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 23堂小說課
cover
目錄

[作者序]小說,為什麼而讀?

[導讀]愛上小說,與小說永不分離

[Intro]在很久很久以前

歷史是一條深河,不同風格循環消長,成就出最受世人歡迎的文類──「小說」

[第1章]「誰」來教你讀懂小說?

搭訕破冰、公然誘惑,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第2章]你心嚮往卻到不了的地方

在倫敦貝克街頭你遇不到福爾摩斯,即使街景多麼相似

[第3章]誰在主導全局?

決定小說後續發展的第一步:找到「好的說書人」

[第4章]別相信任何人

不要相信眼前,尤其是小說中第一個開口說話的人

[第5章]聽見小說裡的「聲音」

故事的「聲音」是高亢或沉穩,娓娓道來還是聲嘶力竭?

[第6章]動人的故事「純屬虛構」

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小說家用文字造男造女

[第7章]「反派角色」占盡風頭

我們不會愛上冷血的變態殺人魔,除非在小說裡

[第8章]小說中的「呼吸記號」

小說能不能沒有「章節」,說故事一氣呵成?

[第9章]專注「微小之處」

「無所不在」,其實只是一個「特定的地方」

[第10章]故事主角也需要「幸運物」

你一定記得這句話:戴洛維夫人說她要去買花

[第11章]遊戲在字裡行間

「他很不錯,而且很糟糕。」這句話究竟是褒是貶?

[第12章]關乎生命的句子

如果小說家是造物者,句子就是吹進故事中的「生命氣息」

[第13章]用你的「耳朵」閱讀

調整「內在耳朵」的頻率,就能聽見小說的聲音

[第14章]淹沒在文學的「意識之流」

佛洛伊德談潛意識,小說家則帶領讀者潛入角色的意識之中

[第15章]「欲望」構築的虛擬世界

我們不必知道角色的長相,但必須了解他內心的渴望

[第16章]小說中的「內在故事」

昨天我作了場夢,夢裡的我正在作夢──這就是「後設小說」

[第17章]靈感,究竟從何而來?

小說是個人、社會與過去作品的「集體經驗」,沒有絕對的原創

[第18章]平凡角色的致命吸引力

所有人都知道魔法是假的,那《哈利波特》為什麼能成功?

[第19章]小說,不只是小說

小說家以故事當誘餌,引你進入「大思想」中

[第20章]誰弄壞了我的小說?

小說敘事沒有通則,「失控的作品」也可能是舉世佳作

[第21章]沒有結局的結局

什麼是「好的結局」?是完美收場、餘韻未了,或者根本有兩個結局?

[第22章]擺脫不掉的歷史傷痕

所有小說都受歷史的影響,即便小說家並不自覺

[第23章]擁有你的小說

你大可對狄更斯的作品有意見,因為那本小說早已屬於你

[Finale] 一場無止境的旅程

踏進小說世界,你只會越陷越深,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

[謝辭]

[索引]

試閱內容

★「誰」來教你讀懂小說?

──搭訕破冰、公然誘惑,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看過逛書店的人嗎?他們從書架上挑一本書,看看封面、讀讀封底,接著翻翻作者序和推薦文……,然後呢?就如你所想的,幾乎沒有人會馬上翻到第二十三章開始仔細閱讀。如果那本書的前幾頁無法引人入勝,它就會立刻被放回書架,因為你無法耐著性子,把整本書讀完。

我們說話需要「開場白」,小說家也一樣。從扉頁開始,小說就不斷對讀者施展魔法,更酷的是,讀者也對他正在閱讀的小說施展魔法。這麼說好了,小說的開場白,可以被當作一紙社會契約、舞會邀請函、遊戲規則表,或是一種極為複雜的「誘惑手法」。聽起來有點極端,對吧?不過這就是小說的「開頭」被賦予的任務。

小說邀請我們投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一步步走進它龐大複雜的佈局裡,但我們卻不知道前面有什麼正在等著我們。「誘惑」就是這麼開始的!它迫不及待地告訴你,當你走進這部小說時,你可以期待些什麼。更重要的是,小說的開頭能吸引讀者參與其中。讀罷小說,我們可能憂鬱傷懷,或是充滿愛意;我們也可能心存感激,或被傷得體無完膚。不論是哪一種,這場閱讀都將成為一個難忘的經驗。

小說的開頭好比是一張「入場券」,邀請讀者入內盡情玩耍。小說的第一頁,與其說是一張「保證書」,更像是「商業本票」,它在對你呼喊:「嘿!我這裡有好貨,你一定會喜歡的!相信我嘛!試一下呀!」由此可見,小說的第一句話有多麼重要。

我們不妨來讀讀下面幾個例子,看看你會不會被它們吸引。

「接下來呢?」──《發條橘子》

「戴洛維夫人說她要自己去買花。」——《戴洛維夫人》

「我沒聽過比這更慘的故事。」——《好軍人》

「許多年之後,當他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尋找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百年孤寂》

「這是宇宙不變的定律:有錢的男人一定正缺個老婆。」——《傲慢與偏見》

「那個年代,當大部分的蘇格蘭年輕人正把裙子撩起,在田裡犁田、播種時,芒戈‧帕克正把他的光屁股露給路達瑪部落的酋長阿里‧依布‧法陶地看。」——《水音樂》

讀了這些例子,你能忍住不繼續往下讀嗎?這些開頭激起你的好奇心:戴洛維夫人買什麼花呢?什麼故事這麼悲慘?芒戈‧帕克究竟是哪根蔥?他幹嘛光著屁股?最後一個例子出自鮑爾的第一本書《水音樂》,這本小說就如它的開頭一般狂放不羈,舉凡不道德的事件、豐富的文字意象、令人啞口無言的驚奇,與稀奇古怪的幽默,這本書都應有盡有。鮑爾之後的小說及短篇故事都和這本書一樣,早在開頭前幾頁,文字就張牙舞爪地吸引你的注意。

