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哲學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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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星期一 導論

什麼是哲學?

-- 原始定義:熱愛智慧的人

-- 探討主題:宇宙、知識、倫理規範、宗教、心靈、人與政府

-- 探討方法:演繹論證、歸納論證

-- 西方哲學三大基本問題: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

3 分鐘重點回顧

星期二 起源與發展脈絡

哲學從發軔到開展,歷經哪些重要階段?

-- 蘇格拉底之前

-- 雅典與三位哲人

-- 希臘化時期

-- 中世紀哲學

-- 近代哲學

-- 當代哲學

3 分鐘重點回顧

星期三 重要人物與理論

哪些人物對哲學發展貢獻卓著?

-- 西方的孔子:蘇格拉底﹝469-399 B.C.﹞

-- 哲學家皇帝:柏拉圖﹝427-347 B.C.﹞

-- 科學之父:亞里斯多德﹝384-322 B.C.﹞

-- 基督教教父:奧古斯丁﹝354-430﹞

-- 神學泰斗:阿奎納﹝1225-1274﹞

-- 近代哲學之父:笛卡兒﹝1596-1650﹞

-- 哲學界的牛頓:洛克﹝1632-1704﹞

-- 徹底的懷疑者:休謨﹝1711-1776﹞

-- 哲學界的哥白尼:康德﹝1724-1804﹞

-- 矛盾的協調者:黑格爾﹝1770-1831﹞

-- 分析哲學的典範:羅素﹝1872-1970﹞

-- 最難懂的哲學家:維根斯坦﹝1889-1951﹞

-- 哲學爵士:波普﹝1902-1994﹞

-- 正義的代言人:羅爾斯﹝1921-2002﹞

-- 哲學家的哲學家:蒯因﹝1908-2000﹞

3 分鐘重點回顧

星期四 學科分支

哲學與其他學科激盪出了哪些火花?

-- 政治哲學

-- 心靈哲學

-- 宗教哲學

-- 語言哲學

-- 科學哲學

3 分鐘重點回顧

星期五 用哲學看世界

原來這些議題都和哲學有關?

-- 我們可不可以吃肉?

-- 國家有權利設立死刑嗎?

-- 公眾人物感情出軌,為什麼要跟大家道歉?

-- 機器人可不可以有人權啊?

-- 恐龍法官真的很恐龍嗎?

-- 人可不可以自殺?

-- 墮胎有沒有不道德?

-- 媒體中立性真的很重要嗎?

-- 有不違背道德的戰爭嗎?

-- 我所存在的世界是真實的嗎?

-- 惡法算是法律嗎?

3 分鐘重點回顧

週末 放下書,實踐哲學

鍛鍊哲學思考的五大工具

-- 透過詢問確認問題

-- 類比法的善用

-- 歸謬法的善用

-- 思想實驗的善用

-- 簡單性原則及最佳說明推論原則

3 分鐘重點回顧

番外篇 延伸閱讀

試閱內容

Day 04 星期四 學科分支

政治哲學

哲學家其實可以非常入世,而政治哲學正是哲學家入世的代表。「政治」涉及公眾之事,既然是跟公眾有關,所有人當然都有一定程度的發言權,也因此,政治生活遍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影響著許多人,也被許多人影響著。

政治哲學研究的問題,不同於一般人對於「政治」兩個字的理解。現代基於各種人性與權力之間的角力,使得許多人認為政治是一池渾水,少碰為妙。同樣地,對許多人來說,政治生活充滿了各種鬥爭與權謀,政治參與者很少有人可以全身而退,更多的是一起沉淪於政治泥淖。但是哲學家討論的政治哲學卻不是這一類的問題,哲學家將政治拉到哲學層面時,許多討論涉及的是「正當性」,或者說「合理性」。為什麼我們要接受國家的統治?我們應該用什麼方式決定國家的未來?國家可以如何影響我們的財產?

