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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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有個黑人小孩破天荒地在慈愛醫院裡面誕生。史密斯先生的藍色絲質翅膀一定在那小孩留下印記,因為四歲時,那男孩發現只有鳥兒和飛機能飛(這與史密斯先生先前所發現的不謀而合),於是就對自己興趣索然。無法擁有飛翔的天賦能力,卻仍須每天過日子,讓他傷心難過,也讓他的想像力喪失。在不少女士的眼中(即使是那些對他母親不存恨意的女士),這小孩看起來笨笨的,有點呆拙。他們家一共有十二個房間。受邀到家喝茶的女士,有些人忌妒老醫師留下的巨大豪宅以及綠色轎車,因而對他的母親懷恨在心。這些女士看到他時,就用「怪異」一詞形容他。此外,還有其他女士也知道,那棟房產,與其說是像皇宮,不如說是像監獄。至於那輛道奇轎車,那只有星期假日出遊才會用到。這些女士為路得•福斯特以及兩個未婚的女兒叫屈,她們就說他這個小孩「深沉」,甚至是「神祕」。

「他出生時有沒有胎膜?」

「妳應該把胎膜晾乾,泡開水,給他當茶喝。如果不這麼做,他會看到鬼。」

「妳相信這一套?」

「我不信,但老人家都這麼說。」

「不管怎麼說,那孩子,無論怎麼看,是個深沉的小孩。妳看看他的眼睛。」

她們一面使勁把烤得太匆促的陽光蛋糕殘渣從嘴巴上面抹除,一面仔細再看那男孩的雙眼。那小男孩盡量應付這些三姑六婆的直視目光,同時向他母親拋出求救的眼神。得到她允許之後,他才離開房間。

他的背後盡是那些女士嗡嗡的談話聲。如何走出客廳,打開通往餐廳的雙扇厚門,偷偷溜上樓去,經過那些臥室,同時不要驚擾他的姊姊琳娜 和哥林多前書,這非動腦筋不可。他兩個姊姊像是大型嬰兒玩偶,坐在堆滿紅色絲絨布塊的桌前。每天下午,她們用絨布製作玫瑰花瓣。那些色彩亮麗、毫無生氣的玫瑰花擺在大籃子裡,一放就是幾個月。要等到葛哈特百貨公司禮品部的採購經理叫門房阿福來傳話,說可再進另一批貨了,那些花才會出門。如果能順利從他兩個姊姊的旁邊經過,並且躲掉她們對他不經心的惡意,他會跪在自己房間的窗櫺上,一再地想著:為什麼他無法飛離地面。那時候,老醫生的公館靜悄悄的,只有那些吃蛋糕的女士喃喃的低語打破沉寂。整間房子安靜無聲,但那並不代表祥和,因為那只是「梅肯•死了」 出現前的沉寂。他一回到家,這一切將會立即終止。

梅肯的身驅堅實健碩,口中時而喃喃自語。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他可能會突然火冒三丈,讓家人感到既恐懼又難堪。他對妻子的怨恨可以說是閃閃發亮,他跟她講的每個字都帶有憎恨的光澤。他對兩個女兒的失望就像灑落在她們身上的灰燼,讓她們奶油般的膚色黯淡無光。她們原本可以發出的少女快樂的樂音也被他堵住了。在他的凝視下,她們感到有股已經凍結的熱氣。她們跨門檻時,腳會被絆倒;在吃水煮蛋時,會把鹽罐掉落到蛋黃上。他對她們的風度、機智和自尊的毀損是她們生活中唯一的刺激。少了他引發的緊張和劇力,她們或許不知道應該如何自處。他不在的時候,兩個女兒就彎著脖子,縫製那些血紅的絨布方塊,急切等待他的任何暗示。他的妻子路得,每天一早就受到丈夫的蔑視,變得沉靜嫻淑;到了夜晚,又因他的羞辱,全身活絡起來。

