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高橋和巳 Takahashi Kasumi 1953年生,精神科醫生,醫學博士。福島縣立醫科大學、東京醫科齒科大學精神官能科,歷任都立松澤病院精神科醫長,現為風之木諮商所所長。從事大腦生理學和腦功能的研究,及心理輔導師的培訓和督導。專長為心理學、腦科學,他於母子關係的研究,引起學界與大眾關注。 著有《好想消失:父母會傷人,但你值得被愛》(2018,世潮)、《親情救贖:孩子的心病是為了拯救父母》(2018,究竟)、《一流精神科醫師的傾聽術:深入人心的全方位傾聽養成法》(2024,心靈工坊)、《父母不能選擇,但人生可以:走出家庭的傷,從認識自己的依附關係開始》(2024,心靈工坊)等書。
譯者簡介
徐天樂1981年出生。法政大學(日本)福祉社會學碩士。日本公認心理師,精神保健福祉士(PSW),社會福祉士(SW)。碩士畢業後,在東京都內從事以美國會所模式(Club House Model)為主體的精神障礙人士社會康復項目的運營、生活及就業指導10年以上。2021年成立東京首家為華人服務的雙語心理治療工作室「Mental Support Tanxin」,並參與日本知名精神科醫師高橋和巳博士主講的心理治療培訓課程(HCM)運營工作。近年還開始了心理學相關的書籍翻譯工作。著有《外国人教你获得日本永住的八大心得》(日文撰寫,Amazon Kindle Edition,2021);譯有《一流精神科醫師的傾聽術:深入人心的全方位傾聽養成法》、《父母不能選擇,但人生可以:走出家庭的傷,從認識自己的依附關係開始》、《忧郁症的真相》(原著:「本当のうつ病」高橋和巳,佼成出版,2010)。執業心理援助工作室網站「メンタルサポート談心」(Mental Support Office Tanxin)https://tanxin-counseling.com/(為中日雙語網站,歡迎參觀指教)
作者自序
前言 是讓你的內心放飛自由,還是順從必然--原生家庭,將會左右你的人生我們無法決定自己出生在什麽樣家庭,擁有什麽樣父母。可以說,只能接受命運安排。一般很少有人會意識到,這種命運會如何影響自己的人生,並且決定我們的價值觀。除非你遭遇過很多困境,否則大多數人都會覺得自己的人生一直都是自由的,之後也會有很多選擇,沒必要深思自己的命運。可是,世上也有一些人,他們一直在探索自己的命運。譬如有些人出生在爭吵不斷的家庭裡,他們常會有這樣的念頭:「如果我不是生在這種家庭……」。他們總是念想著那些自己無法選擇的幸福,覺得不管做什麽都改變不了自己的人生,對自己的命運感到沮喪。因為依附理論(Attachment)而聞名的精神科醫師約翰.鮑比(John Bowlby, 1907-1990)在二次大戰期間,針對生活在某機構裡的一群孤兒進行心理成長研究,開創了名為「內在運作模式」(IWM〔internal working model〕)的理論。這個研究表明:一個人從嬰兒時期開始,被什麼樣的母親養育(或者其他主要養育者),他們的親子關係是好是壞,都將對那個孩子將來的人生產生決定性的影響。這個理論在心理學界廣為人知、並普遍被探討。但談到所謂的影響,究竟到什麼程度、具體內容是什麽,研究者們的意見可說莫衷一是。其實,探討這個問題的人/學者,其本身的幼兒期體驗,會影響觀察「命運與自由」的角度。被一個健全的母親(照顧者)養育,生長在一個普通、幸福家庭裡的孩子,他們對命運的預期範圍比較小,對自己自由選擇的預期範圍相對大。相對地,若孩子是被一個有問題的母親(照顧者)撫養長大,甚至被虐待,他們會覺得命運已被家庭決定,人生的大部分都是由命運操縱,幾乎沒有自由選擇的空間。因此可說,根據每個人的兒時體驗,理解命運的方式會有一些差異。不管是一帆風順,沒有大災大難的人生,還是困難重重的不幸人生,命運的確有部分的必然性。但我們也可以這麽認為:「因為看到現在的自己,才有勇氣去追求明天百分百的自由。」你的人生將有什麼樣的發展,取決於你的內心。發自內心想有所作為的人,他們會積極行動、工作,這些積累會變成他的人生。如果「心」能自由選擇,命運與否當然就不那麼重要,你的人生就是自由的。相反地,若你的內心存在若干「必然」,也就是想法被束縛了,那麽命運的影響範圍就會變大,人生當然也就較為受限(不自由)。