◎讀懂小說的方法,就藏在小說的第一頁裡

那麼,小說的第一頁就代表整本書嗎?當然不是。有一次我在課堂上問學生:「哪個搖滾樂團總是寫出讓人一聽就上癮的旋律?」同學舉手回答:「AC/DC。」出乎意料地,回答我的並不是彪形大漢,而是個保守害羞的女孩。我同意她的看法,雖然光那一小段旋律,並不足以讓這群澳洲來的中輟生成為史上最棒的搖滾樂團,但是他們的前奏確實出色!鮑爾小說的開頭也是如此。以音樂來比喻,如果少了前奏,一首曲子就無從開始,自然也無法吸引聽眾聆賞。小說也是如此,它從第一頁開始,就透露接下來將會出現哪些令你無法移開目光的情節,使你迫不及待地想往下讀。更重要的是,它會教我們「怎麼讀」。什麼?它怎麼教?是的,你沒聽錯。我甚至可以建立一個公式,姑且稱為「小說起頭法則」吧!小說的開頭,就是教你「如何閱讀小說」的第一課。每當翻開一本新小說,我們就得重新學習如何閱讀、如何走進它所構築的世界。當你埋首閱讀,它也正在為你上課,教你如何「讀懂」它。

你不相信嗎?再好好想想。以羅勃‧B‧派克的史賓瑟系列推理小說和福克納的《聲音與憤怒》為例,除了字數都很多、書頁間的空白之外,它們還有其他共同點嗎?所有重要的元素──敘事風格、角色的呈現方式、進出角色意識的方式、對話、情節,簡直是南轅北轍。你可以對福克納的作品有意見,但卻不能否認他鋪陳的情節相當引人入勝、對話時有機鋒。

現在,你一定會這樣想:「福克納的作品很難閱讀,可是,隨便一個鄉巴佬都可以讀懂派克的作品耶!」然而,事情絕對不像你想的這麼簡單。派克為主角史賓瑟創造一種特別的態度和氣質,在史賓瑟這位敘事者與周圍其他角色身上都鋪陳出獨特的節奏,讀者們仍需學習,才能漸漸習慣這個故事的氛圍。多數人都喜歡派克勝過福克納,但是這並不代表派克沒有細心地經營他的作品,我們仍需經歷學習的過程,才能讀懂它、欣賞它。

另外一個可以區別小說型態的要點,就在於同作者兩部小說之間的差距;舉例來說,派克為我們上的課,也適用於另外一本小說,如果你已經讀過《尋找瑞秋》,那麼《卡斯克爾之鷹》也會很容易上手。相反地,福克納從來不寫類似的作品,所以就算已經讀過《聲音與憤怒》,也不能幫助我們讀《八月之光》或《押沙龍,押沙龍!》,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帶給讀者新的挑戰,而我們也能在每部小說的第一頁看見這些改變。

「小說」這堂課的上課鐘,在你翻開第一頁時就響起了。以馬奎斯《百年孤寂》的開頭為例吧!那句融合上校、行刑隊與冰塊的著名開場白是這樣的:許多年之後,當他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尋找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讀者需要知道的事幾乎都融於這句話中,單單一句話就建構了小說中的家族關係(父子)、他們身處的動盪時代(行刑隊),還強調「魔幻」的成分,這個成分的源頭不是冰塊,而是從它所使

用的動詞——「尋找」而來,說明冰塊在這孩子心中有多麼神奇!隨著小說情節展開,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家族住在赤道附近的哥倫比亞,他們所處的時代還沒有電。從這句話我們還可以聽見敘事者的口吻,他如何呈現資訊、選用字詞等,這類資訊也在接下來的兩段文字中源源不絕地展開。

這個技巧可不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才有的「特技」,無論是羅勃‧B派克的推理小說、安妮塔‧雪瑞佛的家庭小說、丹‧布朗的驚悚小說、其他膾炙人口的羅曼史小說,或是哈代、霍桑、海明威這些名家的經典作品,它們都在做同樣的事情——給讀者工具,告訴讀者該怎麼讀。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小說,最先帶給讀者的都是各式各樣的資訊——角色、事件、地點、時代以及來龍去脈,並更進一步地透露引申的意涵、反諷,甚至作者此刻關注的議題。

◎這十八種魅惑人心的技巧,就藏在小說第一段中

總而言之,小說的第一頁、第一段,甚至是第一句話,都是教你如何閱讀這本書的工具。你或許會想問:「它們究竟是怎麼做到的?」在這裡,我歸納出以下十八種技巧。當然啦!這十八種技巧作者們不一定全部都會使用。你閱讀時也許會覺得,作者根本不費吹灰之力,就傳達了他們想要傳達的資訊,但其實他們背地裡可是費盡一番苦心呢!

你問我十八種會不會太多?其實,我們從小說的第一頁中,甚至還可以找出更多作者的手法,但我認為,與你分享這十八種美妙的技巧就已經足夠了。

一、風格

作者使用長句或短句?句型簡潔還是複雜?語調是急促,還是從容不迫?使用多少形容詞與副詞?這就是風格。隨便挑一本海明威的小說,只要讀第一頁,就會對他那簡短、宣告式的句子印象深刻,覺得他大概打從娘胎裡,就被「ly」結尾的字嚇得魂飛魄散,才會變成一個如此排斥使用副詞的作家。然而,任何一位美國推理小說家——例如約翰‧麥當諾、羅斯‧麥當諾、雷蒙‧錢德勒,或是米奇‧史畢林,甚至琳達‧巴恩斯,只要閱讀作品的第一頁,就可以發現他們字裡行間中的「海明威風格」,早已透露自己是海明威的粉絲。

二、語調

每部小說都有它獨特的語調。是哀傷欲絕,還是就事論事、不帶感情?甚至是反諷、挖苦?你還記得珍‧奧斯汀筆下那個有名的開頭嗎?這是宇宙不變的定律:有錢的男人一定正缺個老婆。這可以說是小說史上最經典的語調了!它拉開了「敘事者」與「不變定律」之間的距離,讓珍‧奧斯汀藉著反諷的語調,暗示兩件事:老婆可以理所當然地花光富老公的錢,以及女人都希望找個「多金單身漢」而非「窮光蛋」。短短一句話,竟然可以做到這麼多事,你能不佩服她嗎?

三、情緒

「情緒」和「語調」有點類似,卻又不太一樣,「語調」指的是敘事者的聲音,「情緒」則是指敘事者描述時所帶的感情。舉例來說,不論我們如何描述《大亨小傳》敘事者的語調,敘事者尼克‧卡洛威傳達出的情緒是「悔恨」、「罪惡感」,甚至「憤怒」,這些情緒都隱藏在他看似理性的陳述裡。他雖然以理性的語言,反覆思考父親對他的告誡,以及特權的不平等,但卻不時於字裡行間,流露出非理性的情感,所以讀者不禁會好奇,敘事者沒說出來的究竟是什麼?

