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石(經典全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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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讀】正統長篇推理小說的濫觴◎林斯諺

序章

第一部 鑽石遺失

第二部 發現真相

第一份記述

第二份記述

第三份記述

第四份記述

第五份記述

第六份記述

第七份記述

第八份記述

後記 鑽石的結局

試閱內容

第一部

鑽石遺失(一八四八)

事件記述者為茱莉亞.維林德夫人的管家加伯列.貝特瑞吉

1│

在《魯賓遜漂流記》的第一部,第一二九頁,有這麼一段話:「雖然有點遲了,但我發現,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如果不先估算一下成本,還有自己是否有能力達成,真的是太愚蠢了。」

昨天我翻開《魯賓遜漂流記》,正好看到這一段。這天早上(一八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夫人的外甥法蘭克林.布萊克先生也恰巧來訪。我們稍微聊了一下。

「貝特瑞吉,」法蘭克林先生說:「我剛剛去找律師,商談一些家族的事情。然後我們談到兩年前,在我阿姨位於約克夏的宅邸裡發生的印度鑽石消失事件。布拉夫先生的想法跟我一樣,為了傳達真相,我們都覺得應該盡快把這個事件記錄下來比較好。」

我還不太懂他想表達什麼,但想到律師布拉夫先生總是期望尋求比較和平且平靜的解決方式,我就說我也覺得如此。

「因為這個鑽石事件,」法蘭克林先生說道:「如你所知,已經有不少無辜者的人格因此飽受懷疑。這件事情發生之後,無辜蒙冤的人也渴望記錄實情好讓後人可以為他們翻案。毫無疑問地,我們應該要把這個奇異的家族事件給記錄下來。貝特瑞吉,我跟布拉夫先生都同意要這麼做。」

兩人都同意了,當然很好。但我依然不明白我可以做些什麼。

「我知道有幾個相關的事件,」他繼續說:「我也知道有幾個人可以說明這些事件。就從這些簡單的事件開始,我們得依照順序記錄有關月光石的故事。基本上是以個人經驗為主就可以了,我覺得應該要先從我的舅舅韓克索五十年前在印度從軍時是如何得到月光石開始說起。我已經從一份古老的家族信件裡,找到這個可以當作序言的故事;這封信是由一位事件目擊者所記錄下來,裡頭有很多詳細的說明。接下來要說的是兩年前鑽石如何來到阿姨在約克夏的宅邸,然後又如何在經過十二個小時之後消失無蹤。貝特瑞吉,沒有人比你更清楚當時宅邸裡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得要由你執筆,把這事件的開頭給寫下來。」

從法蘭克林先生的話裡,我這才被告知在鑽石事件裡自己所涉入的部分。如果讀者們好奇我在這種狀況下會做出什麼反應的話,我得告訴大家,我的反應和任何站在我這個立場上的人會做出來的反應一樣。我謙稱自己或許能力不足,無法承擔這個任務(但我私下覺得,如果給我機會的話,我應該有足夠的才智可以勝任)。我想法蘭克林先生應該是看到了我表現在臉上的情緒,他不相信我謙虛的話語,並堅持要將這個任務交付給我。

法蘭克林先生離開以後,已經過兩個小時了。他一走,我馬上就在寫字桌前坐下,開始著手要寫這個故事。現在我絕望地坐在那裡(雖然我不覺得是因為我能力不足),感受到魯賓遜所得到的教訓,那就是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如果不先估算一下成本,還有自己是否有能力達成,真的是太愚蠢了。請記得,在那一天我倉卒地接受了法蘭克林先生交付給我的工作之前,我是很偶然地打開這本書,看到這一段話。所以說,這如果不是某種預言,又是什麼呢?

我並不是個迷信的人,我看了很多我那個時代的書,也自覺是個無師自通的學者。雖然我快要七十歲了,但是我的記憶力極佳,身體也還算健壯。我認為《魯賓遜漂流記》是一部空前絕後的小說,希望讀者們不要覺得我這句話是出自於一個無知者的發言。好多年來,我反覆閱讀這本書(通常一邊看書一邊叼著菸斗),發現這本書可以解答我人生中各種時刻所遇到的問題。在我情緒低落的時候,我看《魯賓遜漂流記》;當我想要什麼建言的時候,我從《魯賓遜漂流記》中去尋找。過去我想要逃避妻子帶來的煩躁時,和現在我察覺到自己酒喝太多時,我也會看《魯賓遜漂流記》。因為翻閱太多次,我已經把六本厚重的《魯賓遜漂流記》給翻破了。在維林德夫人最後一次生日的時候,她送給我第七本書。有時候酒喝多了,醉得厲害,看看《魯賓遜漂流記》,會讓我變得清醒一點。這本書賣四先令又六便士,藍色的封面,還附有插圖。