這種自由與必然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對將創造什麼樣人生,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我們的內心的運作,則受到必然性絕大的影響。接下來,我們將探討這個規律。譬如有一天,你被公司同事稱讚,說你很能幹,我想你一定很高興。所以,「被別人表揚→感到高興」,我們可以理解它是一個心理規律。可是這個規律並非適用所有人。實際上,根據臨床經驗,我個人認為這個規律只適用於百分之九十的人。剩下的百分之十不但不會因為被稱讚而高興,反而會感到警惕、緊張。譬如:「突然被別人稱讚,總覺得有點奇怪,那個人一定是有什麽目的」。「被別人稱讚→感到高興」,這個規律並非百分之百適用於所有人,所以不能稱其為「心理規律」。不過,若我們把約翰.鮑比的內在運作模式(IWM理論)加進這兩個情境,就會變成:「由正常母親/照顧者養育,生長在一個普通的幸福家庭裡的孩子來說,被別人稱讚→感到高興」;以及相對的「被一個有問題的母親/照顧者養大的、甚至受虐的人來說,被別人稱讚→感到警惕」這兩個描述。這樣一來,就成為一個可以適應所有人的「心理規律」了。心理學是探討所謂「心理規律」的一門學問。但是它很難像物理學一樣適用萬物。物理學的定律是絕對的。所謂的「絕對」是指,它可以預測未來。在地球上的你,向高空拋出一個球,那個球就會根據牛頓重力定律,先上揚、再隨著拋物線的走向掉下來,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也是可以預測的規律。你的智慧型手機裡的GPS,之所以可以傳達給你正確的位置和時間,同樣也是因為這個規律,就算是明天、後天也不會改變。所以,手機可以遵循你的時間安排,帶你去想去的地方。按照力學定律,行星和太空船會動;按照電磁氣學定律,可以發動馬達,使用汽車和電車,這些事都不會改變。化學反應也按物理學的規律運作。換句話說,細胞在人體內發生的各種物質代謝、荷爾蒙分泌,都不可能排除物理學定律。生命不會、也不可能違反物理定律。若不到進入量子力學的領域,那麼能夠掌握「現在」,就可以從某個面向推測「未來」、甚至進行決策。這就是物理定律的絕對性。那麽,我們大腦裡的思考與感情又是怎麽回事?大腦科學已經證明,這些活動都由我們神經細胞的運作支撐。神經細胞的活動當然也基於物理定律,不會出現例外。以此類推,或許我們的「心」也一樣。因此,只要我們知道「心」開始運作時會是什麼樣的狀態,就能夠推測未來我們的心會如何發展。這是命運的必然性,自由,毫無餘地可言。本書中,我們將探討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整個人生的心理成長過程。每個階段都有已被注定,無法改變的心理規律。譬如:我們的心理從學齡期到青春期有一個成長過程,順序無法改變。但若單就學齡期或青春期看,會發現似乎每個階段都有內心層面上不被侷限的範圍。這麽說起來,成長的基本流程雖然不可能變更,但我們仍可以在每個階段的細節層面上享有選擇的自由。作為心理學家,我能掌握人們按照心理規律活動的部分,因為這是無法改變的,所以也可以預測未來。我會在一邊介紹、驗證的同時,與大家一同探討內心自由和必然性各自所佔的範圍。人生到底有多少必然?哪裡開始才是自由?憑自己的力量,是否能改變本以為不能改變的命運?所謂的改變命運、獲得自由,是指改變以往的人生觀、也就是思考方式和生活方式。思考是指,反思自己以往的思考模式,最終就可以超越必然性。我曾目睹這種不可思議的現象許多次。只要你覺悟到自己的出生環境和父母給你帶來的影響,就一定可以突破必然性。我接下來會把兩種命運--出生在普通家庭的人,與曾受虐、生長在不那麼普通的家庭的人--放在兩個端點,並藉此探討人生的自由與必然,以及什麼才是人們所追求的幸福。
名人導讀