(一)國家統治的正當性

世界上被聯合國承認的國家大約有兩百個,這兩百個國家的領導人大都宣稱自己是合法政府,擁有主權,也擁有統治國家人民的權利。我們可能都曾思考一些問題,比如:「為什麼國家可以合法統治我們?」「為什麼我們的行為要受到國家的約束?」當我們思考這些問題時,我們真正想問的是:「國家的正當性來源為何?」這個問題可能還是有點難理解,如果用更一般的語氣詢問,我們想問的是:「是什麼原因,讓國家統治人民的行為具有正當性?」

舉例來說,當我們在學校念書時,學校老師可能會要求我們服從某些指令。老師會要求我們準時交作業、考期末考、打掃環境等等,而多數人會服從老師的指示,認為那些確實是我們該做的事。但是,如果今天隨便換一個路人,從校外跑進來,站在講台上要求我們這麼做,大概很少人會認為我們應該服從這個路人的指示。為什麼第一種情況我們認為應該服從,而第二種情況我們不這麼認為呢?顯然,兩種情況有一些差異,就是這種差異使我們產生不同的想法。這種差異就是「正當性的有無」。

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們會認為老師的指令具有正當性,因此我們應該服從;在第二種情況下,我們不認為路人的指令具有正當性,因此我們可以拒絕服從。如此一來,我們大概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正當性的有無,對於我們是否該服從一個主體來說十分重要。除非一個指示或命令具有正當性,否則看起來似乎沒有服從此指示或命令的義務。那麼,回到一開始的問題,如果有人主張我們有服從國家的義務,這些人就必須能夠說明國家具有正當性。

(二)政治體制的正當性

確立了國家的正當性之後,並不代表問題就結束了,我們接著將面對下一個問題:我們應該採取哪種政治體制?哪種政治體制才具有正當性?對我們來說,大概可以說出下列兩種政治體制:君主專制與民主政治。那麼,究竟哪種體制才是我們應該採取的制度呢?

或許對許多人來說,這個問題很輕易就可以回答,因為君主專制看起來似乎不那麼具有吸引力。顧名思義,君主專制的核心概念,就是主張有個集所有大權於一身的君王,這個君王透過自己的判斷,決定國家的方向及未來。在歷史上,我們時常可以看到君主專制帶來的不良後果,殘暴昏庸的君王導致整個國家的衰亡等等。但是,這種制度真的如許多人認為的那樣不值得採取嗎?事實上,對某些哲學家來說,君主專制反而是一種真正值得我們採用的制度。

(三)財富分配的正當性

如何分配財富,一直是一個政府需要面臨的問題。政府可以透過改變稅制來重新分配財富,但怎麼樣的稅制才具有正當性呢?許多人直覺地認為,只有在能夠公平分配財富的情況下,財富的分配才具有正當性。但是,怎樣才算是「公平分配」呢?不同的理解可能因此產生南轅北轍的賦稅制度。

心靈哲學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中,科學時常被用來解釋許多現象,上至宇宙起源,下至微生物活動,都是科學研究的議題。許多東西一開始讓人覺得神祕,但是透過科學層層抽絲剝繭之後,最終得到了令人滿意的答案,神祕的面紗也因此掀開。但是,對許多人來說,世界上最神祕的東西,莫過於人類的心靈了。

心靈是個怎樣的東西?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哲學家的大哉問,從來沒有人可以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早期心靈哲學只能透過心靈現象研究什麼是心靈,到了近代,開始引入心理學研究、腦神經科學研究。這些新的研究資源到目前為止,雖然幫助心靈哲學前進了很長一段路,卻也衍生出更多新的問題。到底心靈與世界的關係是什麼?心靈是否會決定我是誰呢?又或者,我們能否了解他人的心靈?

(一)心物問題

心物問題探討的是心理世界與物理世界的關聯。我們時常會有類似的經驗:口渴了想要喝水時,我會拿起桌上的水壺;晚餐想要吃麥當勞時,我會拿起桌上的鑰匙往麥當勞出發;想要洗澡時,我會開始準備換洗衣物。以上種種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例子,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我們的行為都受到我們的想法所影響。換句話說,我們的心理狀態會影響我們的物理狀態。那麼,心理狀態與物理狀態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心物二元論

有些哲學家認為,這個世界是由兩種東西所構成,一種是物質性的實體,比如我們的身體、大腦、窗外的樹、天上的雲等等;另外一種是非物質性的實體,比如我們的心靈。這樣的想法在哲學上被稱為「實體二元論」(substance dualism),許多人也會把這樣的想法稱為「心物二元論」(mind-body dualism)。這些哲學家認為,我們可以從經驗中發現心靈與身體是完全不同的兩樣東西,身體可以占據時間與空間,但心靈不行。我可以說我的手距離地面幾公分,卻無法說我的思考距離地面幾公分;顯然,我們的身體與心靈很不一樣。既然我們的身體與心靈不一樣,而我們又明顯地承認身體與心靈都存在,那麼,我們最好說身體與心靈是兩種不同的實體,兩者共同組成了一個人。

