驗光人員倫理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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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序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視光發展背景

第二節 視光產業分析

第三節 視光教育

第二章 驗光人員倫理

第一節 倫理學

第二節 專業倫理

第三節 國外驗光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第四節 國內驗光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第三章 基本法學概論

第一節 法律的意義與淵源

第二節 法律分類

第三節 法律的制定、公布及施行

第四節 法律的效力

第五節 法律的解釋與適用

第六節 法律的制裁

第四章 驗光人員法

第一節 立法歷程與內容

第二節 總則

第三節 執業

第四節 開業

第五節 公會

第六節 罰則

第七節 附則

第五章 驗光人員法相關爭議案例

第一節 爭議案例分析一

第二節 爭議案例分析二

第三節 爭議案例分析三

第四節 爭議案例分析四

第五節 爭議案例分析五

第六節 爭議案例分析六

附錄

附錄一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

附錄二 驗光所驗光費用之標準(資料來源臺北市衛生局)

參考文獻

試閱內容

第一節 視光發展背景

眼睛是靈魂之窗,在一個以視力為基礎的世界當中,視覺是我們最主要的感官,於人的一生當中每個階段都扮演重要的角色。不論是新生兒依靠視覺辨識自己的母親、幼兒蹣跚學步,掌握平衡並學會走路、學生依靠視覺閱讀和學習、年輕人依靠視覺工作、老年人依靠視覺維持獨立生活等,這些都在在顯示視覺功能的重要性。

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防盲組織(IAPB)等全球多個國際志工機構共同發起全球醫療公益行動,並訂於每年10月的第2個星期四為世界視覺日(World Sight Day),提醒大家重視自我的眼睛健康,並強調優質視力保健服務的重要性。而世界衛生組織亦對世界視覺的動態提出相關報告,以2019之報告為例,其主要的重要問題包含,需要應對未滿足的需求、眼睛保健服務質量參差不齊、人力短缺、服務未被充分納入衛生系統、數據方面存在著差距、缺少與眼睛保健有關的實施及影響和衛生系統研究等。而人口高齡化與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久坐的生活方式和不健康的飲食習慣等,都導致患有眼疾和視力損傷的人數增多。

視力損傷會對人的一生產生嚴重影響,若能及時獲得優質的眼睛保健和康復服務可以減輕由此產生的諸多後果,其所造成的生產損失與視力損傷給全球帶來巨大的財政負擔。全球至少有22億人患有視力損傷,在這些病例中,至少有10億視力損傷是原本可以預防或尚有治癒的可能。此外,該報告也指出2020年有達到26億人口患有近視,其中亞太區域高收入國家的近視總患病率最高(53.4%),韓國城市地區的青少年中更高達97%。而我國的部分,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22年有關學生視力不良率之統計,顯示許多視力問題隨年齡增加,逐漸變成不可逆的結果,因此學齡兒童的視力保健攸關成人的視力健康。按高中以下學生觀察,109學年視力不良率,國小一年級學生每4位就有1位視力不良,之後每個年級以5至8個百分點速度向上攀升,至國小六年級達63.38%,國中三年級已成長至77.56%,高中以後成長速度趨緩,惟高三視力不良率仍達81.86%(如表1.1)。

該報告亦指出雖然在過去的幾年努力下,應對眼疾和視力損傷採取了全球性的行動,因此在許多領域取得了進展。但是未來的挑戰依然存在,包含了人口結構不斷變化、數據收集及其納入衛生系統、眼保健納入衛生規劃與人力資源等。其中在人力資源部分,主要為人力缺乏協調和監管。在部分中低收入國家出現衛生工作者短缺相關的問題,這些因素包括分佈不理想、留用問題以及對衛生工作者的眼睛保健服務缺乏監管和協調不力,而此常導致效率低下等問題(Shah et.al, 2018)。雖然已提出利用社區工作者和其他如驗光師等提供眼睛保健和視力服務的創新戰略,但由於缺乏協調、監管和系統整合,使改善的情況受到影響。

因此,必須在基於需求的人力評估和規劃的背景下實施,使衛生工作者的能力、組成、部署和留用與人口需求和分布保持一致。儘管在提高驗光師、驗光技師和光學技師的培訓標準方面有重大進展(ECOO, 2013),但將驗光接受作為一種職業在許多國家仍然是一個問題,也是許多國家今後需要宣傳的一個重要議題(Ackland, 2012)。例如,在最近完成眼睛保健服務評估工具(2014-2016年)的國家中,有三分之一(8/24)不承認視光學是一種職業,或者對驗光師沒有既定教育要求。在此背景下,必須注意的是,在某些國家中,生產率可能會下降,因為一部分衛生工作者,如驗光師,沒有被授權獨立提供眼睛保健服務(Thomas et.al, 2011)。因此,我國對於視光教育的重視也顯得格外重要。