【推薦序】如何走出父母的陰影,走出自己的人生?翁士恆(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多年來我與創傷的孩子們工作,與身為治療師與社工的伙伴們一起陪伴了許多辛苦的孩子,看著他們走進青少年,然後步入成年,甚至有了自己的家庭與孩子。我們謹慎地走在陪伴的窄路上,一邊穩穩的讓孩子感覺到與我們的情感關連,一邊心思翻湧思忖著怎麼讓孩子度過一波又一波的父母陰影。然而,兒童保護的道路卻是異常的崎嶇,稍不小心就會掉下萬丈深淵,要不就是讓孩子失去信任、拒絕我們,要不就是無法抵禦來自父母的黑暗風暴,連身為治療師與社工師的我們也被吞噬。我們也親身體驗著孩子的生存困境,在掙扎中希望找到一條路,讓受暴的孩子能看到自己、認同自己,踏在以自己為中心的世界空間中前行。所有的兒童保護工作,都有一個最基礎而核心的目標,就是在孩子的荒蕪世界中建立第一個孩子得以擁有的依附關係。那是在黑暗中讓孩子可以感覺到緊握著自己的手,是一個孩子可以一閉眼就想到的關切臉龐,是在害怕時能夠記住的溫柔呼喚,是一個能夠叫喚自己名字的「人」。讓孩子可以在充滿暴力與破壞的主觀世界之中,可以全然尋找到安定的根源。當然,原生家庭的位置無比重要,但是最讓我們揪心的,是受暴的源頭,往往也來自過去受到暴力對待的父母,他們也是在充滿毀滅力量的世界中長大,他們可能也用最大的力量在愛孩子,但卻無法抵擋自己的父母加諸於身的暴力本質。代際傳遞的現實,是兒保工作最困難突破的糾葛,父母也成為了我們必然與孩子工作的對象。在我學習精神分析時,第一次學習了「母親」這個詞語的豐富與複雜性,與孩子要成為「母親的孩子」並非如此理所當然。從經歷早期困境經驗的孩子身上更是看到,溫尼考特說「夠好」與「平凡」的母親一點都不容易。這樣子想吧,孩子逐漸開始有了自己的意識,意識好比水一樣的承裝在「母親」這個容器裡,這瓶水不時的洶湧波動,不斷地測試著容器的堅固與韌性,因此母親和孩子之間可以擁有的,不只是一瓶水,可以是涵納想像的河流,甚至可以擁有一整片湛藍的海洋。倘若「母親」這個容器有些脆弱,心理治療的工作,就是盡其所能,去幫孩子從更寬廣的人生經驗中,用情愛經驗去穩定「母親」這個容器。約翰.鮑比從深厚的學術基礎奠定了兩個重要的概念,第一個,是安全依附的重要性,而在不安全的依附狀態下,會需要整個人生持續修復與世界的安全連結。第二,是在分離焦慮與安全感間往返所建立的「內在運作模式」(internal working model),孩子會用與原初環境所建立的行為認知模式去對抗焦慮與追尋安全。但是,要怎麼才能走出父母的經驗範圍,活出自己的人生?難道失職的父母真的就會讓人「不幸福」嗎?在這本書中,高橋和巳說,不是這樣的!關鍵在,是不是可以覺察到父母對自己的影響,只要能覺察,就可以找回自己的自由意志,就有掌握自己命運的可能。很有意思的是,高橋和巳回到了發展階段論的觀點,清晰的解釋了青春期與成年期的重要發展目標。在青春期孩子第一次擁有了超越父母經驗框架的超越性,這是理解父母的絕佳時刻,無論透過抵抗還是對話,這時有了「自由」得以掌握的可能。在成年時,透過伴侶,得以重新理解孩童時期所存在的經驗「容器」,透過對於他者的責任,以及與照顧或陪伴的人性反思,「父母性」會再度生成,形成與自由對抗的矛盾。而這時,用很長的時間去瞭解很細緻的生活經驗,就可以重新覺察「矛盾」的本質,與內在父母的限制性共存,全然接受自由與責任的存在本質。高橋和巳的論述與總結擲地有聲。正如他開頁所呈現的黑格爾名言:「自由,是對『必然性』的洞察」。逐漸找到緩慢而堅定的態度,從一個生命的時間點開始,面對自己內在來自父母的羈絆,緩慢而細緻的找到自由與責任的矛盾本質,終究能夠擁有超越性,超越父母,成為自己。
名人推薦
吳佳璇|遠東聯合診所身心科主治醫師翁士恆|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陳宏儒|諮商心理師莊凱迪|雙和醫院精神科醫師黃天豪|臨床心理師黃之盈|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蔡佳璇|臨床心理師、哇賽心理學執行長蘇益賢|臨床心理師——專業推薦(按姓氏筆劃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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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如何走出父母的陰影,走出自己的人生?/翁士恆【推薦語】對於「自由」的深層思索/吳佳璇【譯序】是命中注定,還是命運掌握在手裡?/徐天樂前言 是讓你的內心放飛自由,還是順從必然?--原生家庭,左右著你的人生第一章 刻在DNA裡最初的必然:「依附關係形成」──與生俱來想和父母「緊緊依偎」。