送走午後的訪客,關上大門,讓靜謐的微笑從雙唇消失,路得開始準備讓她丈夫無法下嚥的食物。她並不是想要讓自己煮的東西令人反胃,她只是不知如何才可使食物不致令人噁心。她注意到自己做的陽光蛋糕切得太小,無法端到他的面前,因此決定改做凝乳點心。可是,為了做肉餅,她花太多時間在絞牛肉上,不但把豬肉給忘了(只能將火腿滴油倒在肉上充數),而且根本沒有時間製作甜點。接著,她匆匆忙忙佈置餐桌。她把白色桌巾攤開,讓它揚起。桌布有如巨浪般地覆蓋在精緻的紅木餐桌上。此時,她再度看到桌上的大塊水印。每次佈置餐桌,或走過餐廳,她必定會看見那水印。在白天,有幾次,路得一定會去尋找那水印,就好像燈塔管理員一而再地被吸引到窗邊,去凝視海洋,或好像監獄裡的囚犯,每到放風時間,一走進院子,就會自動尋找太陽的位置。她知道水印在那裡,會永遠在那裡,但是她需要確認它的存在。像燈塔管理員或監獄囚犯,她把水印當作繫泊處、檢查點、或是某種穩定的視覺物,可以向她保證這世界依然存在,這就是人生,而不是夢。她依然活在某處,在內心,她會承認這是事實,只因為她熟悉的某件親密物依然存在,在她身外。

即使在睡眠的洞穴裡,沒有夢見它或想過它,她都覺得它的存在。喔,她曾跟女兒和訪客們不斷提到要如何去除它,或許可以用什麼東西掩蓋那漂亮紅木上唯一的缺點。凡士林、菸草汁、碘酒、用砂紙磨光再塗亞麻籽油,這些她都試過了。然而,她的瞥視似乎帶有滋潤的作用;不說別的,隨著歲月的流逝,那水印卻越來越顯目。

那灰雲狀的圓圈標示著花盆的所在,而那花盆是老醫師生前每天用來裝滿鮮花的。沒有一天例外。沒有花,盆裡也會插有枝葉,擺著樹枝和漿果、褪色柳、歐洲赤松等等。無論如何,總有植物花草讓晚間的餐桌韻味十足。

對她父親而言,如此擺設可讓自己家人與左鄰右舍有所區隔。就她而言,花盆具體而微地總結她童年時四周所充滿的愛意和優雅。梅肯跟她結婚之後,就搬進老醫師的家。婚後,她依然每天在餐桌的中央擺花。有一天,她穿過城裡最不安全的地區,走到湖邊去撿拾一塊浮木。她曾在報紙的家庭版看過有人用浮木和晒乾的海草做擺飾。那是一個十一月中溼冷的日子。老醫師那時候已經癱瘓在床,只能在臥房進用流質食物。寒風把她的裙子從足踝間往上吹,穿刺她鑲有蕾絲花邊的鞋子。回到家後,她必須用溫橄欖油摩擦雙腳。晚餐時,只有夫妻兩人坐在餐桌,她轉身問梅肯是否喜歡桌上的擺飾。她說:「一般人大都會忽視像那樣的東西。他們看是看了,卻看不出有何美感。他們無法看到大自然其實已經把它做得完美極了。你從這邊看。很好看,不是嗎?」

她的丈夫往那塊浮木及其旁邊像是米色蕾絲的海草瞄了一眼,頭轉都沒轉,開口就說:「妳的雞肉沒煮熟,骨頭還有血。馬鈴薯如果要當菜吃,裡面也應該有幾塊。像爛泥巴的東西不能算是菜。」

路得讓那些海草自行解體。後來,葉脈和柄梗掉落桌上,捲成褐色瘡痂,她把花盆移開,把瘡痂掃掉。多年來,始終被花盆隱藏的水印就此揭露。一旦被揭示,它就像一株植物,不斷茁壯長大,變成大型的花蕊,顏色類似灰色的仿麂皮,有時像是發高燒不斷顫動,有時像沙丘變化時發出嘆息。可是,有時它也無聲無息:很有耐性、心平氣和、紋風不動。

