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胡慕情1983年生,曾任臺灣立報、公共電視《我們的島》文字記者、端傳媒特約記者。關注環境、人權與社會案件,新聞作品曾獲吳舜文新聞獎、卓越新聞獎、SND最佳新聞設計創意獎;著作《黏土:灣寶,一段人與土地的簡史》獲金鼎獎非文學圖書獎。偶撰影評與書評,現為鏡文學文化組採訪主任。
作者自序
【序】初次聽見「林于如」,已是相當晚近的事。縱然她的案件轟動一時,個性使然,「林于如」並未在我視閾可見之處。她生於一九八一年,與我相差不及二歲,當她已婚、生子、殺夫,我仍單身,擁有一份穩定的記者工作;至於婚姻與孕育,不在想像之內。二〇一五年前,關注的是環境議題。不同於許多同業的伶俐反應與關注多元,罕能一心二用,僅能走在窄仄的小路。二〇〇八年,臺灣發生了多起農地徵收案件,抗爭不斷、烽火連天,盡其可能地追蹤每一宗土地徵收案件,其中唯有後龍灣寶這個村莊成功對抗徵收。民怨四起,二〇一一年,政府修正土地徵收條例,但及至二〇一三年,徵收的問題沒有因為修法而改善或停止。這件事一直困擾我,因為重複的衝突現象讓我質疑報導是無用的;那年春天,恰逢灣寶抗爭領袖張木村過世,使我決定嘗試用書的形式去探問:被徵收戶的苦痛到底從何而來?探問引我走向爬梳政治經濟的影響力如何作用於各種公共政策的路徑,而在寫書末期,發生了北捷隨機殺人案——一名大學未畢業的少年鄭捷以一把刀,在捷運上刺死了四人、傷害了二十八人,那天起,才開始將視角轉向社會案件。作家約翰.伯格在〈蘋果園(給里昂市長巴爾的一封公開信)〉裡曾寫:「先生,您會說哪一種建築物收藏最多的夢?學校?戲院?電影院?圖書館?洲際大飯店?舞廳?可不可能是監獄?」開始探問「人為什麼殺人」後,這句提問,經常出現腦海。常人會斥之荒謬,現實卻是如此:所有掠奪,都包藏想望。不論偷拐搶騙,燒殺擄掠,行為總受意念驅動。鄭捷以為他開展屠殺之際,會像電影裏搬演的劇情一樣遭槍聲制伏。是被人澈底毀滅,被人一邊注視並抹殺的渴求。他搜刮並摧毀許多人的夢,進入牢籠,但他的想望最終實現。槍響那一刻感覺荒唐,困惑使我在喧嘩裏掉淚。不想活。所有人或多或少有過的念頭。每個人念頭的生成背後,有各式各樣的遭遇。北捷案發生前,隨機殺人案早就存在;在行政部門試圖以死刑安撫社會對隨機殺人的恐懼後,隨機殺人案仍然發生。第一位隨機殺人犯黃富康在二〇〇九年犯案,殺死了初次見面的房東,甚至差點滅其家門;二〇二〇年,一名男子王秉華因與配偶爭吵而以刀刺殺路過的機車騎士。這十多年間,共有七起無差別殺人案。犯罪者或受精神折磨教唆,或受邊緣壓力碾壓。唯有鄭捷如此模糊。他的逸出邊界,毀壞平穩,使常人拒絕聆聽、極力排除。是正常的反射動作,理解畢竟艱難。但他的正常即是他的恐怖,他的恐怖又曾是我們慣習的生活常軌。愈是逐步靠近,愈感「生」、「殺」二字的模糊。萌生、凋落。生,或死。決定生,或死。是自然的運作,人的選擇,與社會的介入。每每想起這之中存有的矛盾,便坐立難安。試圖探索,解析作用在隨機殺人犯身上的元素,性別為其一,這使我開始也將目光轉向凝視女性謀殺者。