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頓動物記
cover
目錄

目錄

我們是野生動物教養長大的

——關於《西頓動物記》與動物小說◎吳明益

羅伯:科倫坡之王

銀斑:烏鴉的故事

破耳:一隻棉尾兔的故事

賓果:我的狗的故事

春田狐

溜蹄野馬

巫利:一隻黃狗的故事

紅領圍:當谷松雞的故事

譯後記◎莊安祺

試閱內容

羅伯

科倫坡之王

I

科倫坡是新墨西哥北部一片遼闊的牧場,牧草豐盛,牛馬成群。這塊連綿起伏的臺地和珍貴的流水最後匯聚到科倫坡河,整個地區因此而得名。一匹大灰狼在這裡占地為王,威震八方。

老羅伯,墨西哥人稱他為狼王,他體型碩大,率領一群灰狼。這群狼不同一般,肆虐科倫坡河谷多年。所有的牧羊人和牧場工人都認得這隻狼王,只要他帶著那群忠心耿耿的部下出現,牛群就不寒而慄,牧場主人則憤怒和絕望交加。老羅伯是狼中巨人,身強體壯,計謀多端。夜裡他的嘷叫人盡皆知,很容易分辨。一般的狼對著牧人的營地叫了大半夜,恐怕也沒人理會,但只要這隻老狼王深沉的吼聲傳下峽谷,守望的人就得趕緊提高戒備,準備第二天一早看到牲畜慘遭殺戮的景象。

老羅伯的狼群規模很小,這教我一直不明白,因為通常如果有狼能登上他那樣的地位,擁有他那樣的力量,一定會招來許多追隨者。或許他所帶領的狼隻數量已經符合他的理想,也或許他凶殘的脾性阻止了其他的狼跟隨。可以確定的是,在羅伯統治的後期,只有五匹狼跟隨,不過其中每一隻都名聞遐邇,體型都比一般狼還大,尤其排行第二的那隻,是名副其實的巨狼,但就連他在體型和膽識上,都遠不及他們的領袖。除了這兩匹首領之外,還有幾隻也大名鼎鼎,其中一隻是美麗的白狼,墨西哥人叫她白蘭卡,應該是母狼,可能是羅伯的伴侶。另一隻是動作敏捷的黃狼,據說他曾幾次為狼群逮到羚羊。

由此可見,牛仔和牧羊人對這群狼瞭若指掌,常常有人看到他們,更常聽到他們的聲響,他們的生活和牧人息息相關,只恨不能把他們去之而後快。在科倫坡,沒有一個牧人不想拿許多頭牛的價錢來交換羅伯手下任何一隻狼的頭皮,但他們卻好像有符咒護身似的,過得平平安安,不論什麼手段,都拿他們沒辦法。他們瞧不起所有的獵人,嘲笑所有的毒藥,至少有五年的時光,一直都由科倫坡的牧農身上搜刮他們的貢品,許多人說他們危害之烈,到了每天一頭牛的地步,照這種算法,這群狼總共殺戮了兩千多頭最肥美的牲畜,因為無人不知他們每一次出擊都是精挑細選。

從前的觀念總認為狼隨時都處於饑餓狀態,因此不論什麼都吃,但在這裡卻和事實完全不符,因為這群土匪總是毛色光亮,身強體壯,他們對食物再挑剔不過。任何動物只要是自然老死,或是生病腐壞,他們一律不碰,就連牧人宰殺的牲畜,他們也不吃。他們精選的日常食物,是現殺一歲左右小母牛的軟嫩部位。對老公牛或老母牛則不屑一顧,儘管他們有時也會劫走小牛犢或小馬,但很明顯的,小牛肉和馬肉並非他們的最愛。大家也知道他們並不愛吃羊肉,但卻常以殺羊為戲。一八九三年十一月的一個晚上,白蘭卡和黃狼屠殺了兩百五十頭羊,顯然以此作樂,而且一口羊肉都沒吃。

我還可以舉出許多類似的故事,說明這群為非作歹的狼如何蹂躪牲口,這裡所舉的不過是幾個例子而已。每年都會有人嘗試消滅他們的新裝備,但不論他們的敵人使出什麼招數,他們依舊活了下來,而且更加健壯。有人懸重賞捕捉羅伯,因此也布置了十來種形式巧妙的毒藥,但他總能發現而避免。他只怕一種東西──那就是槍,他很清楚這個地區所有的男人都會帶槍,因此從沒聽說他會攻擊或直接面對人類。沒錯,他的狼群有條鐵律,凡是白天,不論任何時候,只要一有人跡,不論距離多遠,他們都一定逃躲閃避。羅伯只准屬下吃他們自己宰殺的獵物,這個習慣無數次拯救了他們的性命,再加上他靈敏的嗅覺,可以覺察人手或毒藥本身的氣味,讓他們得保平安。####(圖片)