話說回來,所謂心靈的繫泊處,除了用它證實你想延續的某一個意念,頂多承認它的存在,別的你什麼也不能做。日出日落之間,你還需要掌握其他東西:撫慰的物品、輕柔的觸摸、或是某種的依偎。所以,在準備好晚餐之後,在丈夫下班回家之前,路得就起身,不帶心機且有點笨拙,準備去取得她小小的撫慰品。她有兩個不為人知的私好,其一與她的兒子有關。這私好給予她的快樂,部份來自進行時所在的房間。那是老醫生稱之為書齋的小房間,長青植物覆滿了窗櫺,將陽光過濾,因此房裡有股濃郁、溼重的綠意。除擺在牆角的一部縫紉機和服裝式樣之外,整個房間只有一張搖椅和小腳凳。她就坐在這房間,把兒子摟抱在懷裡,凝視他闔上的眼瞼,傾聽他吸奶的聲音。她盯著兒子看,與其說是出自母性的歡愉,不如說是希望避免看到他的雙腳,他的腳左右擺蕩,幾乎要觸到地板。

每到傍晚,丈夫回家之前,她把兒子叫過來。他一進到那小房間,她就解開上衣的鈕扣,對著他微笑。他年紀還小,心思沒有被她的奶頭撩亂,可是他也大到可覺察出媽媽的奶水淡而無味,舔起來沒有意思,因此,他不甘不願地走了過來,把它當作差事做。自從他出生,每天至少一次,他都會躺在母親的懷裡。這一天,他也是如此躺在她的懷裡,想從她的胸部吸吮出稀薄、微甜的奶汁,而不讓自己的牙齒咬痛了她。

她感受到他。他的節制、禮貌和豁達刺激著她,讓她進入了狂喜。她有清晰的印象,他的雙唇正從她身上抽出一條光線,彷如她是由大汽鍋煉冶出來的紡紗金絲。就像那位磨坊主人的千金,那位夜裡坐在充滿麥稈房間的女孩,她利用德國童話的侏儒Rumpelstiltskin賜給她的祕密魔力,從自己的梭子紡出金線,感到興奮不已。這就是她快樂的另一部份,而這快樂是她極端不願放棄的。因此,有天傍晚,門房阿福(她們家的跑腿兼房客)到老醫師的家要繳交房租。看到他透過窗上長青植物往內窺視,一股恐懼感立刻衝上路得的眼睛,因為她迅即知覺到:這個喜歡冒充是他們家友人的傢伙一定會到處搬弄是非;她自己勢將頓失每日生活樂趣的一半。長久以來,她就是靠著這些樂趣,自己的日子才稍堪忍受。然而,阿福把她的眼光解釋成單純的羞愧,但這並沒有阻止他放肆地咧著嘴笑說:

「夭壽呵,我該死。」

他撥開長青植物,想要瞧得更仔細,只是他的笑聲比那些樹枝讓他更礙手礙腳。路得飛快地跳了起來,蓋住胸部,兒子因此跌落到地板上,讓他印證到自己已經開始懷疑的事——他們母子這些午後的相聚是詭異、不對的。

在他們母子來得及開口說話,或是好好地調整自己,甚或是彼此交換目光之前,阿福已經在房子周圍跑來跑去,爬上門廊的階梯,在陣陣的笑聲間大聲嚷叫:

「路的小姐。路的小姐。妳在哪裡?你們都在哪裡?」他把門打開,大剌剌地走進那充滿綠意的房間,儼如那房間如今已經屬於他的。

「真該死,路的小姐。我上遍是在哪裡看到這?上次有沒有看到,我都莫宰羊。我的意思,這也沒有什麼不對。我的意思,老人家咒誓說。妳知樣,在這裡,妳已經看未到……」他一面說話,眼睛卻一直瞧著那男孩。他那充滿豔羨的眼睛,傳達某種把她排除在外的陰謀。阿福看著那男孩,從上到下,包括他那對堅定但卻含有祕密的雙眼,以及路得和男孩膚色的強烈對比:橙黃對黝黑。「以前在南方,有許多黑女人給嬰兒餵母奶,餵的很久。有許多許多。但是今兒已經沒有了。我知道有個人家,那個媽媽腦筋有點秀逗,她餵她的小孩,我猜,一直餵到他差不多是十三歲。但是那也太超過分了,不是嗎?」從頭到尾,他嘰嘰喳喳地碎碎唸,一面摸著下顎,一面盯著男孩看。最後他停了下來,發出又長又低的輕笑聲。他已經找到自己一直努力在搜尋的詞語。「奶人。那就是妳所得到的,路的小姐。如果有吸奶高手,這就是天生的奶人。小心呵,女士們。奶人來了。哈!」

阿福把他的發現不僅帶到路得的鄰居家裡,還帶到他自己住的南區,也就是「梅肯•死了」擁有地產的所在地。從此,幾乎有兩整個月,路得足不出戶,緊守在家。她也不接待那些要來喝下午茶的客人,為了避免聽到她兒子已被取新名的消息。這名字他自己甩也甩不掉,同時對於改善他和父親的關係一點都使不上力。

「梅肯•死了」從不知道自己兒子綽號的由來。他很在意自己的獨子究竟如何獲得那綽號,他本人拒絕使用或承認那綽號,但卻去之不掉。梅肯很關心這件事,因為他們一家人總是在他認為笨到極點的情境下得到名字。

沒人跟他提到那綽號的來源,因為他很難親近——他的心腸很硬,對人很冷淡,因此沒人想跟他隨便聊天或任意談話。只有門房阿福敢接近他。阿福敢這麼做,是因為他替梅肯一家人跑腿當差贏來的代價。可是阿福卻是最不可能跟他講這件事的人。梅肯從沒聽說,也無法想像,路得事發當時突如其來的恐懼,她尷尬地從搖椅驚起的窘狀,那男孩墜地時摔壞小腳凳的情形,或阿福述說時既有趣又欣羨的表情。

雖然不知道任何細節,梅肯偶爾還是會聽到兒子的綽號。例如,他曾聽過兒子的同學這麼叫他。在兒子給收破爛的一堆舊衣服換來三分錢時,他也側面聽到。他猜出這綽號一定不乾不淨,他是根據自己被怨恨磨利的心思來猜,精準的很。奶人。這名字聽起來不像一般送牛奶的人童叟無欺的幹活兒,也無法讓他想到在後門廊上冰冷、明亮的鐵罐兒,排成一排,閃閃發亮,好像部隊軍官在那裡站崗。這個綽號聽起來很鹹溼、親暱、火辣。他知道不管這綽號從何而來,一定跟自己的太太脫離不了關係。就像每次他想到她,這時候他也充滿了厭惡。

他對兒子的厭惡和反感影響他在城裡的所作所為。如果他能感到傷心,純是傷心,他會覺得放鬆。有十五年之久,他未能添丁,可是最後卻在最令他憎惡的情況下得到這個兒子,當初的遺憾變成如今的苦痛。

從前,當他頭頂毛髮仍茂密叢生時,路得身穿的褻衣看起來非常可愛,不過鈕扣繁多,相當複雜。他刻意花很久的工夫一一解開。那時候,他的前戲都擺在世上最美麗、最細緻、最白皙、最柔軟的內衣上面,把各式各樣的鉤扣和細繩加以解開、掀起、鬆綁。她緊身胸衣的領扣(兩排各四十二個),他一粒一粒地把玩。路得緊身圍腰的雪白上半部有羅綾的淡藍色緞帶穿叉。他把每條蕾絲緞帶抽出。他不但解開藍色的蝴蝶結,而且還從上到下扯掉摺邊,害得路得事後必須用安全別針重新別上。用來連接腋下吸汗墊布和襯裙的鬆緊帶,他解開了又繫上,解開了又繫上。聽到解開鉤扣的聲音,感受食指在她香肩滑動的快感,他藉此挑逗了她,也刺激了自己。在脫衣解帶的過程,他們不發一言。可是,有時候會吃吃地竊笑。就像小孩在玩「扮醫生」的遊戲,脫衣當然是最好玩的部份。