不過,這一段並不像是鑽石事件的故事開頭吧?而且我好像一副「老天早就知道」的語氣。我會在下一個章節重新開始,請各位耐心地繼續往下讀。

2│

在開始述說鑽石事件之前,我得先講一下維林德夫人的事情。要不是因為鑽石是送給夫人女兒的禮物,鑽石也不會出現在夫人的宅邸裡,後來還丟失了;要不是夫人忍受懷胎與分娩的艱苦,生下女兒,鑽石也不會做為生日禮物出現在宅邸裡。如果我得先提一下夫人的事情,就必須要回溯到更早的時期。而我必須說,若是你也從事跟我相同的工作,應該會覺得先從夫人早期的生活講起,會比較輕鬆吧。

如果你對上流社會有些許瞭解的話,應該有聽過韓克索家族的三位美人。這三位美人是阿黛萊小姐、卡洛琳小姐和茱莉亞小姐;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茱莉亞小姐是其中最年輕且最漂亮的(如你所知,我有在她們身邊觀察的機會)。我剛開始是先服侍這三位小姐的父親(感謝老天,他跟鑽石事件完全無關,他可是我所見過最饒舌又最暴躁的人);那時候我十五歲,最早的工作是擔任三位小姐的侍童。我一直在韓克索家工作,直到茱莉亞小姐嫁給已故的約翰.維林德爵士。維林德爵士是個好男人,他只想找個人來管他。在他周遭的人當中,他找到了茱莉亞小姐來擔負這個責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從茱莉亞小姐把他帶進教堂結婚那一天開始,直到她陪在身邊看他閉上眼睛嚥下最後一口氣為止,他始終過得幸福美滿。

有關我如何跟著新娘陪嫁到維林德家工作的經過就省略不提了。「約翰爵士呀,」她說:「若是沒有貝特瑞吉,我可什麼事都做不成。」「親愛的夫人,」他則說:「我也是呀。」那就是約翰爵士寵愛妻子的方式,也是我進入維林德家的經緯了。對我來說,在維林德家工作也是我的唯一選擇,自此之後我就一直跟隨茱莉亞小姐。

由於夫人喜歡戶外工作,例如經營農場等等,我也因此對這些工作培養出興趣;當然也多少因為我自己是農夫的第七個兒子。夫人要我當農場總管的助手,我盡力去做,她很滿意我的表現,所以很快就因能力獲得肯定而得到升遷。幾年以後,在某個星期一早上,夫人說:「約翰爵士,你的農場總管是個老蠢蛋,給他筆養老金讓他告老還鄉吧,然後讓加伯列.貝特瑞吉接任農場總管的位子。」到了星期二,約翰爵士對妻子說:「親愛的夫人,我已經給農場總管一筆養老金讓他回去了,就由貝特瑞吉接他的職位。」你應該聽說過很多婚姻不幸的例子吧,但我家這一對夫婦可是完全相反。希望維林德夫婦的恩愛,可以讓婚姻幸福的人更珍視另一半,也能讓婚姻不幸的人知道還是有人婚姻生活很美滿。我會繼續說故事。

你可以說我的生活算是相當舒適。我有一份相當不錯的工作,頗有地位且受人信賴,住在我自己的小屋裡,每天早上巡視維林德家的產業,下午幫忙記帳,晚上陪伴我的則是一管菸斗跟《魯賓遜漂流記》。我的人生夫復何求?請想想,在伊甸園中形單影隻的亞當,他的願望是什麼?如果你能諒解亞當的願望,也請不要怪罪我有這種願望。

我看中的女人,正是每天幫忙整理我的小屋的女人。她的名字是賽琳娜.柯比。我同意已故的威廉.柯伯特 對於挑老婆的看法。我看她做事情總是深思熟慮,想法也很踏實,覺得她是個理想的妻子人選。賽琳娜.柯比在各方面都相當不錯,這也是我之所以會跟她結婚的原因。當然還有另一個重要的理由,那就是:如果我沒跟賽琳娜結婚,我每個禮拜得付錢才能換得她幫我鋪床和打掃的服務。若是我跟賽琳娜結婚了,這些服務全都變成免費了。那就是我想要結婚的最主要理由──基於經濟因素的考量,也或許再加上一點愛吧。基於責任和義務,我徵求夫人的意見。

「夫人,我最近一直在想賽琳娜.柯比的事情。」我說:「我覺得跟她結婚,會比雇用她更省一點。」

夫人忍不住爆笑出聲,然後說她也不知道是因為我說的話,還是我想要結婚的理由,讓她覺得很震驚。

我想我說的話裡有什麼戳中她的笑點了,而這笑點究竟是什麼,不是跟對方處於同樣地位的人是不會瞭解的。我不明白夫人的想法,但知道她同意我跟賽琳娜結婚之後,我馬上就去向賽琳娜求婚了。結果賽琳娜說了什麼?老天,如果你問我這句話,那表示你對女人真的所知有限。她當然答應了。

離結婚的日子越來越近,在我得為了結婚訂作新外套的時候,我忽然感到不安起來。我找了一些書,想看看跟我一樣即將結婚的男人都在想什麼,然後發現他們都是在典禮的前一週,忽然開始希望可以不要結婚。