世界衛生組織對於視覺人力的部分也特別重視,該報告指出,欲實現以人為本的綜合眼睛保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衛生人力及其所提供的服務、獲得服務的機會以及對服務的滿意度和服務質量。其程序為眼睛保健部門需要與負責制定政策以優化衛生從業人員,包括眼科醫生、驗光師、眼鏡師及其他專業與非專業人員供應的國家相關決策者密切合作。有關驗光人員的人力資源部分,以我國驗光人員為例(表1.2),衛福部110年底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驗光人員於醫療院所執業者,總計人數為628人,其中驗光師353人,驗光生275人,若以地區而言(如表1.3),則以臺北區域最多,其次為中區區域。而110年底機構暨人員開(執)業場所執業醫事人員數(如表1.4)驗光師人數為2,852,驗光生人數為3,734,合計6,586,110年底其他醫事機構驗光所40家;眼鏡公司(商號)合設2,914家(如表1.5),執業人數驗光師2,499 ;驗光生3,459,計5,958(表1.6)人,因此可見多數的驗光人員工作場域以非醫療院所居多。最後,就106至110年發證人數計,可知該期間總計發出驗光師4,186張、驗光生7,164張,共11,350張證書在案,由此可知對於人才培育之持續性。

第二節 視光產業分析

依經濟學的定義,產業是指一群生產相同或類似產品的集合體(楊雲明,2019),而依行政院主計處民國110年之「行業統計分類」所示,「行業」係指場所單位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種類。

由於視光產業跨足的行業甚廣,綜觀眼科視力相關產業,包括輔助彌補用醫材(如隱形眼鏡)、手術用醫材、診斷監測用醫材、藥物/藥劑、敷料及通路商等,臺灣廠商多數集中在「輔助彌補」領域,也就是隱形眼鏡製造領域;而診斷監測用醫材,如眼底鏡、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OCT)等必須結合光學、電子、電機等技術,對於已具備資通訊優勢的臺廠而言,可說是得天獨厚。工研院有感此一產業欠缺橫向互動與交流,因此於2019年成立「臺灣眼視光大健康產業平臺」,邀請多家眼科醫材領導廠商(如大學眼科、晶碩光學、明達醫學、晉弘科技、承賢科技、艾克夏醫療儀器、臺灣醫療器材同業公會等),透過此平臺協助產業進行訊息交流與技術整合,整合產業上中下游,以群聚能量加速眼科新產品或創新服務的發展,共同掌握龐大的眼科醫材商機(工研院,2019)。

此外,相關的行業動態,以眼鏡製造業為例,依據經濟部統計處2022年1月17日所發布之產業經濟統計簡訊為例,其中台灣眼鏡製造業2021年1-10月產值為362億元。按產品觀察,2020年以隱形眼鏡占63.6%居大宗,太陽眼鏡占7.5%,一般眼鏡占0.6%,其他鏡類及配件占28.3%。如以工廠分布觀察,主要集中於臺南市,占全國63.7%,其次分布於新北市11.9%、臺中市5.9%。再者,我國隱形眼鏡以出口為主,近年直接外銷比率約7成5以上,其中日本、中國大陸及香港為我國隱形眼鏡主要出口市場。

再者,部分國內視光科系如中台科技大學視光系,亦有羅列視光相關產業資訊,包含瑞士商愛爾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酷柏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年青人眼鏡有限公司得恩堂眼鏡股份有限公司、小林鐘錶眼鏡股份有限公司、寶島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華美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倫股份有限公司、嬌生股份有限公司等。此外,依104人力銀行之調查(截止至2023.01.05有效樣本數:3242),視光系畢業學生工作的產業包含鐘錶/眼鏡零售業、其他醫療保健服務業、診所等,工作的公司包含寶島、小林、仁愛等。是以,綜合上述所論,與視光產業相關的行業可包含於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及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等,如表1.8所示、107-110眼鏡及其零配件批發/零售統計如表1.9、眼鏡業現況如表1.10。

而有關視光系畢業學生所從事的職業,依行政院主計處民國99年「職業統計分類」,「職業」則指工作者本身所擔任之職務或工作,與視光相關的職業則可包含專業人員(如驗光師)、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如眼鏡配鏡員)、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如商店銷售有關人員)及技藝有關工作人員(如光學鏡片製作人員)等,如表1.11所示。此部分亦與104銀行所作之調查,視光學系畢業的學生第一份工作主要為驗光師、門市/店員/專櫃人員、診所助理等有相關。