想要得到安全感,是生物學裡的「必然」(1)所謂的「依附關係」是指,想和媽媽「緊緊依偎」,尋求安全感依附關係的形成是嬰兒與母親之間的「必然」人生,從「依附關係的形成」和「基本信賴關係的獲得」開始(2)最初的「必然」,沒有得到滿足的情況受過虐待的孩子,一生孤獨、不安、緊張(3)心理創傷是指,否定自己渴望被愛的本能被充滿愛的媽媽帶大的孩子,也會有心理創傷嗎?沒有被媽媽愛過的孩子的心理創傷心理創傷是指「否定依附」,否定自己值得被愛你能在別人面前選擇自己喜歡的蛋糕嗎?測量你「否定依附」程度(4)H失去的四十年害怕和人接觸,孤獨終死(5)「心理規律」是什麼? 第二章 試圖擺脫被父母決定的一切,獲得自由──孩子嚮往自由,同時也治癒父母的心傷(1)叛逆期,建立在依附關係形成之上想表達自己就是最初的自我主張(2)與母親的依附關係決定反抗程度若媽媽共感能力強,孩子反抗期比較短(3)反抗期的孩子折磨媽媽,企圖修正「否定依附」(4)受虐的孩子沒有反抗期不會「自我主張」的孩子依附關係障礙的兩種類型:「反應性依附障礙」和「去抑制社交參與異常」第三章 小學生如果延續了父母的人生觀,就會相對安定──為了能在學校社會生存,小學生也需要有自己的人生觀(1)小學生也需要人生觀的理由小學就是以孩子為主體的社會如何在學校社會裡找到屬於自己的地方(2)能學到父母人生觀的孩子是幸福的人生觀是指,與夥伴互相認同的做人方式小學生的人生觀不會超出父母孩子選擇的人生觀種類──感受自己內心矛盾的力量(3)跟不上父母「步伐」的孩子父母的人生觀變成孩子的包袱──脫髮症產生壓力的「糾葛」,從進小學後就開始建構、成形(4)五個「心理發展階段」「心理發展」的起點是對「安全感」的期盼「心理規律③」心理發展不可逆(5)無法延續父母的人生觀的孩子,會被誤解為發展障礙為什麼受虐兒童「聽不懂」老師說的話?和別人不一樣,沒有「夥伴」概念的孩子第四章 第一次對「命運」的自我覺醒,就是青春期──反抗父母,超越父母的人生觀(1)不打破陳舊的親子關係,就不會有新的開始──青春期青春期獲得的自由和第一次叛逆期有什麼不同?從自覺到順從父母的命運(2)激烈與溫和,叛逆期的三種模式是激烈還是平淡?叛逆期與父母的固執程度相關溫和的叛逆期(不會被問題化的叛逆期)激烈的叛逆期(容易引發問題的青春期)小J一家的青春期問題與「心理必然性」「正確」面對憤怒,促使親子關係變平等沒有叛逆期(3)是心理的自由?還是身體的必然?青春期的發動是大腦下視丘的「必然」對異性的興趣改變了人的內心心理在先?身體在先?自由在先?還是必然在先?第五章 是否可以自由選擇配偶?(成年Ⅰ期)──人,會以什麼標準選擇配偶?(1)成年期劃分為三個階段理解Ⅰ期是自我責任,Ⅱ期是父母性,Ⅲ期是死亡(2)影響伴侶選擇的內在運作模式的「必然性」原生家庭帶來的深度影響有「嚴重」虐待經歷的人,會如何選擇伴侶受到「隱形虐待」長大的人,會如何選擇伴侶為什麼與家庭暴力的丈夫結婚?內在運作模式(一切被原生家庭所決定)並不是規律,而是必然性(3)選擇伴侶的兩個標準──在一起的安全感和互補心理第一個標準──在一起的安全感第二個標準──找到能彌補缺憾的伴侶第六章 能自由切換三種不同的心理位置,你就得到了真正的自由(成年II期)--所謂的父母性是指,有一顆包容別人的心(1)人際關係的三條心理路線三種心理位置--信賴、對等、保護按照時間、地點、場合,自由切換三種心理位置家長的「父母性」太弱,孩子就容易拒絕上學(2)「心」滿足了,才會自由與人交流是二十四小時、三百六十五天按照時間、地點、場合,用「心」面對上司的難搞郵件(3)「依附關係」的實現是「心理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層次結構的中心點--依附關係「心理規律④」,人與人之間,透過三種心理位置連結第七章 理解矛盾,才算真正「長大」--「糾葛」,人生煩惱的來源(1)希望與他人連結獲得安心,才會確立「規範」在與人交往中發生的矛盾媽媽的第一個承諾第二個承諾,形成內心緊張社會秩序是安全感的基礎聽到殺人案件的報導時……(2)「規範」也同時製造人生煩惱,這是一種矛盾雖然學會遵守廁所的「規範」……(3)太執著於規範,是憂鬱症的高危險群小N從憂鬱症學到的事(4) 規範與欲求的對立--「認識」糾葛的構造是什麼保證我們可以自由選擇主菜?認識「應該」,放下糾葛,會輕鬆很多心理治療是將糾葛最小化,讓其最終消失的技術結語 「自由」,是實現「心理規律」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