我比自己想像的還要緊張,所以我真的起而行,決定要取消結婚典禮。當然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我可不認為賽琳娜是個不給任何賠償就會輕易放我離開的女人。在英國的律法裡,男方取消結婚典禮,可是要給女方一些賠償的。我一面想要遵守法律,一面也精打細算,最後決定給賽琳娜一張羽絨床和五十先令做為賠償。你可能很難相信,不過這是真的,她竟然笨到拒絕我的提議。

後來我當然只能跟她結婚了。我訂了最便宜的新外套,也用最便宜的方式舉行了婚禮。我們說不上是一對佳偶,但也沒有壞到可以說是怨偶。我們兩人半斤八兩。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我們的想法和行動常常背道而馳。通常我想要上樓時,我妻子卻想要下樓;我想要往東走,我妻子卻想往西走。根據我的經驗,這就是婚姻生活的真貌。

在過了五年各行其事的婚姻生活以後,我的妻子蒙主寵召,離開了這個世界,也讓我們兩人都從這痛苦的狀態中解脫了。妻子只留下一個獨生女兒潘妮洛普。過沒多久,約翰爵士也過世了,他和夫人之間也只有一個女兒瑞秋小姐。之後夫人相當照顧我女兒潘妮洛普,她讓潘妮洛普去學校唸書、受教育,成長為一個聰明敏銳的女孩,然後到了一定年紀的時候,潘妮洛普成為瑞秋小姐的侍女。

至於我,多年來一直在維林德家擔任農場總管,直到一八四七年的聖誕節,我的人生才有了轉變。那一天,夫人來到我住的小屋,和我一同喝茶聊天。她說,從我開始當她父親的侍童算起,我已經跟隨她整整五十年了。然後她送了我一件自己親手做的,非常漂亮的羊毛背心,希望我可以穿上它抵禦寒冬。

我收下這件漂亮的禮物,卻對她給我的這項殊榮不知道該如何表達謝意。但後來令我驚訝的是,那件羊毛背心並不是榮譽的獎賞,而是勸退的收買。夫人比我自己先察覺到,我年事已高,體力不行了;她來到我的小屋,是想用甜言蜜語哄我(如果我可以用這種表達方式的話),希望我能辭去每天在農地奔走、耗費體力的農場管理工作,轉任比較輕鬆的宅邸管家一職安享天年。我和夫人爭辯,不希望因為想要輕鬆度日就轉任管家。但夫人知道我的弱點在哪裡,而且很清楚該怎麼正中要害。我們之間的爭辯很快就結束了,我像個老傻瓜似的,一手擦眼淚,一手抓著新羊毛背心,對夫人說我會考慮她的提議。

夫人離開以後,因為思考她的提議,讓我的腦袋陷入一片混亂。因此我一如往常,在覺得困惑和遇到緊急狀況的時候,用我的老方法尋求解決之道。

我抽起菸,翻開《魯賓遜漂流記》,沉浸在書中五分鐘以後,看到了能撫慰我心的句子(第一五八頁):「今天我們所愛的,往往是明天我們所恨的。」我明白該怎麼做了。今天我想要繼續從事農場管理的工作,但到了明天,我會遵從《魯賓遜漂流記》的指示,轉任其他工作。等到了明天,我的心情轉換之後,所有事情都可以解決了。我這樣告訴自己,今天我是以維林德夫人的農場總管身分入睡,明天一早醒來,我就是維林德夫人宅邸的管家了。塵埃落定,一切都可以透過《魯賓遜漂流記》得到解決!

我女兒潘妮洛普正站在我身後,探頭看我在寫些什麼。她說我寫得很好,而且全都是事實。她只提出一點異議。她說我現在做的事情跟我的目的一點邊都沾不上,我應該寫的是鑽石事件的始末,但我現在寫的卻全是我自己的故事。

這真是奇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很想知道其他以寫書維生的作者們,在寫作時會不會有將自己本身代入書中角色的情況?如果他們也會這樣的話,那麼我很能理解他們的心情。不過我又寫了一段毫無關連的開頭,且浪費了不少紙張。現在我該怎麼做?我只能請求讀者們保持耐心,讓我第三次重新開始。

3│

我試著用兩種方式來寫故事的開頭。第一種,挖破腦袋自己想,但結果卻什麼都想不出來。第二種,徵詢女兒潘妮洛普的意見,這一次倒是出現了意想不到的嶄新想法。

潘妮洛普的意見是,我應該依照日期進展循序說明事件經過,就從我們得知法蘭克林.布萊克先生要來宅邸作客那一天開始說起。如果你試圖用這種方式回想某個特定日期起所發生的事情,你會很驚訝的發現自己自然而然地找回記憶。但難就難在要想起最早的起始點到底是哪一天。這件事我得到潘妮洛普的協助,因為她有寫日記的習慣;這習慣從她在學校唸書時就有了,而且還一直持續到現在。我希望可以增進這份記述的內容,所以向潘妮洛普提議,應該由她依照她日記的內容來寫。但是她露出不悅的表情,紅著一張臉說,她的日記是私人的記述,這世界上除了自己以外,她不會給任何人看。我問她這是什麼意思?潘妮洛普說:「你這個討厭鬼!」我則說,親愛的女兒呀。