商品簡介

驗光人員倫理與法規係國內大專校院視光科系開設的重要課程,其亦為國家考試的重要科目及驗光從業人員職場實務的重要議題。本書係由編著者依據理論與實務教學等經驗編纂,其內容區分為五大章,包含第一章緒論,探討有關視光發展背景、視光產業分析及視光教育等。第二章驗光人員倫理,涵蓋倫理學基本理論、專業倫理概念,國內外對於驗光人員專業倫理之相關研究等,並有案例可供參考討論。第三章基本法學概論,為對於法令之理解有基礎概念,本書羅列相關基礎法學概念,有助於理解驗光人員法規體系。

第四章驗光人員法,除該法本身有關總則等章節外,本書亦探討包含立法背景與內容及與其相關之醫療法、驗光人員實施細則、驗光所設置標準、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等關聯。第五章驗光人員法相關爭議案例,提供與驗光人員法相關之爭議案例,除可了解驗光人員法實施以來相關案例之法規重點,避免觸犯法令,減少不必要之紛爭,亦可維護自我權益。本書可作為大專校院視光科系相關倫理與法規之課程參考、驗光從業人員考試及實務上運用、繼續教育之相關教材參考及對驗光人員倫理與法規有興趣之讀者參考。

作者簡介

葉靜輝

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中央大學管理學博士

司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勞動部勞動教育講師

教育部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委員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兼任助理教授

曾大千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博士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葉豐銘

中山醫學大學視光學系學士

大葉大學生物產業科技學系研究所博士

台灣眼視光學學會理事長

臺灣視光視力保健學會理事長

驗光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種子講師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視光系副教授

楊千慧

交通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博士

元培醫事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助理教授

作者自序

序言

驗光人員法通過後,驗光人員已納入為醫事人員。對於醫事人員言,如護理師、醫檢師、醫放師、藥師及營養師等,相關於倫理與法規已有許多豐富的著作。非僅如此,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如公共衛生師等對倫理與法規等議題亦相當的關注。此外,國家考試中,亦有諸多類別如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諮商心理師、法醫師、呼吸治療師等皆有納入倫理或法規之考試項目,可見倫理與法規對於專業人員之重要性。然相對於驗光人員言,此部分仍需要更多的投入,雖國內大專校院視光科系已有開設相關課程,惟仍有賴此領域之專家學者共同努力,豐富其領域之相關研究。

因此,有感於此,編著者特編著此書,一來可作為大專校院視光系相關倫理與法規之課程參考用,二來對於驗光從業人員於考試及實務上皆可運用,並能充實驗光人員倫理與法規之文獻。本書係由編著者依據理論與實務教學經驗等所編纂,其內容區分為五大章,包含第一章緒論、第二章驗光人員倫理、第三章基本法學概論、第四章驗光人員法及第五章驗光人員法相關爭議案例,本書涵蓋有關視光發展背景、倫理理論及驗光人員的專業倫理、法律相關基礎知識、驗光人員法及其他相關之法規,另本書特別收錄幾項於驗光人員法相關的實務爭議案例。

其中第一章主要探討有關視光發展背景、視光產業分析及視光教育等。由於視光領域涉及範圍甚廣,包含一部分的醫事背景及一部分的商業背景,此部分固然源於其多元性,卻也加深此領域了解的難度。因此本書於緒論中述及有關視光的發展背景,產業狀態以及相關教育培養的管道等。再者第二章驗光人員倫理部分,則涵蓋了倫理學的基本理論、專業倫理概念,國內外對於驗光人員專業倫理之相關研究等,並有案例可供參考討論。第三章為基礎法學概論,為使驗光從業人員對於法令之理解有基礎概念,本書亦羅列相關基礎法學概念,有助於理解驗光人員法規體系。第四章則為驗光人員法,除涵蓋該法本身有關總則等章節外,本書亦探討包含立法背景與內容及與其相關之醫療法、驗光人員實施細則、驗光所設置標準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等關聯。此外,第五章則安排與驗光人員法相關之爭議案例,除可了解驗光人員法實施以來相關案例之法規重點,就消極面言能避免觸犯法令,減少不必要之紛爭,就積極面言能維護自我權益。

本書得以順利出版特別感謝五南圖書給予機會、王俐文副總及其團隊的督促與協助,由於他們的協助,本書得以順利出刊。此外,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系光系的同學劉冠杅、梁可嘉、陳芷玲、闕文郡、葉紀廷、褚宣陽等人,對於驗光人員專業倫理的個案提供,亦增添了本書的豐富性,一併致謝。本書業已多次校對,惟仍恐有疏漏之處,期盼各先進不吝指正。

驗光人員倫理與法規
作者:葉靜輝、曾大千、葉豐銘、楊千慧
出版社: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23-11-25
ISBN:9786263667754
定價:400元
特價:93折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