心物二元論的主張說服了許多人,但是問題可能沒有這麼輕易就解決了。想想我們一開始提到的例子,渴了想喝水、餓了想吃東西等,這些例子告訴我們心理會影響身體。但是,如果心靈是一種非物質性實體,必定不占據時間與空間,那麼,這種不占據時間與空間的東西,到底要怎麼影響占據時間與空間的物體呢?另一個問題是:僅因心靈與身體有所差別,就主張兩者是不同的實體,是否有過度推論之嫌?舉例來說,有些人可能不知道蜘蛛人就是彼得帕克;對這些人來說,蜘蛛人與彼得帕克有很大的差別。但是,這不會使得蜘蛛人與彼得帕克變成兩個不同的東西。同樣地,我們認為心靈與身體有別,有可能只是因為我們的知識不夠豐富,無法清楚窺視兩者的全貌,因此導致我們誤會罷了。

行為主義

為了解決上述困難,有些人放棄心物二元論,轉而走向「行為主義」(behaviorism)的立場。這些人認為二元論最大的困難,就是將世界切割成心理世界與物理世界,卻又無法說出兩者之間的關聯。那麼,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不要區分這兩種世界,僅承認有物理世界的存在。他們接著說明,所謂的心靈現象,其實可以用物理現象解釋,也就是透過我們的行為。我們所有的心靈現象都會產生相對應的行為,比如說,當我感覺到疼痛時,意思其實是我可能會叫出聲音,或者縮起身體,或者皺眉頭等。這種方式也可以合理地說明開頭的例子,當我口渴時,意思就是我會去喝水;當我肚子餓時,我就會去吃東西。對這些行為主義者來說,所有的心靈現象都可以用類似的方式去說明,如此我們就不需再切出一個心理世界來自找麻煩了,心靈就是我們的行為。

這樣的主張真的解決了心物問題嗎?或許這樣的想法可以避免創造一個心理世界,卻衍生出了更多問題。我們的心智常有一個特色,就是擁有「感質」(qualia)。什麼是感質呢?想像一下,當我們感受到疼痛、看到一幅畫、聽到一首歌時,我們通常會有「某種特別的感覺」,這種感覺會衝擊我們的感官,是一種栩栩如生的感覺。行為主義者沒辦法說明這種心理特徵,因為這種心理特徵跟行為無關,是一種內在於我們心裡的感受能力。再者,行為主義怎麼可能用行為說明所有的心理現象呢?畢竟我們都知道,不同的人對於同樣的心理特徵,可能會有不同的反應。有些人一遇到疼痛就大哭,也有些人遇到疼痛就大笑;有些人逃避疼痛,有些人卻追求疼痛。

(三)他心問題

他心問題是一個在理解上相對單純的問題,這個問題要問的是:「我們如何知道其他個體具有心靈?」關於他心問題的例子,我們可以從莊子有名的「濠梁之辯」故事中加以理解。這個故事是說,莊子與惠施在水邊看著水裡的魚游泳,莊子對惠施說:「魚很快樂地在游泳。」惠施反問莊子:「你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很快樂?」莊子於是也反問:「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很快樂?」在經驗上,我們看起來似乎沒有辦法知道別人的心靈,畢竟現實生活不像科幻電影,人們沒有讀取他人心思的能力。

有些哲學家認為,雖然我們沒辦法讀取他人的心思,但我們可以透過其他方式知道他人擁有什麼心思。如果這樣的方式可行,我們就可以知道他人擁有心靈了。舉例來說,我們在介紹心物問題時,曾提及物理主義者認為心理狀態其實就是大腦狀態,我們的心靈現象與大腦狀態有某種對應關係。因此,如果我們可以透過某些儀器偵測到某個個體的大腦狀態,就可以判斷這個個體的心思,也可以因此推論出這個個體具有心靈了。行為主義與功能主義也可以透過類似方式解決他心問題,比方我們可以透過他人的行為或與他人溝通,來理解對方的心思。某個人臉上如果笑逐顏開,就表示此人很開心;既然擁有開心的情緒,當然就擁有心靈。