四、用字遣詞

小說使用哪類的字詞?是常見還是罕見?易懂或艱澀?它的句型完不完整?如果答案都是後者,那麼作者究竟是不小心的,還是故意的?這些都關係到小說的用字遣詞。安東尼‧伯吉斯的《發條橘子》就是只以一個簡單的問句「接下來呢?」作為開頭,卻成功迷惑讀者的小說,也是我認為所有小說中,用字遣詞最「出神入化」的例子。書中的敘事者,是一個沒受過什麼教育的年輕壞蛋艾力克斯,但他卻能說出媲美大文豪莎士比亞的繁複言語,他的辱罵精彩生動,令對手百思不得其解,他的敘述與讚美熱情洋溢,他的咒罵堪稱「了不起的發明」,語言甚至摻雜了虛構的俚語,讓讀者不得不留心聆聽。我們從這部小說的開頭幾段,就可以了解全書的語言特性。雖然《發條橘子》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但我想說的是,每部小說都有它獨特的用字遣詞,每位作者所使用的字都是細心挑選過的,越讀下去,就越能夠明白作者的用意。

五、敘事觀點

這裡的重點,並不在於是「誰」在說這個故事,事實上,我們讀過的多數小說中,讀者都無從得知敘事者的真實身分,然而,這個「誰」與故事、角色之間的關係,讀者卻能一眼就看出來。首先,這是「他」還是「我」的故事呢?當小說以「我」為主詞來敘事,讀者會期待碰到一個具體的角色,也許是主角或配角,而讀者對這位敘事者,馬上會產生懷疑,我們會在下一個技巧中詳細討論這點。如果小說以「他」當主詞,我們就可以大膽假設,這本小說以「第三人稱」作為敘事觀點。假如小說用「你」來敘事,局勢將整個扭轉,讓讀者恨不得找個地方躲起來。所幸以第二人稱敘事的小說很少;但少歸少還是有的,像是伊塔羅‧卡爾維諾的《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湯姆‧羅賓斯的《穿著青蛙睡衣半夢半醒》,我們可以想見,閱讀它們的經驗一定非常古怪。

敘事觀點就和所有的文學規則一樣,它們都是為了被打破而存在。有時候,某個角色兼敘事者會使用一個不真實的「第三人稱」敘事觀點,有些例子則是以一個置身事外的敘事者「我」來開頭。然而就算小說中有這麼多繁雜的變化,讀者通常還是能在開頭的前幾段就得到暗示。

六、敘事者的存在感

現在,我們可以來討論剛剛跳過的另外一個「誰」。這個敘事聲音是具體的角色嗎?在故事裡還是在故事外?是一個僕人談論他的主人們,還是一個被害者提及他的加害者?關於這點,小說的開頭很快就會給我們暗示。若是「第一人稱」的小說,這個敘事聲音的存在會很明確,像是海明威《旭日又升》中的傑克‧巴恩斯以及《戰地春夢》中的費德列克,他們都馬上就對讀者展現自己的存在,從小說的第一句開始,這些角色的個性就刻印在每一個字裡。換作「第三人稱」的小說,情況又是如何呢?十八世紀的小說敘事者都很有個性,宛如讀者親切的同伴,他們與我們一樣,同為住在這個世界上的男男女女,知道所謂的「人」是怎麼一回事,並興味盎然地觀察身邊鄰居性格上的小缺點。亨利‧費爾丁的《湯姆‧瓊斯》和珍‧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都是很好的例子。

而下一個世紀,狄更斯的敘事聲音,迂迴地滲入《我們共同的朋友》,在開頭就開門見山地挑明敘事者將會積極參與接下來的故事,當一個熱情的觀察者兼評論者。進入二十世紀以後,採用第三人稱的敘事者通常是冷淡、疏離且冷酷的,像海明威及安妮塔‧布魯克納的作品。把接下來這個你可能在學校讀過的例子,與狄更斯的作品比較看看吧!這個敘事聲音比較孤高、疏遠,不太可能像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家那樣,情感豐富地介入故事情節之中。他是個年邁的老人,獨自在墨西哥灣流中一條小船上捕魚,至今已去了八十四天,一條魚也沒捕到。

七、敘事態度

敘事者如何看待人物和他們的行動?珍‧奧斯汀的敘事者們通常是愉快的、有一點疏遠、帶著些許的高人一等。至於狄更斯的敘事者,第三人稱敘事通常是認真的、參與其中且直接的;如果是第一人稱,則是未經世事、誠摯且溫柔的。而福樓拜《包法利夫人》裡的敘事者,則是出了名的冷酷、疏離,這是作者對於浪漫時代敘事者過度涉入小說的反動。有趣的是,福樓拜拒絕過去的慣例,卻意外地創造出下一世紀最為風行的敘事慣例。

八、時間框架

這些事件發生於何時?與我們同時代,還是很久以前?我們如何得知?小說涵蓋的時間是長還短?如果敘事者也同時是書中人物,故事是發生在他年輕時,還是晚年呢?這些要素就是小說必備的時間框架。再讓我們回到馬奎斯《百年孤寂》的開頭。「多年以後」這四個字真的很神奇,首先,這預示了小說將會涵蓋很長的一段時間,足夠描述一個牽著父親的手的小男孩長大,獲得權力後又再失去的過程。然而,它還展現了另一個神奇之處——「很久很久以前」,這聽起來就像是「童話故事」的開頭。的確,《百年孤寂》講述的是一個奇特時空,早已不復存在、無從追溯。如果有哪個小說家對馬奎斯的「多年以後」不感到嫉妒,我想,他對於「寫作」一定不夠投入。

九、時間管理

這部小說中,時間的流轉是快或慢?講述故事的時間是發生的當下,還是好久以後?尼可拉斯‧貝克閃爍如寶石的小品《夾層樓》,故事「全部」發生在敘事者搭乘電梯從一樓到夾層樓這短暫的時間裡。為了完成這個了不起的特技,作家必須把時間拉長到極致,於是他利用很多回憶和岔題的技巧,而這樣的「敘事策略」也在小說的開頭就必須展現出來。