根據法務部統計,除二〇二〇年外,自二〇一五年起,臺灣每年因殺人遭起訴的男性,從二〇二人一直下降至二〇二二年的一百五十八人,基本上有下降趨勢;但女性殺人犯的數字幾乎維持穩定,多在十幾人上下,且近年逐漸升高。若進一步看年齡結構,女性殺人犯居高的年齡層為三至四十歲間。迄今為止,臺灣因謀殺而遭判死定讞的女性僅有四人。林于如是目前唯一未被執行死刑的女囚,在她的案件定讞之前,最後一位女性死刑犯已是二十世紀的消息。人的選擇不會無跡可尋。但這些女性的謀殺,動機往往被化約為短短幾行描述:首位女性死刑犯朱瑞真,被認定是因外遇不倫而殺夫;第二位女死囚則是因罹患子宮肌瘤無法生育,「嫉妒他人家庭美滿」而連續毒殺九名幼童。第三位殺人者楊麗華被認定為欠債無力償還而教唆殺人。情殺、財殺,若動機為真,其實與多半男性殺人的理由無異。然男性不因此被視為獵奇的對象,他們不會是驚世丈夫。情殺、財殺的分類看似是最終解答,實際上,人的行為軌跡可能比想像得更為蹣跚與幽遠。若將眼光放置全球,全世界死刑犯和死刑執行總量中,女性占比皆少於百分之五。康乃爾大學法學院世界死刑中心(Cornell Center on the Death Penalty Worldwide)研究發現,女性死刑犯案件高度集中於少數類型,當她們成為加害者前,多數是受家暴、性侵的受害者。被視為詐保而連續殺人的林于如,即以此解釋自己的行為,但不被司法接受。這是為何人權團體為其辯護,並援引過去臺灣曾有的多位女性謀殺犯在家庭內的受苦情境,試圖指出結構的壓迫。結構是記者可以寫作的基礎。聽聞林于如與多位女性謀殺犯的故事後,想起白俄羅斯作家亞歷賽維奇。她的書寫都有大量的訪談,因為是時代的切片所以可以去辨識化,讓所有片段組合而成「活過那時代/事件的『一』個人」。覽視近年臺灣幾起女性殺人犯,這些個案可以既是「一個人」,又是「每個人」嗎?探問來自這幾年摸索罪案的省思:而今對照殺人的社會學詮釋並不被我喜愛。不單因為書寫模式已成套路,也因對抗標籤的同時可能亦反覆標籤、使人扁平。導演是枝裕和時曾說:「我不喜歡用議題或訊息這類詞彙來闡述或是被闡述作品。會被這類詞彙歸納的作品,鐵定是因為處理人的部分太弱了。我一向邊拍電影邊思考。沒有人的存在是為了故事或議題。我們只是像那樣的活著──生命翻滾於那些樣態的活著。」存活本身無有可能歸類與具備嚴謹的邏輯。當然有分析與對照的餘地,但有時僅是歪斜了,僅僅就是向著那個人以為的光走去。像徐四金的夏先生瘋狂走路;村上春樹描述的西伯利亞歇斯底里;或卡繆筆下莫梭發射的那發子彈;凱特.蕭邦寫下接獲丈夫死亡消息的馬勒夫人。如果探問,潛意識中牽引寫作轉向的真正原因,或是童年家庭中男性缺席造成的傾斜,失衡情境養成一種近似魍魎的恐怖——為了活下去、為了讓別人也活下去,女性總是學著如何回到現實生活並學會微笑,而那往往倚靠龐大的忍耐與壓抑。有時她們沒有真正殺人,但以瀕死的樣態遊走於菸、酒、賭、毒。而當她們決定謀殺,她們同時也殺了自己。死亡只是一則誘發的開關,死亡不比其他狀態更殊異。世人來來往往,她本身就承載了一切。我想知道,關於不被輕易分類,或是忽略追問的一切。
章節目錄
序上篇:她,驚世媳婦中篇:我是林于如下篇:生命的田野後記謝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