有一回,有個牛仔聽到老羅伯那再熟悉不過的嘷叫,他躡手躡腳走近一看,發現科倫坡的這群狼在一塊窪地包圍了一小群牛。羅伯坐在一旁的小丘上,白蘭卡和其他的狼則忙著「包抄」一頭他們看中的小母牛;可是牛群緊緊地站在一起,頭朝外,整排牛角對著敵人,除了幾頭母牛因為狼群發動一波新攻勢,因恐懼而想退縮到牛群中心外,沒有其他破綻可尋。狼群利用這些縫隙,傷了他們選中的目標,但要這頭母牛倒下還早得很。羅伯眼看著這個情況,終於耐不住性子,由小丘上站起身來,發出低沉的吼叫,朝牛群疾衝而去。牛群受了驚嚇,隊伍出現破綻,於是羅伯縱身朝他們躍來,牛群就像炸彈開花一樣四散奔逃,被相中的目標也跟著狂奔,只是還沒跑出二十五碼,羅伯就已落在她身上,緊咬著她的頸部,突然使出全力往後拉,讓她重重地摔在地上。小母牛必然驚恐萬分,因為她摔了個頭下腳上。羅伯也翻了個筋斗,但他馬上爬起身來,他的屬下則一擁而上,瞬間結束了這頭可憐母牛的性命。羅伯並沒有參與殺戮,他把母牛扳倒在地上後,彷彿在說:「好了,你們怎麼就沒一個能這麼乾脆,平白浪費這麼多時間?」

這人此時邊喊邊驅馬上前,狼群如常撤退了。這人手上有一瓶劇毒的番木鱉鹼,他很快地在小母牛屍體的三個部位下了毒,然後走開,心知他們一定會回來大快朵頤,因為這頭動物是他們親自殺死的。但第二天早上,他去檢視預期的收穫,卻發現這些狼雖然吃了小母牛,卻很小心地咬下所有遭下毒的部位並扔到了一旁。

牧人對這頭巨狼的畏懼一年高過一年,每年捉拿他的懸賞也愈來愈高,最後達到一千元,這對狼來說是史無前例的巨額賞金;當然,許多人被捉拿的獎金都比這隻狼少。有個名叫唐納瑞的德州騎警受獎金吸引,騎著快馬來到科倫坡峽谷,他帶著絕佳的獵狼裝備,最好的槍枝和馬匹,還有一群體型龐大的獵狼犬。在德州最北部有「鍋柄」之稱的狹長地帶,他帶著狗殺死過許多匹狼,現在他也胸有成竹,幾天之內,老羅伯的頭皮就會掛在他的馬鞍上。####(圖片)

一個夏日清晨,不過灰濛濛的黎明,他們就勇猛地出發了,不久大狗就歡天喜地叫嚷,意思是他們已經找到了獵物的蹤跡。才不到兩哩,科倫坡這群灰狼的身影就映入眼簾,雙方開始迅速激烈的追逐。獵狼犬的任務只是牽制住狼,等獵人策馬上前射擊,這在德州遼闊的平原通常輕而易舉;但在這裡,另一種地貌發揮了作用,也證明羅伯多麼會挑選地盤;因為科倫坡嶙峋的峽谷及其分支,由四面八方橫切大草原,狼王立刻朝最近的峽谷而去,一過了峽谷,就擺脫了騎馬的獵人。他的屬下也散開,追蹤的狗群隨之四散,等狼群在遠處集合時,狗當然沒有全部現身,這回狼的數量不再比狗少,因此他們反過來攻擊追逐他們的狗,他們不是死亡,就是身受重傷。當晚唐納瑞召集他的狗時,回來的只有六隻,其中兩隻被咬得遍體鱗傷。這名獵人又試了兩次,想剝狼王的頭皮,但都和第一次一樣失敗,而且最後一次他最好的一匹馬因摔倒而死亡;他痛心疾首,放棄追獵,回到德州去,讓暴君羅伯在這塊地盤的名聲比以往更加響亮。

