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吉靜如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畢,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同時身兼國高中小青少年法律常識講師、校外反毒宣導團講師、國中小教師輔導管教法律講師等,大家都稱她為「吉官」。少年調查官主要處理兒童與少年事件中的審前調查與保護處分執行工作,會在事件發生後,從家庭、學校、青少年個人、社區調查青少年觸法相關資料,並經過專業評估後做出最有利於青少年的處遇建議,包括保護處分與安置輔導或感化教育,以少年利益為優先,降低再犯,並於各國中小、高中,針對青少年最棘手觸法問題進行法制教育,做為犯罪預防的前置工作。吉官在少年法庭上累積無數案例,並且在校園巡迴輔導、宣講,切身感覺教學現場需要融入更多法治教學,期許「人權法治正向管教」能夠幫助兒童與少年度過懵懂青澀的成長時光。
繪者簡介茜Cian來自新竹的動畫師,工作之餘持續創作插畫與漫畫。聯絡方式https://www.facebook.com/cianluoo/
作者自序
孩子在乎自己的生活和前途當然要超前佈署、建構法律思維每次我到校園面對青少年作法律宣導,演講開始前,總會收到老師善意勸導:「拜託調保官多講案例,不要只講硬邦邦的法條好嗎?因為學生沒興趣……」法律當然不是只有法條,但是學法律也不能不知道法條啊!所以,如何結合案例、運用法條,真的很重要。幸好在從事少年觸法案件的工作環境下,每天大量接觸最新、最真實的青少年案件,總能讓我信手拈來許多青少年現場情境與思維盲點,當這些盲點或錯誤判斷出現時,總有青少年狠摔一跤,出現違法的後果。因此,當我以青少年生活中可見的故事型態、案例,作為演講內容基準,連結法條的介紹與目的時,每個孩子都能進入情境、模擬危機,甚至會主動分享與自己相關的遭遇與作為,急切的想尋求最終答案:「這樣有違法嗎?」誰說兒童、青少年不在乎或不喜歡法律?他們在乎自己的生活、在乎前途,更在乎能否成為尊法守法的好公民,只是他們還不知道違法的認定標準而已。其實法條的規範,是要運用在生活中,才會有生命與價值。法條的誕生,也是要解決生活的難題與紛爭,使社會有秩序與紀律。如果能從小學習,遇到事情能在法律的界線下處理,成年後面對糾紛與困境,也會有成熟的回應與態度,因為這樣的孩子「懂法」,就能增加「回應事物的選項」,多了法律,生活就不一樣。通常孩子在遭遇人際衝突時,最直接處理策略就是:「他打我,我當然打回去,這是正當防衛。」但是孩子真的只有這個選項嗎?只要在孩子的回應模式中,增加法律思維作為,而不是進法院後,才開始思考違法後果,事情就會不一樣。在傷害發生以前,進行法治觀念的「超前部屬」,讓法律走進孩子的思維,就能養成有分際的新世代。就像剛剛提到的:「他打我」,其實就有多元選項與作法。例如:選項一:打回去。但後果是:兩方受傷、互告傷害。下場是:兩敗俱傷,都是犯罪。選項二:讓他打。後果是:自己受傷、告他傷害。下場是:讓他接受司法審判,獲得相當金額賠償。時間可能長一點,但可以確保行為人受處分。選項三:躲避、逃跑。後果是:下次可能還會再被打。下場會:擔心受怕、無助。選項四:報告老師。後果是:老師輔導管教他,他覺得你是告密者。下場是:同學可能不喜歡你,打你的人也可能不在乎老師的管教,繼續發生相關事件。選項五:告知家長。後果是:家長要求學校處理,老師找雙方家長了解情況,依霸凌程序處理,家長間可能會翻臉吵架。下場是:打你的人可能依校規處理,也可能家長進一步提告傷害,讓司法、教育同時進場處理。這只是模擬,而非絕對,但卻可以引導青少年思考,不同做法,就會有不同結果,相信青少年會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作為回應的選項。現今青少年人際相處與生活環境衝突問題,越來越複雜,從個人特質、家庭管教方式、學校教育、同儕互動等,都影響了每個人的回應。更棘手的是,會發生在真實生活中的事,也同樣會出現在網路虛擬世界。每個事件蘊藏的危機都不同,甚或超越家長自己過往的經驗,例如性平議題,因為網路訊息爆炸,兒童輕易就能獲取限制級影音資料,進而模仿或性探索。所以目前校園性平事件型態、類型與傷害性,都與過往大不相同。如何在新型態的危機模式中,幫助兒童青少年,學習辨識與自我保護,更進一步以法律為判斷,降低錯誤發生機率,不要讓「有傷大雅」的狀況發生,都在考驗現在的「E世代」。想要讓孩子擁有處理優勢,用更具智慧的策略,來因應生活的危機與衝突,只有早早建立法律思維,才能「早知道,才會早幸福」!------------------------管教孩子,容易嗎?