這些說法都可以為他心問題提供一個可能的解釋,但也都有一個共通的特性,就是我們都是從自己出發,透過上述方式推測對方擁有心靈。可是推測並非證明,不具備有效性。這種推測方式就好像是在說,假設我的肚臍是凸的,而我身在一個所有人永遠穿著衣服的社會裡,我推測所有人的肚臍都是凸的。因此,當我們沒有辦法透過經驗確認他人的心思時,我們就不能說我們的推測是一種「證明」他人擁有心思的方法。所以,對許多人來說,他心問題是一個經驗上永遠無法被確認的問題。

科學哲學

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如果真的要說哪一類人對世界具有最大的影響力,這一類人大概非科學家莫屬了。我們透過科學認識世界,科學家告訴我們土地、水和空氣的組成。除了這些世界的基本成分外,科學家還告訴我們世界基本現象的原貌,例如月蝕不是天狗把月亮給吃了、河水氾濫也不是河神生氣了、火山爆發更不是祝融造成的。科學被用來解釋世界,但是更多時候,科學可以用來改變世界。蒸汽機的發明引發了整個科學革命;萊特兄弟發明飛機,讓地球一下子變小了;電腦的發明讓資訊的流通更即時;核子技術的發明可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安全,也可能變得更危險。

科學與我們的關係密不可分,任何科學研究上的成果,都可能給人類世界帶來巨大的改變。為什麼科學具有這樣的力量呢?科學與其他學科的差別又在哪裡?科學是否真的總是這麼可靠?

(一)非科學與偽科學

在討論科學哲學之前,我們勢必得先弄懂「科學」是什麼。要直接說明「科學」是什麼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或許我們可以試著從另外一個角度切入,先來談談科學不是什麼。

什麼東西不是科學

我們時常會說某些東西「不科學」,當我們這麼說時,是什麼意思呢?通常我們可能有兩種意思,第一是說這東西跟科學沒有關聯,第二是說這東西本身打著科學的名義,可能還用了許多科學的術語,但本身卻不是科學。

第一種情況很容易想像,日常生活中許多事情與現象都與科學無關,比如藝術、文學、歷史等學科。這一類學問通常與科學沒有太大關聯,也不會自稱為科學。要成為好的藝術家、文學家或歷史學家(可能某些歷史學家與科學有密切關聯,例如考古學家),需要的可能是細膩的心思與豐沛的情感;科學知識或許會有幫助,但它們不扮演關鍵角色。雖然我們說這一類學問不科學,但這並不是要去貶低這些學問,畢竟我們時常聽到人們說科學總是冷冰冰的,不帶感情,不如文學與藝術這類學問,可以讓人有更多的啟發與感觸。我們說這些東西不科學,只是在說這些東西的研究在方法上不是使用科學方法,在目的上也不是以解謎(有些哲學家認為科學行為就是一種解謎的行為)為目的。

第二種情況就比較複雜了。許多理論看起來似乎都有科學基礎,常見的有占星術、網路上的心理測驗,以及神學理論(許多神學理論企圖透過科學語言說服他人其真實性,比方說神創論)等等。這些東西被支持者透過許多科學語詞加以包裝,但其本身真的是科學嗎?我們又該怎麼區分一個理論是不是科學理論呢?非科學與偽科學的差別在於前者不會自稱是科學,後者則會自認為是科學。一個理論到底算是真正的科學理論,還是假冒的偽科學理論?這個問題在哲學上被稱為科學的「劃界問題」。我們怎麼給出一條適當的界線,這條界線又要如何幫助我們分辨科學理論與偽科學理論?

邏輯實證論與否證論

科學哲學史上最早對科學理論做出系統性畫分的,就是二十世紀初蔚為主流的邏輯實證論。邏輯實證論者認為科學理論既然具有普遍性,就必須能夠經得起檢驗。因此,他們提出「可檢證原則」,認為只有能夠透過經驗加以檢驗的理論,才算是科學理論。有了這個原則之後,我們就可以對許多理論做出畫分了。比方說,「上帝花了七天(或者說六天,第七天休息)創造世界」、「上帝以自己的形象創造人」等等,這些主張都會被排除在科學理論之外,因為我們根本沒辦法驗證這些主張是否正確。

但是,這種畫分真科學與偽科學的方法夠好嗎?哲學家波普認為不夠好。讓我們想想一開始提到的例子:占星術、心理測驗、神學理論。神學理論或許可以透過邏輯實證論的方法排除掉,但是占星術跟心理測驗好像就不一定了。顯然,占星術與心理測驗確實可以透過經驗去驗證他們的真假,如此一來,我們是不是就得承認這些東西算是科學呢?波普於是主張,科學真正的劃界在於理論是否能夠被否證,一個能夠被否證的理論才是真正的科學理論。