次年,又來了另外兩個獵人,一心一意要領到懸賞,他倆都自認為可以殺死這隻惡名昭彰的狼,其中一個要用新發明的毒藥,並且要以嶄新的方式來施放;另一個是法裔加拿大人,要用毒藥加上符咒,因為他堅信羅伯是如假包換的「狼人」,絕非平常手段就可以殺死。然而精心混合的毒藥、字符和咒語對這隻毛色灰白的煞星卻沒有任何用處,他還是像以往一樣週週四處巡視,天天吃大餐,沒過幾週,卡隆和拉羅許就死了心,到別的地方去打獵了。

喬.卡隆獵捕羅伯失敗之後,在一八九三年春又遭羅伯一番羞辱,證明這隻巨狼根本沒把他的敵人放在眼裡,而且對自己信心十足。卡隆的農場在科倫坡河的小支流,位於風景如畫的峽谷,就在這峽谷的岩石間,離屋子不到一千碼之處,老羅伯和伴侶在那裡做了窩,生兒育女。他們在那裡度過整個夏天,宰了喬的牛羊和狗,卻又嘲笑他所有的毒藥和陷阱,他們安全地棲身在懸崖洞穴的凹處,喬絞盡腦汁想用煙把他們燻出來,或者用炸藥炸他們,但他們卻毫髮無傷地逃了,並且像往常一樣繼續劫掠。「去年整個夏天他就住在那裡,」喬指著懸崖正面說,「但我卻一籌莫展,被他當成傻瓜。」

II

這段由眾牛仔口中收集來的歷史,我本來覺得難以置信,直到一八九三年秋天,我才結識這詭計多端的強盜,而且到頭來對他的瞭解比任何人都更透徹。幾年前,我的狗賓果還在的時候,我曾是獵狼的獵人,但後來我換了工作,此後就被束縛在辦公桌上。我亟需換個環境,因此當有個在科倫坡開牧場的朋友請我去新墨西哥,看看能不能想辦法對付這群打家劫舍的流氓時,我便接受了邀請,而且因為急切地想認識他們的首領,所以盡快趕到那個地區的臺地上。我花了一點時間四處馳騁,熟悉環境,我的嚮導不時指著還附著皮毛的牛骨架說:「那就是他幹的好事。」

我很清楚地看出,在這崎嶇不平的曠野,用獵狗和馬匹去追逐羅伯根本就是白費心機,唯有下毒或設陷阱才是正途。眼前我們沒有夠大的陷阱,因此我就由毒藥下手。

在此我就不贅述我為了捉拿這「狼人」而用了上百種裝備的細節了;番木鱉鹼、砒霜、氰化物或氰酸,沒有哪一種組合我沒試過;也沒有哪一種肉類,沒被我拿來當餌;但是一個又一個早上,當我騎馬前去檢查成果時,卻發現所有的努力全都枉然。狼王老謀深算,我不是對手。舉個例子就可說明他有多精明。我按著一位設陷阱捕獸老手的提示,把乳酪和現殺小母牛腰子上的脂肪混合,裝在瓷盤上燉熟,再用骨頭做的刀把它切開,以免沾上金屬的氣味。等到混合物放涼後,我把它切塊,在每一塊的側邊挖個孔,塞進大量的番木鱉鹼和氰化物,這些毒藥都包在膠囊裡以防氣味外洩;最後再用乳酪把孔封好。整個過程裡,我都戴著浸過小母牛鮮血的手套,甚至還避免對著誘餌呼吸。等大功告成,我把它們放進塗滿鮮血的生皮袋子,用繩子綁著牛肝和牛腰,騎馬拖著繞行十哩,每隔四分之一哩就放一塊誘餌,而且總是小心翼翼,絕不用我的手碰觸這些誘餌。

通常羅伯每週的前幾天都會來到這一帶,而後幾天則應該是在格蘭山腳下。這天是週一,就在那個晚上,我們正準備離開時,我聽到了狼王陛下低沉的低音嘷叫,一個助手一聽到就說:「他來了,我們等著瞧吧 。」

次日一早我就趕去,急著想知道結果。我很快地看到這群強盜的新腳印,羅伯領頭──他的足跡一向很容易分辨。一般的狼前腳是四吋半長,體型大的是四又四分之三吋,可是羅伯的,量了多次,由爪至腳跟都是五吋半;後來我發現這和他身體其他部分的比例很相符,因為他站起來肩高三呎,重一百五十磅。因此他的足跡即使被部下踩得模糊,也不難追蹤。這群狼很快就發現我拖曳誘餌的蹤跡,也如平常一樣追蹤下去,我可以看出羅伯來到第一個誘餌前,嗅了一番,最後把它啣了起來。