十、地點

地點就是背景嘛!沒錯,但是地點不只是背景。地點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一個表達想法的形式,也是一種看事情的方式。聽起來很抽象?讓我們回到之前提過的作品《水音樂》,以它為例吧!在那本書的第二段,讀者得知蘇格蘭人芒戈‧帕克是一個探險家,在西非尋找尼日河的途中迷失方向。在這裡,「地點」不只是事發現場,也是故事本身。當然,這個地方就是他的所在地,但這還暗示著他是個外來者,是大航海時代的先鋒,也是個粗心大意的人,因為犯下重重錯誤才落魄至此。以這個角度來看,「地點」竟成為小說的「主題」。我們看著芒戈反覆捅婁子,一次又一次把自己逼入災難性的局面,都是因為他不了解當地的自然、文化和地理——換句話說,這些就是「地點」。

十一、重複意象

重複意象是指文學作品中一再重複出現的東西,它可以是意象、行動或文字形式,簡而言之,就是任何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事情,像是《水音樂》裡因為芒戈對歐洲文化的自負,所帶來的一連串災難,像是《百年孤寂》裡反覆出現的奇蹟與上校的死裡逃生,或是《戴洛維夫人》裡的花。

十二、主題

「主題」大概是所有英美文學課的必考題,但它其實是有關「關於」這件事。我這麼說絕對沒有故意混淆你們的意思喲!「故事」是推動小說前進的力量,也是我們關注的焦點,而「主題」則是賦予小說價值的東西。簡單來說,「主題」就是小說的「旨趣」,有時候它很簡單,例如多數推理小說的主題,都是罪行被揭發、惡人難逃法網,以及社會秩序的恢復。然而,主題還可以是更細微的東西,例如英國偵探小說家阿嘉莎的作品,通常就隱含著次要的主題——貴族階級的墮落。你有沒有注意有多少壞蛋就住在貴族莊園裡?他們有多無能、多腐敗,又多愚蠢?你以為那只是巧合嗎?當然不是!又有時候,主題會和「重複意象」重疊,因為不斷重複的意象是作者用來加強全書主旨的途徑。以《戴洛維夫人》為例,小說的主旨之一「回憶」,在第一頁就已經出現了,當克萊麗莎走在一九二三年的一個美麗的六月天裡,她馬上回憶起自己十八歲時某個極為相似的一天。過去的日子,不斷透過回憶與舊識重現在她面前,這個貫穿全書的主題,早在小說的開頭就透露給讀者了。

十三、反諷(或缺乏反諷)

有些小說從頭到尾都非常嚴肅,這讓我馬上聯想到十九世紀所有的小說,噢!不包括馬克‧吐溫,也不包括福樓拜,不過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指的是哪些小說。其他小說或多或少都帶有反諷口吻,「反諷」可能是以用字遣詞、戲劇化、喜劇性,或出乎預料的發展等手法呈現,而這些技巧通常在小說的開頭就展露無疑。派克的史賓瑟偵探小說系列之一《卡斯克爾之鷹》是這樣開始的:現在已是午夜,而我才剛結束偵查的工作回到家。在這個初夏的暖天,我跟蹤一個盜用公款的罪犯,想觀察他要怎麼花這筆不義之財,結果我費盡力氣,只抓到他在國家銀行對面、丹佛斯廣場的三明治鋪吃炸肉排。這案子雖沒什麼代表性,不過在丹佛斯市這地方,你能犯的罪大抵就是如此,讓人提不起勁來。

故事敘事者兼主角史賓瑟,對於他私家偵探這份職業,態度十分嚴肅,比如他開槍殺人時,從來不會表現出懷疑或反諷的態度,但每當他「談到」自己的職業時,就「反諷」得不得了。他知道自己所選擇的專業,遊走在道德的邊緣,這樣的自覺滲透到他所使用的句子裡,他甚至想切割「真實的自我」,不和「專業的自我」混淆:我也是一個細心的情人和超棒的廚師,喜歡吃晚餐配紅酒,不單是那個受僱於人的硬漢,只會威脅人和開槍而已。

他也知道丹佛斯市或是任何一個小鎮的夜晚,都可以找到各式各樣的罪犯,所以他那樣說,只是對自己的職業感到沮喪而已。整本偵探小說的精彩之處,就在於敘事者史賓瑟在這兩種角色裡不停轉換,一會兒描述驚險的槍戰,一會兒又用反諷、疏離的口吻來評論自已的這份工作。

十四、韻律

小說裡有兩種韻律:「文字」與「敘事」。「敘事」的韻律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建立,而「文

字」的韻律,讀者很快便能心領神會,更重要的是,它還能提示讀者更大的敘事韻律將如何運作。韻律與前面提到的「用字遣詞」相關,不同之處在於「用字遣詞」取決於作者選用「哪類」的字詞,而「韻律」則由字詞被放在句子的「何處」來決定。實際上,用字遣詞與韻律是不能分開的,韻律的建立有賴作者選用的字詞,而韻律也能使這些字詞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好,讓我們回到韻律。作者是劈頭就給讀者很多資訊,還是語帶保留呢?是開門見山直接表明,還是把資訊隱藏在層層的子句後面?作者讓字詞一個接著一個,令讀者沒機會喘口氣,還是讓字詞緩緩地迂迴前進?以下是芭芭拉‧金索夫《毒木聖經》的開頭:想像一座奇特的廢墟,一座世上從未出現過的奇特廢墟。首先,想像一片森林,我要你當森林的良心,將眼睛放在樹上,樹筆直而高聳,樹皮光滑卻帶有斑紋,就像那肌肉發達的動物過度生長。這片森林裡的任何一寸空間都充滿生命:精緻的毒蛙,身上佈滿像是戰士出征前在臉上塗的顏料,互相挨著交配,把牠們珍貴的蛙卵隱藏在落葉上;藤蔓緊勒著自己的同類,永不止息地爭奪陽光;猴子的呼吸,蛇腹在樹枝上輕滑而過。

這段文字的韻律如何?它冷靜、經過精密計算、感覺游刃有餘,但每個細節都像在警告著前方暗藏危險。為什麼作者選擇使用森林的「良心」(conscience),而非比較中性的「意識」(awareness)?為什麼用「精緻」(delicate)來形容毒蛙?這完全是名家手筆,刻意藉此營造「寧靜而危險」的氣氛。這也是小說正對讀者表明:「你可以不喜歡我,但是至少你得知道你即將面對的是什麼。」