依照潘妮洛普的提案,我就從一八四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早上,被召喚至維林德夫人的起居室開始說起。

「加伯列,」夫人說:「我有個讓你驚喜的消息。法蘭克林.布萊克回國了。他目前跟他父親待在倫敦,明天會到這兒,一直待到下個月瑞秋生日那一天。」

如果我手上有頂帽子的話,我會高興得把帽子拋到天花板上去;但因為出於對夫人的尊敬,我可不敢這麼做。法蘭克林先生小時候曾跟我們一起在這棟宅邸內生活過一段時間,但後來我就沒有再見過他了。就我記憶所及,他是個我見過最會打陀螺,卻不曾打破過玻璃的好男孩。不過同樣也在場的瑞秋小姐一聽到我的意見就說,她記得法蘭克林先生是她所見過全英國最兇殘的暴君,老是把洋娃娃弄得支離破碎,也把跟他一起玩的小女孩給捉弄得疲累不堪。「每次我一想到法蘭克林.布萊克,」瑞秋小姐這麼下結論:「我都會忍不住大發脾氣,然後累得筋疲力竭。」

我說到這裡,各位讀者應該會很好奇,為什麼法蘭克林先生會在國外度過他從男孩成長為青年那段時期。我說,那是因為他父親不幸身為公爵繼承人,卻無法證明自己具有正式繼承的資格。

以下簡短地說明事情經過:

維林德夫人的大姊嫁給了名人布萊克先生,而這位布萊克先生之所以出名,除了他擁有的龐大產業以外,還有他持續進行多年的訴訟。他長年來奔走於法庭,只為證明自己擁有繼承爵位的資格;在這段期間他花了許多錢雇用律師,還有許多旁觀者爭辯他的主張究竟是合理還是不合理。這件事情太過複雜,容我在此忽略過去。就在訴訟終於做出結論,再也不需要他花更多的錢之前,布萊克先生的妻子去世了,他們三個孩子中的兩位也去世了。一切拍案底定,布萊克先生無法繼承爵位,他覺得要報復這個國家對待他的方式,就是不讓自己的兒子接受這個國家的教育。「我被這個國家的制度弄得這麼慘,」他說道:「又怎麼能讓自己的兒子接受這種制度的教育?」我得再說明一點,布萊克先生不喜歡小孩,甚至是他自己的小孩也不喜歡,所以最後只有一種解決方式。法蘭克林先生被帶離我們的房子以後,被送到布萊克先生唯一可以信任,且是他認為比英國更優越的國家──德國的一所學校裡。布萊克先生自己留在英國過著舒適的生活,參與議會事務,並且為了證明自己具有繼承爵位的資格,開始著手擬寫一份聲明,準備日後發表;不過這份聲明至今都沒有公諸於世。

好了,事情就是這樣。之後我們都不用再去想有關老布萊克先生的事情了。讓他去煩惱他的爵位繼承問題,我們得要回到鑽石事件上頭。

為了說明鑽石事件,我們得從法蘭克林先生開始說起。他在一無所知的狀況下,把那顆不幸的鑽石帶到我們這棟房子裡。這男孩雖然離開這裡出國唸書,但從未忘記我們的事情。他常常寫信回來;有時候寫給夫人,有時候寫給瑞秋小姐,有時候會寫給我。在法蘭克林先生離開之前,我們之間有一些交易,他跟我借了一捆線球、一把四刃刀,還借了七先令和六便士,不過我從未想過要他歸還這些東西。他寫給我的信裡,主要內容都是想再多借點什麼。

這些年來他在國外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我都是從他寫給夫人的信件內容裡(夫人告訴我的)知道的。他完成在德國的學業以後,就轉去法國的學校上課;法國那邊的課程結束後,這次又去義大利的學校上課。就我所知,這些學習經歷把他教育成精通各種事物的天才。他有時候寫作,有時候畫畫,有時候唱歌,有時候演戲,有時候寫劇本,樣樣都嘗試過;就像他從我這裡借東西一樣,也是各類物品東借一點西借一點。法蘭克林先生到了法定年紀,就繼承了他母親的財產(一年七百英鎊),但這些錢就像通過一個篩子一樣,來得快也去得快。他擁有越多錢就會想要更多,就好像口袋裡有個漏洞一樣,什麼東西都留不住。

不管法蘭克林先生走到哪裡,他那生氣勃勃又親切的待人接物方式,都讓他成為焦點人物。他在這裡住一會兒,那裡又住一會兒,幾乎居無定所。他的地址就是「歐洲郵政局,留下待取」。他曾有兩次說要回英國來看我們,但湊巧的是(恕我冒昧)兩次都突然有個女人出現在他面前,阻止了他回國的計畫。但如先前夫人告訴我的,他的第三次回國計畫終於成功了。在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我們終於可以看到那個好男孩長成怎樣的好男人。他出身高貴,有冒險進取之心,而根據我們的計算,他今年應該二十有五了。在法蘭克林.布萊克先生來到我們這棟宅邸之前,讀者們應該已經很熟悉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了吧。