路得赤裸裸地躺在那裡,像未被漂白的砂糖,潮溼、易皺。他彎下身,解開她的鞋帶。這是最後的歡愉,因為一旦脫掉她的鞋子,把絲襪往下剝到腳踝和腳趾,他就插進她的裡面,一下子就射精了。她喜歡這樣。他也喜歡。幾乎有二十年,他再也沒看過她裸露的雙腳。他只懷念她的內衣。

有一度他相信,看到她嘴含著死人手指的一幕,將會是他畢生難忘的事。他錯了。慢慢地,他對細節記得愈來愈少,最終他必須用想像的,甚至用捏造的,猜出整個事情的始末。意象不在,但是醜惡依舊。為了滋養他的憤恨,他依靠對她內衣的記憶;如今,她緊身胸衣上的那些無辜的圓扣再也永遠不復可得。

所以,如果左鄰右舍叫他兒子的綽號「奶人」,而他太太聽見了,眼皮下垂,輕輕擦除上唇的汗珠,那麼他們母子肯定有某種齷齪的關聯。對梅肯來說,是否有人告訴他其中的細節也就無關緊要了。

確實沒人告訴過他。沒有人有膽量跟他說,也沒有人關心他,想要跟他說。關心他的人有琳娜和哥林多前書,她們卻不敢。說起來,她們兩位還是那幾年他替太太寬衣解帶的明證。敢跟他說的只有一位,不過她卻不在乎。在這世上,他對那女人的怨恨比他對自己妻子的怨恨還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儘管她是他自己的親妹妹。兒子出生後,他就再也未曾穿過那些小路去看她,如今他也沒有意願重續彼此的關係。

商品簡介

★ 諾貝爾獎得主童妮‧摩里森令人驚嘆的長篇小說!

★ 美國「全國書評家協會獎」得獎作品

★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何文敬教授專文推薦

★ 書評媒體高度評價,愛讀者不能錯過的佳作!

故事由一名黑人男子將「慈愛」醫院屋頂作為「飛行」起點展開──主角奶人‧迭德(Milkman Dead)出生前不久,一位住在他家附近的怪人為了想飛,從屋頂上縱身一躍,他的嘗試並未成功。而奶人終其一生,也嘗試著飛翔。

在這部想像力高妙的小說中,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童妮‧摩里森藝高膽大地轉化了「成長小說」的傳統,巧妙的運用「飛行」和「慈愛」兩個主題,闡述黑人所受到的壓迫及忽視。「飛行」代表逃避或對抗,「慈愛」則代表黑人社群未能說出的願望。

而藉由奶人縱越四代的黑人家族故事,以及橫跨北方密西根州和賓州、南方維吉尼亞州的尋根之旅,摩里森逼真地刻劃出整個世代、跨越地域的黑人世界,讓讀者深刻體會黑人的真實處境。

『10月29日,歐巴馬在接受CBS採訪時,談起了自己的閱讀喜好。當主持人問他「這輩子最喜歡哪本書」時,歐巴馬這麼回答:「塑造我人生、讓我最感動的書是《聖經》。不過此外,童妮‧莫里森的《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也許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它真是本很美、很美的書。今年競選期間,我有機會結識了童妮·‧里森,她和你嚮往的一樣文雅、聰慧,又有思想。你知道,與你嚮往的人見面總是很棒的。她實在是個絕佳的作家,絕佳的女人。」..