十五、步調

小說的步伐是快是慢?讓我們來讀讀下面這個例子,亨利‧詹姆斯的《仕女圖》:某些情況下,生命中可能會有幾小時,比這個稱之為下午茶的儀式更為可喜。無論你喝不喝茶——當然,有些人從來不喝;不過這個場合總是很愉快的。在我心中,有一個開啟這簡單故事的方式,為這項無害的消遣,提供絕妙的場景,這場小小的盛宴,在一座鄉間老宅邸的草地上舉辦,就在一個我稱之為完美、燦爛的夏日午後。

想當然爾,這個故事並不像百米賽跑,這段文字的每一句話,都表現出「從容不迫」的態度——長而抽象的字詞、「有些人從來不喝」(some people never do)這類的贅語,這些敘述不疾不徐地舖陳事件的背景。你知道嗎?你必須習慣它,詹姆斯的敘述絕對不狂亂、不急躁,所有他想在敘事中呈現的重點,例如角色心理的剖析與內心上演的戲碼,都需要時間鋪陳,急不來的。

十六、期望

這裡的期望包括作者與讀者的期望。我說「讀者的期望」,你肯定認為我瘋了,但是你的期望就明擺在小說的第一頁呀!雙方的期望是小說互動性最強的空間,就算不在第一頁,也會在其他頁面中出現。作者會率先發表他的期待,這位小說家是像英國小說家喬治‧艾略特一樣,期待他的讀者有充分的時間與耐心嗎?還是像美國小說家湯瑪斯‧品瓊,期待他的讀者「很酷」,喜歡搞怪與不按牌理出牌的敘事?或是像英國幽默小說家伍德豪斯,盼望一個悠閒、歡快的同伴?

這本小說希望讀者費多少心思閱讀?作者理想中的讀者,又需具備什麼態度?這些都是作者對讀者的要求。不過,有個地方是讀者說了算的,那就是——我們想不想讀這本小說?我們是否同意作者的用字選詞?我們是不是那個「超酷」的讀者?我們期待小說為自己做些什麼?小說的第一頁,其實就是作者與讀者之間協商、合作的開端。作者為了這個協商過程付出許多,讀者也是如此。讀者的期盼(我想從這本小說得到什麼)與作者的期望(我想從讀者身上得到這些)一樣重要。小說第一頁是兩造心靈交會的時刻,也是讀者決定要不要讀下去的依據。

十七、人物角色

小說中的人物雖然不一定會在第一頁就冒出頭來,但絕大多數的情況都是如此,尤其是主角。主角(protagonist)一詞的字根源自希臘文,意為「第一位行動者」,而這些「行動者」吸引讀者的能力,不管是二十一世紀初的小說,或是西元前五世紀的戲劇,都是一樣的。

如果是「第一人稱」的小說,讀者馬上就會遇到這號人物,像是《頑童歷險記》的主角哈克‧芬、《陪審員》的主角麥克‧漢默,或是《蘿莉塔》的主角韓伯特。即使我們一開始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曉得他在這部小說中扮演的角色為何,但是他就在那裡。「第三人稱」的小說也是如此,讀者很快就會遇到「他」或「她」,比如「戴洛維夫人」在小說開始的第一個字就出現了。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則是這樣開場的:「臃腫的巴克‧馬利根緩慢地..」馬利根雖然不是主角,但卻是主角的勁敵。更別說馬奎斯《百年孤寂》的起頭了,奧雷良諾在家族的百年興衰史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說了這麼多,我只希望你記得:想要開始一部小說,「人物」是很好用的。

十八、讀懂小說的「教戰手冊」

前文的十七個元素都是告訴讀者小說希望被「怎麼讀」,當然,這取決於我們是否要隨從作者鋪好的路走。但其實每部小說都希望讀者能以某種特別的方式閱讀,讓我們一起檢視下面的例子:我坐在浴缸裡,為我那喜愛冥想的腳掌塗抹肥皂,一邊唱著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花園旁那雙我最愛的蒼白的手..」如果我說當時我想跳起碰碰舞,那便有欺騙我的讀者之嫌。那個夜晚,後來被證明是人獸皆避之唯恐不及、惹人厭的夜晚。我的阿姨達莉雅從她在烏斯特郡賓克利區的鄉村宅邸寫信給我,問我能否幫她一個忙,帶一對姓楚阿特的夫婦去用晚膳。

「達莉雅阿姨」這個名字,可能已透露出她與故事的敘事者是親戚,但是如果你曾讀過伍德豪斯的「伍斯特與基輔斯」系列小說,你馬上就會知道敘事者是誰。就我所知,只有一個敘事者擁有「愛冥想的腳掌」,也只有他會唱那種光看歌名就覺得無聊到極點的歌,還驕傲地不惜岔題告訴讀者。「碰碰舞」已經透露出這個角色的特性,更不用說像是「人獸都避之唯恐不及」這樣的形容詞,角色的個性躍然紙上。對那些不熟悉伍德豪斯的讀者來說,這個段落承諾給讀者乾淨俐落且滑稽的幽默,更重要的是,這是一個「讀者教戰守則」的絕佳範例。

這個段落充滿各樣的資訊,不論角色、敘事態度、風格、用字遣詞,還是句中奇怪的轉折,他對阿姨、階級與社經地位的態度,甚至是音樂品味,都一再顯示作者的巧思。所有讀者需要知道的東西都濃縮在這段文字裡,唯一沒透露的,只剩下敘事者的名字以及重要角色「基輔斯」。但其實讀者也可以稍稍推論出來,像這樣一位了無生氣的敘事者,鐵定需要另一個重要角色來輔助他。總結來說,讀者學到最重要的事是什麼呢?這本書百分之百不是俄國文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那掛的,而是可以讓人「鬆口氣」的小說。你看見沒?以上所有東西,都用一段文字就解決了!

值得慶幸的是,前文提到的所有技巧,並不會在每本書的第一段文字就出現——雖然一定會出現不少,即使只有十個,對讀者來說也已經夠受的了!小說開頭僅僅一頁,讀者卻懈怠不得。然而,第一頁就代表整本小說嗎?當然不是!否則哪還需要其他幾百頁文字呢?要記住的是,所有的元素都只是整本小說建構意義的「起點」,還有更多深刻的意涵靜待讀者慢慢挖掘。所以,我們還是得繼續往下讀囉!