那個星期四是個天氣晴朗的夏日,夫人和瑞秋小姐一起開車出門,與幾位鄰居朋友到附近用午餐(因為她們預料法蘭克林先生應該會在晚餐時刻才到)。

她們兩人離開以後,我去檢查客房的狀況,很滿意地發現已經準備好了。身為夫人宅邸的僕役長兼管家(管家工作是出於我自己的要求,因為如果除了我以外,還有其他宅邸內的工作人員擁有已故約翰爵士的酒窖鑰匙,那會讓我很氣惱),我便到酒窖裡去取了一瓶高級的拉圖酒莊紅酒,把它放在外頭,希望到了晚餐時間,夏季溫暖的氣候可以讓原本冰涼的酒溫稍微升高些。一切工作結束後,我決定在溫暖的天候下休憩一陣子(既然溫暖的天氣可以提引出陳年好酒的美味,想當然耳也對老人有相當益處),便將我的躺椅移到後院。當我正要坐下時,聽到宅邸前的露台傳來猶如敲鼓般的微弱聲響。

我繞到露台去查看究竟怎麼了,發現有三個膚色赤褐的印度人,身穿白色亞麻長袍與褲子,三人皆仰望著宅邸。

走近時,我發現那三個印度人身上都掛著一個小小的手鼓,在他們身後則站著一個有著精緻相貌、淡色頭髮的英國男孩,男孩手上還拿著一個袋子。我認為他們應該是巡迴表演的雜耍師,而男孩手中拿著的袋子裡,裝的應該是他們工作時使用的道具。三個印度人的其中一人說著流利的英文,用我看過最優雅的態度說我猜測的並沒有錯,他並希望我能允許他們在這棟宅邸的主人面前做些表演。

我並不是那種食古不化的老人,我也很喜歡看那些娛樂表演,而且我並不會因為對方膚色恰巧比我深一點就排斥對方。但我們不是完人,都有缺點;我的缺點就是,當我看到露台的餐桌上所準備的餐具時,我就發現這個行為舉止比我還要優雅的陌生人,應該也看到了這些餐具裡的銀器。我因此對他說,夫人目前並不在家,要他們幾位立刻離開這個地方。他姿態優美地鞠躬,轉身,隨即離開了。之後我回到院子裡,在我的躺椅坐了一會兒;我得說我並沒有真的睡著,而是去跟周公下棋了。

接著我就被我女兒潘妮洛普給叫醒;她當時急匆匆的樣子,簡直就像房子著火了一樣。你想我女兒急著要做什麼?她是要我去把剛才那三個印度戲子抓起來。因為他們知道今天有人會從倫敦來這棟宅邸作客,而且他們好像想對法蘭克林.布萊克先生做什麼。

一聽到法蘭克林先生的名字,我整個人清醒了過來,問她發生什麼事了。

潘妮洛普才剛從守衛小屋那邊回來,她方才一直在跟守衛的女兒聊天。兩個女孩看到那幾個印度人帶著小男孩經過小屋旁;當時正好是我要求他們離開宅邸之後。這兩個女孩先入為主地認為,小男孩一定是被那幾個印度人虐待(我並不懂她們為什麼會這麼想,大概是因為這男孩長得很漂亮吧),她們便躲在與道路相隔的籬笆後面,偷偷看著那幾個人。接下來這些印度人竟使出了驚人的魔術。

他們先看看道路的前端和後端,確認這條路上除了自己以外沒有其他人。然後三人都轉身面向來時方向,神情凝重地望著我們這棟宅邸。他們用自己的母語很快速地爭執些什麼,疑心重重地看著對方。接著三人轉身看向那英國男孩,就好像他可以幫助他們的樣子。那個會說英文、看起來像領頭的印度人說:「伸出手來。」

潘妮洛普說聽到他吐出這麼恐怖的話,她的心臟簡直就像要跳出來一樣。我私下覺得這是她自己比較保留的說法,要是由我來說的話,我會說:「我全身都起雞皮疙瘩了。」(附註:女人都比較喜歡這種漂亮的修辭。)

當那個印度人說「伸出手來」的時候,那男孩往後退,猛搖頭,說自己並不喜歡這麼做。但那個印度人問道(語氣一點也不會不友善),他想要被送回倫敦嗎?他想要再跟被他們找到之前一樣,睡在市場的籃子裡,過著吃不飽、穿不暖,被人棄之不顧的悲慘日子嗎?被這麼一說,男孩也不得不同意了。這小傢伙不情願地伸出手。印度人從自己胸前衣襟裡掏出一個瓶子,然後將裡頭黑色的液體(看起來像墨水)倒在男孩的手掌上。印度人先是碰了一下男孩的額頭,對著空中畫出不知所云的符號,然後說:「看。」男孩全身僵硬,像雕像般直挺挺地站著,眼神空洞地看著自己的掌心。(聽到這裡,我覺得這就像在耍什麼戲法一樣無趣,於是我又開始昏昏欲睡,不過潘妮洛普接下來說的話卻讓我驚醒過來。)