少子化的今天,雖然每個家長都非常用心教養自己的孩子,也想保護孩子,然而根據我在少年法庭裡的實務經驗,卻能親身感受到,兒少受到的傷害並未減少。這一切並非因為家長輕忽,而是起因於社會環境的改變、網路的生活化、兒少身心特質、校園管教的開放與尊重,才會導致青少年的觸法和危機行為,一點也沒有減少。更糟糕的是,兒少觸法的情況,漸漸連家長都難以完全掌握,因此,如何預防孩子受到傷害,成為第一本書《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的出版契機。原以為學校早已長期實施「法治教育」,如有社會事件發生,家長應該也會留意、對孩子加以提醒。但是第一本書出版後,我親自感受到了,來自四面八方,各種關於孩子的傷害危機警訊,以及管教人員的憂慮與擔心。「吉官,你這本書對我很重要!重點我都有標記,我把它作為我的防禦策略,不會再讓其他人傷害我!」這是在某一國小現場,一位六年級小朋友,拿著書來向我道謝時所說的。當時,看著那畫滿重點的書,我真的驚呆了。「吉官,這些案例好真實,我的班級有耶。」「吉官,你還有很多部分沒寫哦,我們真的很需要。」這是許多老師給我的,相當直接的回饋。第二本書的書寫,一方面是為了謝謝許多用心的家長,因為他們真的很需要與孩子討論這些關於生活保護的主題,希望可以藉由這本書開啟話題,並且加以引導討論。另一方面,也為了許多希望能以生活案例,有效輔導、管教學生的專業、認真的老師。最後,當然更是為了那一群愛聽故事、充滿正義感,並且想要社會變好的小朋友!這次再為你們設計26堂課,讓我們用知識和法律,幫助自己也幫助他人吧!最後還要感謝輔仁大學鮮慕主同學,對於法條部分的適用,協助提供意見。更謝謝讀著這本書的讀者們,沒有你們,就不會有這本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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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PART1一個字值多少錢?1.「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2.我想告他霸凌,會被反控誣告嗎?3.在臉書、IG寫也有罪?4.我要讓大家知道渣男的真面目!PART2快脫衣服給我看1.叫她直播脫衣服,只是開玩笑!2.你這個月月經來了嗎?3.他約我出去聊天,誰知……4.抓小雞雞又怎樣,他很爽啊!5.叫你活娘砲,總行了吧?PART3金錢往來,這麼複雜?1.我只是借錢好嗎?才不是恐嚇!2.帳戶不可以借給人家嗎?3.那包東西只是幫別人保管!4.幫忙領錢當打工,小心賠到死!5.下注只想衝一波,怎知輸那麼大!6.借100元利息10元,很划算嗎?PART4打架而已,還好吧!1.我沒有打人,只是在旁邊看!2.誰知道會打到自己人!3.我哪知道他們是警察?4.不用道歉,讓我打回來就好!PART5這有那麼嚴重嗎?1.我怎麼知道這個會上癮?2.我寫死亡筆記本,關別人什麼事!3.我是借用,不是偷!4.偷藏手機,只是惡作劇?5.行李裡面真的沒有炸彈啦!//////////////////////////////
《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2:中小學生和老師家長都需要的法律自保課》PART1意見不合,當然要動口也動手?1.說他心智年齡只有六歲,應該算是事實吧?2.再3公克就可以去參加你的葬禮,去死吧!3.是他先打我的,我是正當防衛!4.同學自殺的時候,留遺書說是我霸凌他!5.敢跟我前女友交往,絕不給你好日子過6.用刀嚇人很愚蠢,用話殺人才厲害7.競選優良學生,竟然變誹謗PART2大人都亂講!網路哪有那麼危險!1.拍到同學露鳥搞笑片?當然要衝一波人氣!2.把影片發給我的是他,我只是轉傳!3.是我畫的,參考一下它的LOGO還好吧?4.我要給他負評,讓他生意做不下去!5.考試作弊也要進化,就用通訊軟體吧?6.網路打工面談,差一點回不了家!7.臉書PO割腕照,關同學家長什麼事?PART3我又沒怎樣!這不算犯法吧?1.我分期付款買智慧手錶,不行嗎?2.吸電子煙又不犯法,老師太誇張了啦!3.他借我的是舊機,壞了也不能算我的吧?4.只是吸氣球,居然不能動!5.跟著她只是我愛她的表現6.到他家放衝天炮,只是一個警告而已PART4學校當然有責任!沒有嗎?1.同學在運動會受傷了,結果竟然說要告校長!2.憂鬱症的同學在學校跳樓,老師要負責?3.老師上課很爛,我只是比中指,算客氣了!4.我們是真愛,老師憑什麼管我們?5.我被家暴的事,老師你不要說好嗎?6.破壞學校滅火器、監視器,真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