商品簡介

★繼《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之後,

美國文學評論權威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最新力作--

亞馬遜網路書店4顆星 ★★★★,讀者好評推薦!

還記得第一次讀小說的經驗嗎?不論你讀的是武俠、歷史、愛情小說,我們常會深陷於故事情節中,有時就算犧牲睡眠時間,也想趕快讀下去;讀罷後,往往久久不能抽離。「小說」為何有這樣的魅力?即使讀同一本小說,第二次、第三次的閱讀感受,也都各不相同。我們都明白,小說家想說的並不只是「故事」,他們表達的可能是對社會價值觀或現象的反動,也可能是透過書寫來傳達理想──而無論小說家想要表達的是什麼,故事都不只是故事,故事背後的意義,才是小說真正的「精神」。

「閱讀」並不僅是瀏覽文字而已,少去「理解」的閱讀是死的,而被我們閱讀的那本書亦會因「不被理解」而死。然而,我們常為情節所囿,或者被小說家故意設計的障眼法蒙蔽,無法看清其真意──這並不是我們的過錯,只是因為我們從來都被教導要「多讀書」,卻甚少有人告訴我們「怎麼讀」。

所以,文學教授湯瑪斯•佛斯特繼《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之後,要帶領讀者更進一步地探究「小說」這個史上最受歡迎的文類。本書中,佛斯特教授引用大量的經典文學名著,傳授23個「讀懂」小說的技巧,揭開作者為小說蓋上的神祕面紗,讓我們這些「芸芸讀者」,可以一窺小說的真貌。

(1)為什麼「開場白」很重要?

世界上的小說那麼多,小說家當然要對「開場白」多下些功夫;小說的第一句話,就像是張「入場券」,使出渾身解數來吸引你的目光:「戴洛維夫人說她會自己去買花」、「我沒聽過比這更慘的故事」。戴洛維夫人為何非得自己去買花?那個「很慘的故事」到底是什麼?成功的「開場白」,讓我們心甘情願地被作者牽著鼻子走。

(2)把《魔戒》中的堡壘建在美國華爾街,可能嗎?

小說是虛構的,小說中的地點也是「一場騙局」,不管它多麼寫實,比如《尤里西斯》中的都柏林,雖然喬伊斯對於這座城市的描寫非常詳細,我們也無法在現實世界中找到它;因為每一個地點,都是小說家為了那段故事而特別量身訂做的。

(3)讓上帝來講偵探小說的故事,適合嗎?

這部小說的旁白置身事外?那部小說的旁白卻像上帝一樣全知全能?其實這些都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佛斯特教授分別從「第三人稱全知觀點」、「第三人稱受限觀點」、「第三人稱客觀觀點」、「意識流」、「第二人稱」、「主角第一人稱」、「配角第一人稱」等來分析各類型的小說。

(4)搞不清楚狀況的「敘事者」,會大幅提升小說的可看性?

小說中是誰在說故事?當尼克•卡洛威說「這個故事與我無關」時,我們該相信他嗎?作者為什麼要選擇讓這個人物開口說話?舉例來說,透過一個無知孩童的雙眼來描述複雜汙穢的世界,豈不比從一個市儈之人的角度來看更加有趣得多嗎?敘事者是經過小說家精心挑選的,絕非偶然為之的結果。

(5)十惡不赦的大壞蛋,讀者愈讀愈愛?

《蘿莉塔》中文學教授韓伯特,為了接近充滿誘惑力的女孩蘿莉塔,不惜追求其寡母夏綠蒂,讓自己成為女孩的繼父;這樣違背一般人倫認知的故事,為什麼仍能激起人們閱讀的慾望,甚至對韓伯特產生一絲同情?──小說家總會在大壞蛋身上,留下幾分人人皆有的脆弱,好讓我們無法全心全意地厭惡這些角色,因為我們在壞蛋身上必然會看見一部分的自己。

(6)讀累了嗎?讓「章節」幫你舒緩情緒

讀者閱讀小說的「休息站」,讓我們可以暫時喘口氣;也可能是作者對讀者的提醒:有大事要發生了。各章的章節不拘在何處結束,只要讀起來合情合理,或可以達到作者的目的,就是最恰當的「換氣記號」。

(7)關於「象徵物」,「它」即是「他」

戴洛維夫人的「花」,海明威筆下那位老人念念不忘的「偉大棒球選手狄馬喬」、史蒂芬・代達羅斯的「灰樹手杖」。這些物品都與角色有所關聯,絕不僅止於物質層面,而是代表人物性格的精神。

(8)寫出來的句子總是落落長,作者一定很囉唆?

海明威的文句為何這樣簡潔?每一位作家的文句都各有特色,每一種特色的形成,也都反映出其歷史背景因素。文句代表作者的個性,也是小說的調性,不同性質的小說,行文風格必定不同。

(9)亂七八糟的敘事順序,會毀了整部小說嗎?

小說的書寫形式,蘊含無限玄機;有些敘事方式是線性的,按照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來描述;而有某些小說的敘事法,就像是照鏡子一樣,可能上下左右都是顛倒的──然而,作者卻能讓讀者不覺得有違和感,甚至深為這樣的敘事方式吸引。小說的敘事方式,只要讀起來「很合理」,無論作者使用何種手法來架構該部小說,都是「最棒的方式」。

(10)「有結局」的結尾,才能給讀者交代?

假如小說的開場白是告訴讀者要去哪裡,那麼結尾就是作者指定的旅途終點;小說結尾的力度與作者想滿足讀者閱讀慾望的強度成正比,最棒的小說結尾,就是讓讀者留有想像的空間,讓故事無限地說下去。

其實,所謂「良好的閱讀」,並非一定要像教授一樣,能以專業的角度來分析文本;只要能夠讀透作者想要傳達的意思,那麼這場閱讀,就是非常愉悅的享受。湯瑪斯•佛斯特教授絕對是我們徜徉文學之海的羅盤,讓我們不會像奧德賽一樣迷航多年,找不到回家的路;更不會因為某個少年人的無知行徑而輕易動怒──因為「小說」本身就是一場亦真亦假的旅途,充滿困惑、挑戰、迷惘,讓一位資深的嚮導為我們領路,這段旅途必然將使我們收穫快樂、智慧、圓融的生命態度。

作者簡介

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任教於美國密西根大學英文系,開設課程包括古典小說、當代小說、戲劇以及詩歌,同時也教授創意寫作與作文課程。除了本書之外,還著有《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木馬文化出版),以及數本有關二十世紀英國與愛爾蘭的小說及詩歌。

譯者簡介

潘美岑

台北萬華人。寓居於文字及其空缺。台大外文系畢業,美國密西根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候選人,研究主題為現代文學。喜歡以直接的語言解釋艱澀的概念。興趣廣泛,涉獵大眾傳播、文化研究及博物館研究。

作者自序

小說,為什麼而讀?