我大喜過望。「終於逮到他了,」我喊道;「我一定可以在一哩之內就看到他僵硬的屍體,」於是我策馬疾馳,全神貫注緊盯塵土中那寬大的足跡。它領著我來到第二個餌,而那個餌也不見了。我不禁雀躍──這回我一定是逮著他了,說不定還連帶他幾個屬下。可是那大爪印依舊覆蓋著我拖餌的痕跡;而儘管我站上馬鐙,放眼四望,卻看不到任何像死狼的形體。於是我繼續追蹤──第三個餌也不見了,狼王的足跡繼續朝第四個餌而去,到了那裡我才明白,他根本沒有真的把餌吃下肚,只是用嘴啣著它們,把前三個餌堆在第四個上方,然後在上面撒了泡尿,表達他對我的苦心設計無限鄙夷。接著他不再理睬我留下的誘餌拖痕,帶著他悉心守護的狼群揚長而去。

這只是諸多類似經驗的一例,讓我明白毒藥永遠都沒辦法殺死這個強盜,雖然我在等待陷阱送來的這段期間照舊使用毒餌,但那只是因為這是確保能誘殺郊狼和其他害獸的良方。

大約在此時,我注意到一個插曲,能說明羅伯如惡魔般的狡獪刁滑;這群狼至少有一次是純為娛樂而追逐獵物,那就是儘管他們幾乎不吃羊肉,卻驅趕並屠殺羊群。綿羊通常分成數群,每群一千至三千頭,由一或數名牧羊人照顧。到了晚上,就把他們趕到現有最安全之處,牧羊人分睡羊群兩側,做為額外的保護。綿羊生性愚蠢,只要有絲毫動靜,就會讓他們驚慌失措、四處奔逃。他們有種根深柢固的天性,恐怕也是唯一嚴重的弱點,那就是他們會跟從首領。牧羊人就利用這一點,在綿羊群中放進半打山羊。綿羊明白他們的長鬍子兄弟智慧超群,因此夜裡只要有任何動靜,他們就會擠在山羊身邊,通常就能免於驚慌逃竄,很容易保護。但情況並非時時如此,去年十一月的一個深夜,兩名佩利科牧場的牧人被狼群的襲擊驚醒,他們的羊群擠在山羊身邊,而山羊既非傻瓜亦非懦夫,他們站穩腳步,勇敢對抗;只可惜率領這次攻擊的,並非等閒之輩,而是狼人老羅伯,他和牧羊人一樣清楚山羊是羊群的精神支柱,因此他急急踩過這些綿羊的背部,跳在這些領導者身上,不消片刻就把他們殺戮殆盡,讓不幸的羊隻朝四面八方逃竄。接下來數週幾乎每天都有焦急的牧人把我攔住,問我:「你最近有沒有看到走失的羊?」而通常我也得告訴他們殘酷的事實;有一次我的回答是:「有,我在鑽石泉旁邊看到五、六具羊屍。」另一次的大意則是:我在梅爾派臺地上看到有一小「撮」羊在跑;或者還有一次:「我沒看到,但胡安.梅拉兩天前在西達山看到大約二十隻剛被殺死的羊。」

捕狼夾終於送到了,我帶著兩個人手整整忙了一週,才把它們布置妥貼。我們使出渾身解數,用盡我所能想到的一切方法,希望能保證成功。陷阱送來後的隔天,我騎馬四處查看,很快就發現羅伯由一個陷阱跑到另一個陷阱的足跡。我可以由塵土中讀出他前一天晚上的全部動靜。他在黑暗中快步小跑,雖然捕狼夾經過小心掩藏,他卻立即就發現了第一個圈套。他阻止狼群向前行進,小心翼翼地在陷阱四周抓抓扒扒,直到揭開夾子、鏈子和木板,然後把它們整個都暴露出來,彈簧依舊還沒有彈開。他一路上以同樣的方式處理了十幾個陷阱,不過我很快就注意到,只要他看到小徑上有可疑的跡象,就會停步轉向一旁,因此我立刻又生出一計。我把陷阱按照H字母的形式擺放:也就是說,我在小徑的兩側都設了一排陷阱,然後在小徑當中也放一個捕獸夾,做為H形橫槓上的機關。但要不了多久,我就知道計畫再度失敗。羅伯沿著小徑往前小跑,已經跑上左右兩條平行線的中央,才察覺到小徑當中的捕狼夾,但他卻及時停步了。他為什麼或怎麼發現的,我不得而知,守護野生動物的天使必然與他同在。他既未向右也沒朝左轉任何一吋,而是輕手輕腳徐徐按自己的足跡步步後退,每一步都不偏不倚落在原來的足跡上,直到脫離險境為止。接著他由一側轉身,用後腳撥開土塊和石頭,直到每個捕獸夾的彈簧都彈開。他後來也多次這麼做,不論我怎麼想方設法,倍加小心,他都從沒有被騙過。他明察秋毫,從不出錯。他原本可以繼續過著為非作歹的生活,只可惜擇友不慎,讓他一世英名毀於一旦,加入了一長串英雄豪傑的名單,他們單槍匹馬時所向無敵,卻因信任的盟友不慎失足,而栽了跟頭。