摘文二:Weekend 週末 放下書,實踐哲學--

鍛鍊哲學思考的五大工具

透過詢問來確認問題

我們大概都會同意,當我們在與其他人討論問題時,「聆聽」是一項很重要的能力。畢竟我們彼此之間在做的事叫作「討論」,討論需要了解對方的想法,而安靜的聆聽可以讓我們專注在對方的想法上。

但是,很多時候只有聆聽是不夠的,為什麼呢?事實上,對於兩個不同的個體來說,在語言的掌握上勢必有某種程度的差異。因此,儘管是同一個詞、同一個語句,對雙方來說很有可能產生不同的理解。比如說,假使我們要求雙方在一張紙上同時定義某一個特定的字詞,可以想見這兩人給的定義大概不會一模一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有聆聽,很容易會因為雙方對於語意理解的不同,造成討論上的困難。因此,在從事哲學討論時,「詢問」的使用是一項必備的技能,尤其是針對那些討論中的關鍵字,雙方更必須能夠精準地了解對方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討論才有可能進行下去。

詢問的目的,除了是讓雙方能夠在相同的語言下(對於某些意義模糊的字詞擁有類似的理解)溝通,還有另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確定問題」。很多時候,當我們問出一個問題時,這個問題常有很多種詮釋方式。如果雙方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對於此問題沒有同樣的理解,討論就沒有辦法產生交鋒。

「確認問題」還有一個很大的優點,很多時候,在雙方將問題的意思確定下來之後,整個問題的答案因此也變得清晰了。讓我們來思考一個著名的哲學問題:假設在一個杳無人煙的樹林裡,一棵樹被雷劈中而倒下了,那麼,這棵樹倒下時是否發出了聲音呢?

這個問題看來似乎有點困擾人,說有發出聲音嘛,好像又沒有辦法證明(畢竟杳無人煙);說沒有發出聲音嘛,好像又不符合我們的常識。但是,如果我們把「發出聲音」這個詞做更多的說明,比方說,發出聲音的意思就是被某個人聽見。那麼,我們顯然可以說,在這個例子中,這棵樹倒下沒有發出聲音。如果我們把「發出聲音」解釋為造成空氣某種頻率的震動。那麼,根據物理定律,我們可以很確切地主張,這棵樹倒下時發出了聲音。

類比法的善用

人類是一種善於譬喻的動物,很多時候語言有其侷限性,當哲學家沒有辦法適當地透過語言說明自己的想法時,類比與譬喻就變成一種很好的工具。對哲學家來說,類比法無疑是一種十分好用的工具,當他們的想法過於抽象,以致人們難以理解時,使用類比法通常是一種最有效果的選項,可以讓人們在很短時間內,透過其他更具體的東西,理解哲學家想要表達的意思。有些時候,一個適當類比的說服力,甚至強過哲學家絞盡腦汁所建構出來的論證。舉例來說,在中世紀時期,許多哲學家試圖透過論證來證明上帝存在,我們也在先前的章節提到不少相關的論證(非類比論證),這些論證當然都有某種程度的說服力,但是比起使用類比法論證上帝的方式,說服力又如何呢?

現在,讓我們考慮一種關於上帝存在的類比論證。這個論證是由英國哲學家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 1743-1805)所提出的類比論證:如果你今天在海邊散步,發現一只造工精細的手錶掉在沙灘上,你肯定不會認為這只造工精細的手錶是海浪與沙子、小石子等原料,透過某種巧合(海浪的拍打與撞擊)而創造出來的物體;反之,你會認為這只手錶一定是某種有意圖的設計,必定是某個錶匠精心製造出來。同理,在我們所生存的世界上,從科學研究可以發現,這個世界就像一台精密的儀器,遵守著某種規律在不停地運作。這個完美遵守某種物理法則的世界,絕對不會是一種巧合,背後肯定有個設計者設計出這一切,而這個設計者必定就是上帝,因此上帝必定存在。

類比論證比起一般的演繹論證,差別在於演繹論證是透過邏輯所做出的證明,因此,要使用演繹論證說服他人,此人至少要有某種程度的邏輯推理能力,否則只是對牛彈琴。但是類比論證不一樣,它不必要求人們有某種程度的邏輯推理能力。如前所述,人類是種善於使用譬喻的動物,因此,類比論證對他人邏輯能力的要求算是小得多了。