當《頑童歷險記》中的哈克與吉姆乘著竹筏一路航向南方時,我們身在何處?為什麼身為讀者的我們,能夠認同出現在約翰‧加登納的小說《葛蘭多》裡的那隻怪物?你是否曾覺得自己就像《窗外有藍天》的女主角露西,或是《尤利西斯》的男主角布魯姆?還是《蘿莉塔》中的變態韓伯特、亨利‧費爾丁筆下的湯姆‧瓊斯、《BJ單身日記》裡的布莉琪?

「小說」讓我們與各式各樣的人物相遇,發現自己未曾意識到的部分,或是自己不斷壓抑的一面;而我們也透過小說,造訪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去或根本不想去的地方,不必擔心自己是否能安全返家。同時,「小說」也開創無限的可能性,光是那巧妙的敘事創意,就讓「讀小說」這件事變得趣味無窮,無論你是不加思索,或是精明的讀者,都無法抵抗它的誘惑。

「小說」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是來自於它「合作」的本質:讀者將自己投注在書中角色發生的故事裡,積極主動地創造意義,從而獲得莫大的快樂——這種親密的感覺是從戲劇或電影中無法得到的。打從第一行文字開始,作者與讀者間一來一往的遊戲,會一直持續到小說的最後一個字為止,最後即使將書闔上,書中故事仍舊迴盪在讀者的腦海裡。

這種「一來一往」的過程,並不是虛擬的。從開頭的第一頁,每本小說就不斷乞求讀者閱讀它,同時也告訴讀者它想被「怎麼讀」,提示即將發生的每一場好戲;而身為讀者的我們,就得決定是否要跟著作者的計畫走,也就是要不要繼續往下讀。讀者得決定自己是否同意作者認為重要的事,是否要將自己的知識與想像投射在書中的事件和人物上,要不要把情感均勻地灌注在小說的每個面向,而不僅僅只是故事情節而已。

進一步來說,讀者與小說、作者建立了一個「祕密同盟」,共同創造意義,就算作者活在好幾個世紀以前,小說也能在當下這一刻,跟著我們一起呼吸。讀者主動、深入的閱讀是小說延續生命的關鍵,而小說當然也豐富了讀者的生命。

◎小說不死,它會不斷創新,給讀者無限驚奇

一九六七年,「小說」面臨了一些挑戰,前景堪慮。美國期刊中兩篇極具影響力的論文,使「小說」的未來蒙上一層陰霾。法國評論家兼哲學家羅蘭‧巴特發表了一篇名為〈作者已死〉的文章,文中他將建構文本意義的責任,也就是所有詮釋的空間,全都給了讀者,而作者(巴特稱之為「抄寫員」)不過是「導體」,歷史和社會積累的文化透過作者這個「導體」,注入到文本之中。

「作者已死」這個說法,並不是巴特開的玩笑,而是他想否定人們一直以來的認知──文學作品的作者具有幾近神聖的「權威」。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一點:巴特之所以這麼說,是為了鼓勵讀者帶著「主動性」和「創意」來閱讀,至於實際上該如何做到,之後我們也會討論。

另一位美國小說家約翰‧巴斯,也在《大西洋月刊》中發表了〈窮途末路的文學〉,暗示小說這個文類已然奄奄一息。他認為寫作小說的「花招」已經用得差不多了,標題中的「窮途末路」,指的就是小說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小說必須找到新方法來維持不墜的地位。從歷史來看,一九六七這個年代,出現了許多關於舊方法、舊形式終將被淘汰的論調,其中大多隱含了對於新事物的期盼,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舊金山海特街與艾許勃利街角發跡的「嬉皮文化」。

只是當時的巴斯並不知道,小說的救星正風塵僕僕地趕來,同年,英國和哥倫比亞的小說家同時為這個文類開創出新的道路。英國小說家約翰‧符傲思的《法國中尉的女人》大概是小說史上,第一本以商業小說之姿,徹底改變小說理論風貌的例子。「我活在亞倫‧霍格里耶與羅蘭‧巴特的年代。」在第十三章的開頭,他明確表明這絕對不是一部以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為背景的歷史小說,雖然整本書維妙維肖地營造出維多利亞時代的氛圍。全書一面以維多利亞時期的角色與設定來逗弄讀者,同時又不忘提醒讀者這是一部虛構的、二十世紀的作品,只是故意挪用維多利亞時期的表現手法而已。這種嶄新的文學手法讓銷量急遽攀升,一舉成為該年度美國排名第一的暢銷小說。而另外那部哥倫比亞小說,不用我說你也知道,就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這部作品的新形式,除了「後設」之外,還有如火山爆發般力道十足的「魔幻寫實主義」。

這兩部作品扭轉了局勢,迫使巴斯於一九七九年,又在同一本期刊上發表〈蓄勢待發的文學〉。文中他承認這十年來發生了出乎他預料的變化,或許小說還是有未來的。他引用了馬奎斯和伊塔羅‧卡爾維諾的作品,作為小說形式創新的依據。那麼,他所謂的「變化」究竟為何?是大家都開始模仿這些小說家嗎?當然不是!因為就連小說家自己,都無法仿造他們自己的作品。世界上只會有一本《百年孤寂》,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即使是馬奎斯本人,也無法寫出第二本。更重要的是:這些小說開創了文學形式嶄新的可能性──這種有趣的創意,完全抓住讀者的目光。

進一步來說,我認為這些質疑小說的文章,讓我們更加了解小說的歷史。小說一步步地走向死亡與奄奄一息的同時,卻也不斷地自我創造、重獲新生。用哲學家赫拉克里特斯的比喻來說:「沒有人會掉入同一條河裡兩次。」小說也是如此,原地踏步就等同於沉滯淤塞。那些我們認為總是維持一貫風格的作家,例如狄更斯、艾略特、海明威等,其實一直都在變化、成長,從這本小說到下一本、再下一本.,優秀的作家會不斷為自己設立新的挑戰。至於那些原地踏步的作家,他們的作品總是無精打采、單調無趣,而且賺不到幾個錢。我舉的例子雖然是作家,但小說形式其實也是如此。小說的「移動」,未必是前進或後退,因為在文學領域中,「進步」的概念不過是鏡花水月。但是,小說確實在改變,而且也一定得改變,你看小說的英文名稱「novel」不也有「新穎」的意思嗎?所以,小說當然要帶給讀者新奇的東西才行,這樣才能名符其實呀!