2008.11.7/金羊網

作者簡介

童妮‧摩里森(Toni Morrison)

本名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樂仁鎮。1953年畢業於華府以專收非裔學生揚名的郝華德大學(Howard University)英文系,兩年後取得康乃爾大學文學碩士學位,專研福克納和吳爾芙意識流小說。1965年起在紐約州雪城藍燈出版社分社擔任教科書編輯,之後並獲聘為紐約市藍燈出版社總社編輯。在工作與育兒之餘,她開始從事小說創作。1970年出版第一部小說《最藍的眼睛》(The Bluest Eye),此後創作不輟,陸續出版《蘇拉》(Sula, 1973)、《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 1977)、《黑寶貝》(Tar Baby, 1981)、《寵兒》(Beloved, 1987)等四部小說,其中,《所羅門之歌》榮獲全國書評家協會獎;《寵兒》贏得普立茲獎小說類獎項。其間,並因其傑出的創作表現,先後受聘於知名大學任教,1989年更榮膺普林斯頓大學羅柏‧高欣人文學講座講座教授,在該校教授文學創作,直至2006年5月榮退。1992年,小說《爵士樂》(Jazz)和文學論述《在暗處戲耍:白色和文學想像》(Playing in the Dark: 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出版。次年獲頒諾貝爾文學獎,獲獎頌辭推崇其作品具有史詩力量,以精準的對話詩意盎然地呈現出美國黑人的世界。近十多年來,創作力始終亢沛不墜,長篇小說《樂園》(Paradise, 1997)和《Love》(Love, 2003)出版之後依舊佳評如潮。

譯者簡介

陳東榮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學士、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研究所碩士、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英文系(美國研究)博士。

歷任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研究助教、國立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所教授兼主任、所長、教育部文化參事兼駐澳大利亞台北經濟代表處文化組組長、教育部文化參事兼駐紐約台北經濟辦事處處文化組組長。現任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應用英語系專任教授。

曾發表許多論文,如:〈莫莉生與美國黑人文化民族主義——試讀《所羅門之歌》〉、〈雅買加.金潔德前三部小說中的反殖民主義〉、〈莫莉生與美國黑人文化民族主義〉、〈從莫莉生到金潔德:非裔美國與加勒比海英語作家研究〉、〈彤妮.莫莉生《爵士樂》中的歷史與想像〉等,也常在報章雜誌發表文章,如:〈愛爾蘭的良心,世界文壇的巨擘——俠莫斯.黑尼〉(《中國時報》)、〈從藍調到繞舌歌:略述裴克的文化批評觀〉(《聯合報》)、〈莫莉生年表〉與〈東妮‧莫莉生代表作〉(《聯合報》)、〈我們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在那裡?——聞摩里森得獎有感〉(《中國時報》)等。

另譯有:〈網際網路銀河中的黑洞:美國文學研究新趨勢〉("Black Holes in the Galaxy of Internet: New Trends in Literary Study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國科幻小說中的不滿〉("Discontent in American Science Fiction")、〈裴克:一位美國黑人文學批評家的志業〉("Houston A. Baker, Jr.: The Development of a Black Literary Critic")、〈時間的地理誌:丁尼生的眼淚〉("Temporal Typographies: Tennyson's Tears")、〈徒步旅行〉("Walking Tour" by R. L. Stevenson)與〈史蒂文生論〉("On R. L. Stevenson",收在《那一夜在香港:第四屆梁實秋文學獎得獎作品集》。戴文采等著)、〈比較文學中國學派〉(收在李達三著,《比較文學研究之新方向》)。

媒體推薦

媒體評論

「一部令人欣喜的作品……情節錯綜複雜,技巧靈活創新。」——《紐約客》「摩里森從容自在地出入她小說人物的生命和思想,悠哉游哉地享受各式各樣的環境和人物,心曠神怡地陶醉在那些人物和她自己的聲音。而她的聲音回應了他們的聲音,並使之細膩化。」——《紐約客》