印度人又看著道路的兩端,然後那個領頭的印度人問道:「看看那個從國外回來的英國紳士。」

男孩說:「我看到他了。」

印度人說:「那個英國紳士正在前往這棟宅邸的路上嗎?他會在今天到達這裡?」

男孩說:「他正在前往這棟宅邸的路上。他會在今天到達這裡。」停了一段時間之後,印度人問了第二個問題:「那個英國紳士的身上帶著那樣東西嗎?」

那男孩也是停了一段時間之後才回答:「是的。」

印度人問了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問題。「那個英國紳士會如他所說的,在今天晚上到達這裡嗎?」

男孩說:「我不知道。」

印度人問為什麼。

男孩說:「我累了。腦子裡都是白霧,什麼也看不清。我今天沒辦法再繼續看下去了。」

這一段奇異的問答就結束了。領頭的印度人用母語向兩個同伴說了些什麼,然後指指城鎮的方向(我們後來才知道他們就在那裡落腳)。印度人接著在男孩的頭上畫了更多符號,在他額前吹一口氣,男孩一臉驚愕地醒了過來。之後幾個人便朝城鎮的方向走去,兩個女孩就再也沒有看到他們的身影了。

只要仔細找的話,就可以從他們說的話裡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他們的企圖是什麼?

在我看來,第一,領頭的印度人透過在宅邸外工作的僕人們的閒聊,知道了法蘭克林先生即將來訪,便想從中賺點錢;第二,那些印度人和男孩(企圖用他靈視的能力賺錢)就在宅邸旁閒晃,等著夫人回來,然後逮到機會在夫人面前表演魔術,預知法蘭克林先生即將回來的事情;第三,他們正在綵排時被潘妮洛普給看到了;第四,那天晚上用餐時,我應該要注意餐具的銀器有沒有被偷;第五,潘妮洛普應該先離開,讓自己冷靜一下,好讓她父親可以在陽光下打個盹。

對我來說這些都是合理的判斷。不過如果你跟年輕女孩相處過,你就知道潘妮洛普不會接受這些理由。根據我女兒的說法,他們的企圖應該比我想像的更嚴重。她特別提醒我注意印度人所問的第三個問題:那個英國紳士的身上帶著那樣東西嗎?「喔,爸爸,」潘妮洛普拍拍手說道:「別把這件事當笑話看。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親愛的,我會問問法蘭克林先生的,」我說:「如果妳願意耐心等到法蘭克林先生來的時候。」我對她眨眨眼,表示我其實是在說笑。但潘妮洛普卻當真了。我女兒那認真的個性,有時候實在是會讓我發笑。「法蘭克林先生怎麼會知道這種事情?」我問道。「你問他,」潘妮洛普說:「然後看看他是不是也會把這件事情當笑話看。」她臨走前拋下這麼一句尖酸的話,就離開了。

她離開後,我決定還是要問問法蘭克林先生,不過一切都只是為了讓我女兒安心。至於之後法蘭克林先生怎麼回答我的問題,會在後續發展中提到。不過為了不讓各位讀者抱有過大的期待,並因此而失望,我得先說明,之後有關那幾個印度戲子的對話,並沒有半點玩笑的成分。讓我驚訝的是,法蘭克林先生的態度就像潘妮洛普一樣,表現得非常認真。我會告訴你他有多認真,因為他認為,印度人所說的「那樣東西」,就是指月光石。

商品簡介

百年不朽的經典名著!英語世界第一部最長、最優秀、最偉大的現代偵探小說

入選「基亭最佳推理小說100選」、「衛報必讀犯罪小說147選」、「2013東西推理小說Best100」

這是邪惡中校的報復?還是月光石真帶了詛咒?

事件發生在英國一棟鄉間宅邸,

一顆據傳曾經鑲嵌在印度月神額前的傳奇黃鑽石,

被當成生日禮物送給宅邸女主人的女兒,

但鑽石卻在生日宴會當晚被偷了。

竊賊是受邀賓客,或者是印度守護者來取走應屬於他們的寶物……?