◎所有小說都是文學,所有文學並非都是小說

我有一位學校同事兼好友,發現這本書與我前一本著作《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書名只差一點點,於是問我:「小說和文學有哪裡不同?」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像我們這些專攻文學的人,絕對問不出這樣的問題,但這卻是外行人馬上就會產生的疑問。這讓我立刻想到邏輯學的三段論:「所有的豬都是動物,但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是豬。」把「豬」換成「小說」,再把「動物」換成「文學」,大概也說得通。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嗎?學院內外可能會有不少反駁的聲浪。有不少的文學專業人士,想在自己研究領域四周築起高牆,任由自己決定哪些作者該納入或排除。舉例來說,強納森‧法蘭森該不該與賈姬‧柯林斯歸在同一類呢?

每部小說的寫作品質好壞,當然有很大的差異,不只是小說,詩、散文、戲劇、電影、歌曲,甚至是打油詩也一樣,一定有優劣之分。然而我想強調的是,它們都屬於「人類心血結晶」的同一個領域,而我們管那個領域叫「文學」。不論如何,文學總是在前,而文類的區分在後。

對我來說,他們都在寫作,而寫作只有兩種類型:「好」與「壞」。好吧!我承認有時候還會有第三種類型──「極糟糕的劣等作品」,不過,就讓我們姑且把它歸在「壞」的那類吧!好,所以我們同意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但反過來說,所有的文學並不都是小說,因為我們還有抒情詩、史詩、詩劇、短篇小說、戲劇,以及大導演伍迪‧艾倫和幽默作家大衛‧塞達里斯在雜誌《紐約客》上寫的那些東西,都屬於文學的範疇。

所有文學都有一些共通元素,不管是詩、戲劇或是小說,我們都可以看到模式創造、意象營造、譬喻語言、細節雕琢、虛構成分等等,這份清單可以一直列下去。然而,也有一些元素只限於某個特定的文類,而這本書將會仔細地探究小說特有的元素。「你不會又要講那些平板角色或是立體角色吧?」我知道,章節、觀點、風格、敘事聲音、開頭結尾、角色塑造……,這對你來說已經是老調重彈了,然而我要強調的是,雖然這是同一套概念,但卻可以用與教科書不同的方法處理。

這些概念十分重要,它們是「意義」誕生的地方,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門戶。當作者選用某個開場白,就表示他放棄了一些選擇,但也同時開.了其他可能性,作家們展現角色的方式雖然有所限制,卻也因此決定了能被這樣展現的某類角色。總而言之,作者「怎麼說」故事,與故事的情節同樣重要。

身為讀者的我們,也別忽略一件事──如何回應作者的技巧也很重要。我不會像羅蘭‧巴特那樣,把作者給殺了,但是關於「讀者很重要」的說法,我絕對和他站在同一邊。畢竟,我們是作者進入墳墓多年後,還活著並決定讀這本書的人,我們將決定這本書是否仍具意義,要不要同情書中人物與他們所面臨的問題,是不屑一顧還是莞爾一笑。

去讀讀小說的第一段吧!如果你認為這本書不值得花寶貴的時間來閱讀,那麼它在「意義的國度」裡就等於不存在。或許有一天,這本書會在另外一位讀者的手中活過來,但是現在,它和《小氣財神》裡的鬼魂馬里一樣,死得透透徹徹。身為讀者,你曾想過自己有這麼大的權力嗎?然而,我必須提醒你:擁有「權力」,也意味著有相應的「責任」。既然我們這些讀者掌握了小說的「生死大權」,我們就該試著多了解它們一些,不是嗎?

名人推薦

國內英美文學權威【專文導讀】

陳超明 |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台灣各界名人【好評推薦】

王聰威 | 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小說家

郝譽翔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創系教授

許榮哲 | 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

陳珊妮 | 全方位音樂人

張靜之 | 新生代優質演員

肆 一 | 暢銷作家

譚光磊 | 版權經紀人

像我這種非文學科班出身的人,如果早些年便讀到這本書,或許會變成更厲害的小說家。(現在也不遲就是了!)──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小說家 王聰威

當你懂得小說的時候,這個世界最美和最惡的東西,都將臣服於你腳下。──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 許榮哲

彷彿回到外文系的課堂,聽著最敬佩的教授講話。「一本書會開啓更多的書。」湯瑪斯・佛斯特為我們打開了小說世界的大門,那世界,精彩而美麗。──台灣新生代演員 張靜之

若將小說比喻成一棟房子,讀了這本書,讀者不一定能成為建築師;但是你會瞭解房子的構造、材質、裝飾、動線,並開始想像住進這棟房子裡的自己。──本書譯者 潘美岑

「但丁有他的領路人維吉爾;至於我們這些其他的人,我們有湯瑪斯・佛斯特。」──美國作家、文學評論家 尼可拉斯・巴斯本斯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慷慨地與我們分享他受過文學訓練的眼光、認真傾聽的耳朵、以及難得的解碼天分,讓文學的藝術活靈活現地展露。」──美國詩人、散文作家 湯瑪斯・林區

美國Amazon讀者【實用推薦】

佛斯特教授的「聲音」,讓我宛如回到最愛的大學課堂一樣美妙。

這本書啟發我,讓我重新檢視過去閱讀過的小說;然後我發現,那些我曾認為很難讀懂的小說,都變得更和藹可親了。

愛書者必讀!「閱讀」也許是一個興趣或嗜好,但這本書卻能讓你從中獲得意想不到的無限快樂。

無論你是閱讀新手或老手,這本書都能幫助你真正讀懂最艱深的小說。

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 23堂小說課
作者: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出版社:采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4-04-07
ISBN:9789866228919
定價:370元
特價:88折  326
其他版本:二手書 37 折, 136 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