「一部內容豐盛的小說……其藝術視界涵括了個人以及國族瑰麗的資產。」——《時代週刊》

「摩里森是個棒極了的說故事者……她的作品充實飽滿,激起生命中的歡愉。」——《新聞日報》

「一部美得令人讚嘆的小說……充滿不可忘懷的人物……他們依然常到我家,久久不去。我猜他們將永遠與我同在。」——安‧泰勒,《華盛頓郵報》

「艾理森的隱形人若躲在地下,摩里森的奶人則飛翔於天。」——約翰‧李奧納多,《紐約時報書評專刊》

「一部豐美、充實的小說……它有如愛情般地讓人精神亢奮,並感到刻骨銘心。」——《紐約時報書評專刊》

「這本作品將童妮‧摩里森置於當代美國作家中的最前排。她已寫出一本可持之永恆的小說。」——《華盛頓郵報》

「相當動人……是本令人愉悅的作品,充滿多樣抒情性及指涉性……是一部超卓、繁複的小說。」——《大西洋月刊》

「摩里森的功力令人目眩神移……她創造了一個奇妙地相互依持的黑人社群,然而該社群卻未與白人世界完全脫離……摩里森以其銳利如玻璃的耳朵傾聽黑人對話中的音樂性,並以之作為調色刀,刻劃出黑人生活的眾生相,並提供當代小說中最精彩的對話。」——《國家雜誌》

「一部了不起的小說,是我十年來擔任書評者所閱讀過最動人的作品。」——《誠實者》

「童妮‧摩里森在這本小說創造了一個神奇的世界……她對情感細節的理解無懈可擊。她是當今作家中最具感性及最富抒情的一位。」——《費城訊問報》

「一部生動、細緻的小說……作者所使用的普通語言非常豐富,而在運用文學傳統方面也十分精練,她的文字與聖經和福克納相互輝映……這本小說同時也是非常有趣。」——《赫德遜評論》

「童妮‧摩里森是個了不起的好作家。閱讀她作品的頭兩頁,你會感受到她文字的魔力以及文字背後的情緒張力……閱畢閤上書本,你會被作品中豐富的同情心所溫暖,同時也會被小說中在描述性挫折本質的那種感染力所震攝。」——《村聲》

名人推薦

▓【美國】歐巴馬愛看什麼書?

10月29日,奧巴馬在接受CBS採訪時,談起了自己的閱讀喜好。當主持人問他「這輩子最喜歡哪本書」時,歐巴馬這麼回答:「塑造我人生、讓我最感動的書是《聖經》。不過此外,童妮‧莫里森的《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也許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它真是本很美、很美的書。今年競選期間,我有機會結識了童妮·‧里森,她和你嚮往的一樣文雅、聰慧,又有思想。你知道,與你嚮往的人見面總是很棒的。她實在是個絕佳的作家,絕佳的女人。」除了上述幾本,歐巴馬還表示了他對莎士比亞悲劇的喜愛,尤其提及《哈姆雷特》 和《李爾王》,稱其為「你可以一年讀一次,每年都讀,年年有新意,年年都有你不曾留意的東西,書裡有對人性兩難境遇的洞察,非常有力。」

比較搞笑的是,當時麥肯說自己最喜歡的書是海明威的《喪鐘為誰而鳴》(For Whom the Bell Tolls),現在看來,真的不是一個好兆頭。(2008.11.7/金羊網 )

│原文│

TV series "Presidential Questions," CBS News anchor Katie Couric

http://www.cbsnews.com/stories/2008/10/29/eveningnews/main4557194.shtml

Katie Couric: What is your favorite book of all time?

Barack Obama: Well, the bible is the book that shaped me and moved me the most. But, in addition to that, Toni Morrison's "Song of Solomon" might be one of my favorite books. It's just a beautiful, beautiful book. And I've gotten a chance to know Toni Morrison during the course of this campaign, and she's just as elegant and wise and thoughtful as you would want her to be. You know, it's always nice to meet somebody and they turn out to be just like you want them to be. She's just a spectacular writer and a spectacular woman.

所羅門之歌
作者:童妮‧摩里森
譯者:陳東榮
出版社: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8-08-01
ISBN:9789570523058
定價:380元
特價:93折  353
其他版本:二手書 73 折, 276 元起