作者簡介

威廉.威爾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1824-1889)

生於倫敦,父親是著名風景畫家威廉.柯林斯。為了與他父親區別,一般以取自他的教父大衛.威爾基(David Wilkie)姓氏的中間名Wilkie來稱呼他。12歲到15歲期間,柯林斯隨父母移居義大利,對當地的風土人情留下深刻印象。17歲時,他曾在茶葉公司工作,後來改學法律當律師,直到1847年父親過世,他才改以寫作維生,並於第二年出版《威廉.柯林斯的一生》紀念他的父親。

英國大文豪狄更斯生前和柯林斯極為友好,兩人不僅曾合寫短篇小說,還一起製作過舞台劇。柯林斯的弟弟甚至娶了狄更斯的小女兒,而在狄更斯去世後,柯林斯還以顧問身分協助編撰狄更斯的信件選。

柯林斯一共寫過三十多部長篇小說和短篇小說集,甚至曾創作出十多個劇本,其中包括以自己同名小說改編的《月光石》、《白衣女人》、《阿馬達爾》、《惡魔》等。他的小說多以偵破犯罪事件為題材,充滿驚悚、煽情、懸疑、罪行等元素,但仍非常重視人物的描寫與刻畫,擅長以懸疑而不是恐怖來渲染氣氛,被公認為推理小說的先驅者,連以寫《福爾摩斯探案》聞名的柯南.道爾也受到他很大的影響。

譯者簡介

顏慧儀

淡江大學英文研究所碩士班畢業,目前就讀於台灣大學外文研究所博士班。曾任出版社編輯。其他譯作有《聖方濟密碼》(商周出版)。

作者自序

正統長篇推理小說的濫觴

推理作家 林斯諺

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是十九世紀英國的著名作家,也是一八六○~七○年代流行的煽情小說(sensational novel)之先驅。他於一八五九年發表的《白衣女郎》(The Woman in White)正是此類小說之發端。煽情小說多環繞著犯罪事件進行,場景多設於一般平凡中產階級的家庭環境,有別於哥德式小說古堡場景的陰森可怖與驚悚。這種「日常氛圍潛藏之邪惡」反而使得煽情小說別具一番震撼人心之懸疑風味,也是本書《月光石》(The Moonstone)的顯眼特徵。

《月光石》發表於一八六八年,最初連載於英國大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所主辦的雜誌《All the Year Round》。本作與《白衣女郎》並列為柯林斯最知名的作品,一般認為是他最好的兩部作品,也是長篇推理小說最早的先例。

由於煽情小說多以犯罪事件為主軸,經過柯林斯寫作技法的調製,形成了後世推理小說的基本雛形,因此柯林斯可謂是長篇推理小說之父。然而,他並非是最早書寫推理小說的人。推理小說的奠定之作一般公認是一八四一年由美國作家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發表的〈莫爾格街謀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在這部作品中,愛倫坡確立了推理小說的基本公式;不過這是部短篇而非長篇作品。一直要到柯林斯的作品,愛倫坡所奠定的模式才被體現於長篇小說。

雖然《白衣女郎》以後來的標準來看可以被歸類成推理小說,但《月光石》卻更接近愛倫坡所建立的典範,亦即,是所謂的正統(日本稱「本格」)推理小說,亦是西方推理小說黃金時期的作品樣貌。

這種故事通常圍繞著一個謎團(多半是犯罪事件),有著「事件發生→調查→解決」的結構,並且相當注重這種結構的確立與效果。真相的揭露必定訴諸理性分析,並講求結果的意外。可以說,故事的主軸就是在於「製造謎團並且解開謎團」。

《月光石》就給出這樣一個典型。故事環繞著一個標準的英式中產階級家族,地點在鄉間宅邸,一顆來自印度的黃鑽石被當成生日禮物送給宅邸女主人的女兒,但生日會當晚鑽石卻被偷了,眾多賓客中誰才是竊賊?或者是外來者犯案?屢破奇案的警官立刻被找來調查,展開了一連串曲折離奇的劇情。在抽絲剝繭之後,令人意想不到的兇手終於現形,真相水落石出。

在本書中可見許多後世司空見慣的推理元素:名偵探、大宅邸、大家族、竊案、家族秘密、眾多嫌犯、紅鯡魚(誤導)、意外犯人、警方調查、現場重建、推理線索的安排等等。這些元素被井然有序地排放在正統推理的架構內,就算年代久遠,以今日推理小說的標準來看,仍然是很有品質的一部作品。

然而,如果僅只是如此,本書不可能獲得文壇的眾多好評。詩人艾略特(T. S. Eliot)甚至認為《月光石》是「第一本最長而且最好的現代英語偵探小說,此一文類由柯林斯創建而非(愛倫)坡」。英國推理小說四大女傑之一桃樂絲‧榭爾絲(Dorothy Sayers)則認為《月光石》「很有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故事」,並指出此書相當恪守正統推理小說所注重的公平遊戲(fair play,意謂作者不刻意隱瞞破案線索)。英國文壇巨人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則稱讚本書「很有可能是全世界最棒的偵探小說」。如此的盛譽,絕非完全奠基在作品本身的推理特質。柯林斯在《月光石》中投注的心力,並非只是編織一個複雜的謎題並給出絕妙的解答,還運用了許多高超的文學寫作技巧,讓整部作品比起純粹的正統推理小說更為飽滿、更有可看性也更不受侷限。