類比雖然是個很好用的工具,但也是一個我們必須小心使用的工具。類比法的主要目標就是擷取出我們想要說明的抽象例子的特性,然後將這些特性類比到其他比較具體的例子上,以此將抽象事物具體化。因此,要能夠成功使用類比法,我們必須精確擷取出需要保留的特性。如果有些必要特性沒有被保留下來,從而使得類比的例子與原來的例子在架構上有出入,很可能就會造成錯誤的類比,無法達成一開始的目的。

歸謬法的善用

如果類比法是一種用來支持某個主張的方法,歸謬法就是一種用來反駁某個主張的方法。歸謬法在人類社會中,除了哲學家時常使用之外,數學家也經常在做證明時使用。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歸謬法」的意思:我們先假設一開始的論點是成立的,但是基於這個論點的成立,我們可以因此推論出不合理的後果。如此一來,為了避免這種不合理的後果,我們只好反對一開始的假設,也就是改為主張一開始的論點不成立。

在哲學討論上,歸謬法是一個十分常見且具殺傷力的方法,我們可以在很多的哲學討論中發現其蹤影。舉例來說,在規範倫理學領域中,當我們在討論哪些行為是道德上對的行為時,「效益主義」一直是具有深遠影響力的主張。效益主義者認為道德上對的行為,就是能夠帶來最大效益的行為。這樣的說法確實具有一定程度的說服力,比如說,當我們設想一棟大樓裡關著一百名人質,歹徒從中挑選出一名人質,並且跟他說:「只要你願意犧牲自己,我就放了剩下的人;否則,全部人都得死(包括此人)。」在這種情況下,假設我們只有兩個選項:一是所有人都死亡,二是此人被犧牲。根據效益主義,道德上對的行為是犧牲此人,換取他人的性命,這樣的想法看起來也比較符合我們的直覺(許多電影都有這種犧牲少數換取多數的片段)。

這樣的想法對許多人來說有其道理,但是,有些人則透過「歸謬法」來論證,假設效益主義是正確的,會產生我們無法接受且不道德的後果。怎麼說呢?讓我們設想另外一個例子,在一個社會上存在有一名殺手,姑且稱他為傑克。傑克在一個月內殺了許多人,因為傑出的身手,他一直都沒有被政府逮捕。既然傑克沒有被逮捕,社會上當然人人恐慌,政府也因此失去了民眾的信任。直到有一天,政府接獲可靠的消息,說傑克已經金盆洗手,不會再犯下殺人案了(先不管政府怎麼知道這消息是可靠的)。但由於政府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因此就算政府公布這個消息,也沒有辦法弭平民眾的恐慌。那麼,對政府來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抓一個人起來,然後說他就是傑克,並且當場處刑。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可以恢復名聲,百姓也可以放下恐懼;這種方法比起公布傑克的消息來得更有效益。那麼,根據效益主義,我們似乎必須說,這樣的行為是道德上對的行為。但是,我們顯然不會認為這樣的行為在道德上是對的,因為有一個無辜者被當成替罪羔羊,而找人當替罪羔羊是一種不正義的行為。

歸謬法有時會和類比法一起使用,舉例來說,在應用倫理學上,有些人主張色情刊物應該被禁止,因為色情刊物會對人們造成傷害。假設這樣的想法有其道理,會對人們造成傷害的物品應該被禁止,那麼根據類比法,我們似乎還必須禁止汽機車在路上行駛,禁止速食店販賣漢堡、薯條等致癌食物,禁止各種可能造成傷害的運動。但是禁止這許多東西,看起來是很荒謬的。因此,一開始的論點要嘛不成立,要嘛應該做出更細緻的主張,以避免荒謬的結果。

歸謬法有其威力,但就如同類比法一樣,它們都只是一種技巧,必須被小心地使用。歸謬法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對合理後果與不合理後果的共識。假設有些人就是不認為你根據歸謬法所得出來的後果是不合理的,例如,有些人就是主張為了達到社會最大效益,有替罪羔羊的存在也沒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對這些人來說,歸謬法無法達到原先想要達成的效果,也就不足以去反駁對方的論點了。