商品簡介

動物文學之父西頓傳世經典

★根據1898年初版原典直譯

★收錄超過百幅作者精緻手繪圖

「這本歷史選集自然傳達了一個共同的想法──如果按照上個世紀的說法就是道德教訓,不同的心靈自然能由其中找到合其品味的不同寓意,但我希望有人能由此找到如同聖經般古老的訓寓──我們和野生動物是骨肉之親。人所有的一切,動物沒有絲毫一點是沒有的,而動物有的一切,人在某個程度上也必然共享。」

——西頓

「我們閱讀西頓時,將重新感受到,動物曾參與了我們成長的教養過程。而我希望人類一代又一代,都仍將受動物的教養、啟發,並擁有做為一種生物,與生命搏鬥時所展現的光華──雖然微弱,卻如斯久遠、古老。」

——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本書導讀者)

本書由八個以動物為主角的真實故事組成。自一八九八年出版以來便大受歡迎,一個世紀以來再版無數次,被譯成至少十五國語言。

結合親身觀察與高明的敘事技巧,西頓筆下的動物,無不讓讀者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狼王羅伯(本書第一個故事的主角),其鮮明的個性、智慧與深邃的情感,讓原本受雇追獵他的西頓深受撼動,不但從此不再獵殺任何狼,且終生致力於平反狼被妖魔化的形象;更感動千萬讀者,引發人們對於野生動物保育的關注,也改變了美國日後的生態保育與立法走向。

一如作者所言:「每種原生的野生動物,本身就是珍貴的遺產;我們無權摧毀,或讓我們的孩子失去了接觸他們的機會。」以文字為動物的精采事蹟立傳,傳世百年的《西頓動物記》,仍舊在傳遞動物對我們的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厄尼斯特‧湯普森‧西頓(Ernest Thompson Seton, 1860–1946)

蘇格蘭裔加拿大籍作家、藝術家及博物學家,也是「叢林印第安人」(Woodcraft Indians)組織的創辦人和美國童軍(Boy Scouts of America)創始者之一。因他的努力,使美國原住民文化對美國童軍和美國近代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

西頓的主要著作包括《叢林印地安人的白樺樹皮卷》(The Birch Bark Roll of the Woodcraft Indians)、《動物的狩獵生活》(Lives of Game Animals,本書獲一九二七年約翰‧巴勒斯獎和一九二八年美國國家科學院丹尼爾‧傑拉德‧艾略特獎)和傳世經典《西頓動物記》(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

由於他對野生動物的深刻愛好,及其動人、細膩,充滿生命尊嚴的書寫,開啟了動物文學的書寫傳統,被後世譽為動物文學之父;也因此和傑克‧倫敦、馬克‧吐溫和老羅斯福總統結下友誼。

西頓深具藝術才華,他的著作大都由他親自繪圖,是加拿大皇家藝術學院的成員之一。

西頓於一九三一年歸化美國。

譯者簡介

莊安祺

臺大外文系畢業,印地安那大學英美文學碩士,譯有《洗手戰役》、《阿拉斯加之死》、《氣味、記憶與愛欲》、《感官之旅》、《翁山蘇姬》等書,在衛城作品為、《巴黎人》、《乳房:一段自然與非自然的歷史》等書。

名人推薦

小說家吳明益專文導讀

西頓動物記
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
作者:厄尼斯特‧湯普森‧西頓(Ernest Thompson Seton)
譯者:莊安祺
出版社:衛城出版
出版日期:2016-10-27
ISBN:9789869351812
定價:350元
特價:88折  308
其他版本:二手書 49 折, 170 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