最顯眼的一個技巧,就是本書特殊的敘事體裁。作品由許多份記述組成,每一章的敘事都是由某一故事人物所寫下的記述,對讀者說明發生的事件。因此隨著故事的進行,敘述觀點也隨之變換,這種多重視點交替的敘事手法在今日雖已屢見不鮮,並且有著更具技巧性的發展,但柯林斯卻仍發揮了成熟的掌握,充分體現敘事者變換所產生的效果與樂趣,使之成為整個故事的魅力所在。事實上這種敘事法早在《白衣女郎》便已出現過,他更在該書的序文提到:「這裡所呈現的故事將由不同敘述者所記述,正如法庭上犯行的經過將由不同的證人所陳述。」這個比喻是十分適恰的,因為柯林斯的小說(或大部分的推理小說)處理的是犯罪故事,這種敘事手法可說是將「觀看犯罪的觀點」做了最佳的安排。而柯林斯對多重視點敘事的偏好,顯然是被其自身的法律訓練所影響。這種將自身專業轉化成寫作技巧的方式,也的確表現出柯林斯過人的文學天賦。

與他的摯友狄更斯相同,柯林斯也擅於創造令人難忘的角色。藉由視點的交替,很自然地產生了敘事口吻的變化,藉由熟練地掌握不同角色的敘事腔調,柯林斯幾近完美地完成了精準的角色刻劃,書寫出許多活靈活現的人物。隨著敘事者的變換,彷彿音樂曲調的轉換,讀者能夠領略到完全不同的風味。比起推理情節的設計性,這點更可說是閱讀本書的最大樂趣。

柯林斯不像愛倫坡將精力全部灌注在解謎上。愛倫坡的推理作品中,不論是〈莫爾格街謀殺案〉、〈瑪莉.羅傑之謎〉(The Mystery of Marie Rogêt)或是〈金甲蟲〉(The Gold-Bug),都充滿了偏執且狂熱的瑣碎分析,讓整部作品燃燒著濃濃的理性特質。但在《月光石》中,縱然解開謎團是故事主軸,但柯林斯卻藉由角色與情節的自然流動來讓迷霧逐漸消散,並不「為了推理而推理」。畢竟說到底,柯林斯是煽情小說的好手,能抓住讀者心神的精彩情節自然才是故事之依歸。這種對後來黃金時期「理性過剩」的謹慎拿捏,也是柯林斯作品不同於正統推理小說之處。

雖然煽情小說繼承了英國早期通俗小說(melodramatic novel)的特質,但柯林斯仍將社會以及階級議題的探討置入,這兩者在柯林斯作品中都是常見的主題。在《月光石》中,這些問題的刻劃雖不算深入,但也不淺薄,這種在推理之外的批判精神,基本上也超出了大多數正統推理小說的關心範圍,自然也成為《月光石》的另一個耀眼之處了。

在《月光石》一八七一年版的序言中,柯林斯坦言在書寫此書的最後過程飽受痛風煎熬,但並沒提到他利用鴉片減輕痛苦的狀況日益嚴重,到了極度成癮的地步,並出現幻覺。他甚至宣稱常被自己的分身「威爾基鬼魂」(Ghost Wilkie)所糾纏。《月光石》摻雜了他飽受毒癮折磨的真實經驗。故事的第四位敘事者──醫生助手艾茲拉‧詹寧斯便是一名孤獨、悲慘的鴉片吸食者,活在病痛、毒癮與死亡的陰影之中,卻在死前得到了心安的救贖。也許書中這段真實與虛構交纏的敘述,正是道出了柯林斯的心情,也讓本書更增添了動人的色彩。

柯林斯在晚年罹患眼疾,有時得靠口述完成著作,並且必須長時間於陰暗的房間中休養。雖然光明在他的殘生中逐漸遠去,但他所留下的《月光石》在黑暗中卻耀目奪人。做為正統長篇推理小說的濫觴,這部作品不但促成了後世推理文學的發展,直至今日也仍是閃亮的珠玉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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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作家 藍霄

一致推薦!!

第一本最長而且最好的現代英語偵探小說,凡是現代偵探故事中一切優秀和動人的東西,都可以在《月光石》中找到。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著名詩人兼評論家T. S. 艾略特

很有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故事。

──英國推理小說四大女傑之一桃樂絲‧榭爾絲

很有可能是全世界最棒的偵探小說。

──英國文壇巨人卻斯特頓

柯林斯在《月光石》中投注的心力,並非只是編織一個複雜的謎題並給出絕妙的解答,還運用了許多高超的文學寫作技巧,讓整部作品比起純粹的正統推理小說更為飽滿、更有可看性也更不受侷限。最顯眼的一個技巧,就是本書特殊的敘事體裁。每一章的敘事都是由某一故事人物所寫下的記述,隨著故事的進行,敘述觀點也隨之變換,這種多重視點交替的敘事手法在今日雖已屢見不鮮,並且有著更具技巧性的發展,但柯林斯卻仍發揮了成熟的掌握,充分體現敘事者變換所產生的效果與樂趣,使之成為整個故事的魅力所在。

──推理作家林斯諺

月光石(經典全譯本)
The Moonstone
作者:威廉.威爾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
譯者:顏慧儀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3-05-03
ISBN:9789862723593
定價: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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