思想實驗的善用

思想實驗是哲學家最強大的工具之一。一如其名「思想」實驗,哲學家在這一類實驗中,不需使用昂貴的儀器,也不需仰賴具備各種專業能力的研究人員;哲學家所需要的素材就只有思考。

事實上,思想實驗的目的,是為了簡化我們的思考。我們之所以在思想實驗中排除許多因素,只留下與問題相關的必要因素,原因在於留下不相干的因素,對於我們想討論的問題來說,只會阻礙我們的思考。而在現實上,我們沒有方法能夠排除這些不相干的因素,也因此這種情況當然不符合常理。其實,說穿了,如果那些實驗可以實際進行,就不需要思想實驗的介入了。思想實驗所需介入的,正是那些我們沒辦法實際做實驗、卻又好奇在這種設定下會產生什麼結果的問題。

舉例來說,在政治哲學的傳統上,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是「原初立場」。羅爾斯在他的著作中,論述人們在這種處境下,將會失去許多與自己相關的訊息,諸如性別、種族、宗教、偏好、才能等等。羅爾斯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所選擇出來的制度才是真正公平的制度,也才能夠作為社會的基本原則。這種情況顯然不是真正做實驗可以達成的,我們好像沒有辦法要求實驗者同時失去這許多資訊,因此,我們只好透過思想實驗的方式來完成。

思想實驗要能夠成立,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我們要能夠保留與我們的目的相關的必要因素。比方說,在上述的思想實驗裡,羅爾斯想要論述的是公平的社會基本原則。因此,為了保留「公平」這個要素,他得要在思想實驗裡將所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要素給消除。

讓我們再設想另外一個思想實驗,在心靈哲學的討論中,關於「人格同一性」的問題,時常透過許多思想實驗來討論。當我們說「昨天的我等於今天的我」時,這裡所說的「等於」是什麼意思?換句話說,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夠說「昨天的我等於今天的我」呢?在這個問題上,帕特南給出了一個思想實驗,這個思想實驗或許無法給出上述問題的答案,但至少可以讓我們從中測試出,對我們來說,「等於」是什麼意思。

設想一種太空旅行方式,現在你面前有一台機器,這台機器的功能是掃描你的身體,獲得你身體所有細胞的組成成分與排列方式,掃描完畢後會立刻銷毀你的身體。接著,在火星上有一台相同的機器,這台機器接收到你身體細胞的藍圖,然後利用火星上的元素,根據這張藍圖把你組合出來。這個被組合出來的你,跟原本在地球上的你擁有完全相同的心理特徵,與同樣形式的身體組成。而且,你在火星上有意識之後,會以為自己是從地球來的。現在問題來了,在這種情況下,火星上的你跟原本地球上的你,是不是同一個人?

有些人可能認為不是,因為故事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的身體已經被銷毀,火星上那位只是一個複製品啊!但是對另外一些人來說,他們或許會認為是同一個人,因為兩者擁有同樣的記憶;身體雖然是不同的元素構成,但是其構成形式兩者沒有差別。也可能有一群人認為,身體跟心理都不重要啦,同一個靈魂才是最重要的。

雖然這個思想實驗沒有告訴我們,到底「同一個人」是什麼意思,但是我們至少可以知道這個問題「可能」是什麼意思。「同一個人」可能是同樣的記憶,也可能是同樣的身體,或者,同樣的靈魂。這正是思想實驗另外一個優點,當我們在面對一個問題時,我們可以透過思想實驗來思考,針對這個問題有哪些可能的答案。

當然,思想實驗也有其限制。有些人認為思想實驗時常設想「不可能」的情況,這對我們的問題沒有幫助。對哲學家來說,這些人口中的「不可能」通常不是真正的不可能,只是當下我們的科學無法達成,或者不符合我們目前接受的科學理論。哲學家對於思想實驗的限制確實也有要求,不能夠是不可能的情況,但是,哲學家口中的「不可能」,不是上述意義之下的不可能。哲學家在思想實驗限制中的不可能,指的是邏輯上的不可能。換句話說,思想實驗本身不能夠違背邏輯律。

簡單性原則以及最佳說明推論原則

在做哲學討論時,我們可能會遇到一種情況,就是雙方針對同一個問題,各自給出了互不相容的答案,但是他們的答案都可以很好地回答問題,而且在解釋力上面也一樣高。換句話說,所有甲可以回答的問題,乙同樣也可以回答,而且兩者的回答一樣完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判定理論的優劣呢?

中世紀哲學家威廉.奧坎(William of Ockham, 1285-1349)提供了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法,就是選比較簡單的理論,這樣的主張被稱作「簡單性原則」或者「奧坎剃刀原則」。我們可以把這裡的「簡單」理解為:理論預設比較少,或者理論使用到的概念比較少。舉例來說,古希臘亞里斯多德時期,地、水、火、風與乙太被視為構成萬物的五種獨立元素,世界上所有物體都是由這五種元素構成,他也透過這五種元素說明世界上的各種現象。但是,我們也知道「原子理論」(atomic theory)在十九世紀初被提了出來,主張所有的物體都是透過原子組成。這兩種理論在解釋力上看起來似乎一樣強,都可以說明事物組成的原因及現象。但根據簡單性原則,前者必須訴諸五種概念,而後者只需要一種。因此,我們應該主張原子理論比起五元素論更為優秀。

除了簡單性原則之外,另外一個哲學家常用來評價理論優劣的原則,被稱為「最佳說明推論原則」。為什麼我們除了簡單性原則之外,還需要這個原則呢?有時候,當數個彼此競爭的理論都擁有同樣強的解釋力,而且在簡單性上也不相上下時,我們沒辦法再透過簡單性原則評價理論的優劣,只好再訴諸另外一個原則來決定,這個原則就是「最佳說明推論原則」。根據此原則,比較好的理論,是在解釋上比較合理的理論。

舉例來說,當小明時常想要約小美出去吃飯,卻一直無法成功時,小明可以想像有幾種可能:(一)小美是同性戀,不喜歡跟男生吃飯。(二)小美生性害羞,不敢跟男生出去吃飯。(三)小美不喜歡小明,不想跟他出去吃飯。上述這三種理論在解釋力上一樣強,而且同樣簡單,都只有一種理論預設。但是,根據最佳說明推論原則,我們大概會認為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三,小美不喜歡小明,所以才不跟他出去吃飯。

儘管簡單性原則與最佳說明推論原則是很好用的原則,也時常被哲學家使用,但這不代表兩種原則所決定出的理論就是正確的。甚至有些時候,比較簡單的理論反而比較有可能是錯誤的。比方說,對於人類的存在,有一派影響廣泛的說法訴諸「演化論」,而另外一派同樣具有影響力的說法訴諸「神創論」。這兩種理論比起來,當然是「神創論」比較簡單,因為神創論只預設了神的概念,演化論還預設了基因、天擇的概念。除了上述兩種主張之外,我們甚至可以主張人類其實是外星人創造的生物。從理論複雜度來看,三種理論比起來,絕對是演化論複雜多了。在這種情況下,簡單性原則好像會判斷「演化論」是較差的理論,但是現在一般都認為演化論比較有可能是真實的。

再讓我們想想看「最佳說明推論」的反例。西元十七世紀左右,當時對於「天空中的星星為什麼會掛在天上」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天空是一個大殼層,由一層層的硬殼所組成,星星則鑲嵌在這些硬殼上,因此它們才會看起來像是被掛在天上。另外一種說法則反對宇宙是一層硬殼,他們認為天上的星星其實就是浮在空中的物體,沒有所謂鑲嵌在硬殼上這一回事。如果我們是當時的居民,那麼根據「最佳說明推論」,我們好像應該評價第一種理論比較好。為什麼呢?其實很簡單,因為在我們經驗中,所有臨空的物體都會往下墜,如果沒有下墜,肯定是因為有某種東西支撐著。因此,對當時的人來說,在沒有「引力」的概念下,主張那些星星鑲嵌在硬殼上,會是比較合理的推論。畢竟,怎麼可能會有東西可以沒有任何支撐就浮在空中嘛!

從上述幾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不管是簡單性原則或者最佳說明推論原則,都只是一種評價的方法,我們無法從這些原則得出正確的理論,最多只能夠從這些原則中得出「比較有可能正確」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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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經濟學系雙學士,現就讀於中正大學哲學研究所,主要研究領域為政治哲學、應用倫理學。曾主辦「中正清華哲學研究生論文發表會」,也曾在「首爾哲學研究生研討會」發表論文。熱中哲學教育,關注社會議題。與研究所同學合組「簡單哲學實驗室」,多次擔任哲學營隊與講座之講師,致力於用簡單清晰的語言談論哲學議題,推廣哲學教育。

今天學哲學了沒
作者:張智皓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3-04-05
ISBN:97898627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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